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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15收入認列時點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王志誠,封昌宏寫的 商業會計法(七版) 和王志誠封昌宏的 商業會計法(五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金管會公布106年認可IFRSs公報範圍及適用IFRS 15「客戶合約 ...也說明:另鑑於IASB為改善收入認列之準則,使企業財務資訊更能公允表達財務績效,已於103年5月發布IFRS15「客戶合約之收入」, 並訂於107年1月1日生效。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元照所出版 。

國立臺北大學 會計學系 李淑華所指導 謝皓昀的 合約負債(預收收入)之價值攸關性研究 -以台灣適用IFRS 15前後期間分析 (2020),提出ifrs15收入認列時點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IFRS15)、合約負債、預收收入、價值攸關、半導體業。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會計學系 李淑華所指導 陳稚仁的 營建業導入IFRS對股價報酬與未來盈餘之關聯性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營建業、收入認列原則、盈餘時效性、效率市場觀點、未來盈餘反應係數的重點而找出了 ifrs15收入認列時點的解答。

最後網站第四章收入認列與衡量4-21則補充:... 認列與衡量4-21. Intermediate Accounting. 主題10:IFRS 15舊題新解 ... 認列銷貨收入之金額= $15,900 × p1,6% = $15,000. (B). 通常企業認列收入之時點為:.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ifrs15收入認列時點,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商業會計法(七版)

為了解決ifrs15收入認列時點的問題,作者王志誠,封昌宏 這樣論述:

  ◎商業會計法是規範商業提供會計資訊的最基礎法律,除了對商業應如何提供商業會計資訊予以規範外,更對於違反規定的行為訂有罰則。實務上經濟犯罪行為多涉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的規定,故商業會計法是經營商業或從事會計工作者必備的基本常識。   ◎自2016年起「企業會計處理準則公報」成為我國最主要的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本書整理「企業會計處理準則公報」及「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相關內容,並納入洗錢防制法對會計人員帶來的衝擊與影響,讓讀者更容易掌握處理商業會計法制及實務發展的最新資訊。   ◎本書從會計學理出發,並以行政解釋及法院的實務案例為輔助,是一本理論與實務兼備的教科書及工

具書。

合約負債(預收收入)之價值攸關性研究 -以台灣適用IFRS 15前後期間分析

為了解決ifrs15收入認列時點的問題,作者謝皓昀 這樣論述:

我國於2018年1月1日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IFRS 15)「客戶合約收入」,出現「合約負債」新的會計科目,合約負債並非新增負債,該項目在適用IFRS 15前認列為預收收入。然而,轉換至IFRS 15,有關收入認列之時點或衡量變動,可能連帶影響合約負債認列之時點與金額,合約負債(預收收入)義務清償係以提供商品或勞務方式使經濟資源流出,且合約負債(預收收入)之實際清償義務金額小於其帳面金額,故其清償負債義務之性質與金額皆不同於資產負債表中其他帳列負債。 本論文以Ohlson(1995)評價模型為基礎,以2018年適用IFRS 15之前後期間(2015年至2020年)之我

國上市櫃公司為樣本。實證結果顯示資產負債表中合約負債(預收收入)項目具價值攸關,且投資人給予合約負債(預收收入)負向評價;其次,合約負債(預收收入)與其他帳列負債兩負債要素間存在價值攸關差異,投資人對於合約負債(預收收入)與其他帳列負債兩項負債要素皆給予負向評價,但投資人似乎可辨識合約負債(預收收入)之清償負債義務方式之性質與金額之差異,而給予合約負債(預收收入)較小的負向評價。最後,本論文發現適用於IFRS 15後之合約負債與IAS 18等公報下之預收收入間存在價值攸關差異,顯示雖然適用IFRS 15後之合約負債與IAS 18等公報下之預收收入的本質相近,惟適用IFRS 15後可能因客戶合約

收入認列之時點與衡量變動,進而連帶影響IFRS 15下之合約負債應認列之時點與金額,故投資人給予IFRS 15下之合約負債與IAS 18等公報下之預收收入不同評價。 除前述外,在以半導體業公司(2018年我國受適用IFRS 15影響較大產業之一)進行測試之實證結果顯示,不論在適用IFRS 15前或適用IFRS 15後期間,投資人對於合約負債(預收收入)皆為正向評價,與Bauman(2000)對出版業公司測試預收收入具經濟資產意涵而為正向評價之發現一致。由於半導體產業之供需特性,雖然合約負債(預收收入)仍為具移轉經濟資源之清償義務的負債,但投資人似乎視合約負債(預收收入)可反映景氣需求增加

及未來公司之銷貨收入增加,為具經濟資產特質,給予正向之評價。

商業會計法(五版)

為了解決ifrs15收入認列時點的問題,作者王志誠封昌宏 這樣論述:

  ◎商業會計法是規範商業提供會計資訊的最基礎法律,除了對商業應如何提供商業會計資訊予以規範外,更對於違反規定的行為訂有罰則。實務上經濟犯罪行為多涉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的規定,故商業會計法是經營商業或從事會計工作者必備的基本常識。   ◎自2016年起「企業會計處理準則公報」成為我國最主要的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本書整理「企業會計處理準則公報」與商業會計法相關的部分,納入本書的內容,讓讀者更容易掌握處理商業會計事務及法制發展的最新資訊。   ◎本書從會計學理出發,並以行政及法院的實務案例為輔助,是一本理論與實務兼備的教科書及工具書。 作者簡介    王志誠      現職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

院教授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法學博士      經歷   私立東吳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管理學院兼任教授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董事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   金融研究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    封昌宏      現職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法務一科科長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會計資訊系兼任助理教授   長榮大學會計資訊系兼任助理教授      學歷   國成立功大學法學碩士、法學博士   東吳大學經濟學碩士   逢甲大學財稅系學士      經歷   財政部台灣省南區國稅局稅務員、股長、審核員、課長、稽核、秘書

、法務一科科長   長榮大學、崑山科技大學、台南應用科技大學兼任講師 改版序 自 序 第一篇 緒 論 第一章 商業會計法的概念與發展 第一節 商業會計法的性質/3 壹、商業會計法是規範會計資訊的法律/3 貳、商業會計法屬公法/5 參、商業會計法為經濟行政法/6 肆、商業會計法屬實體法/7 第二節 商業會計法的立法理由/7 壹、強制商業提供會計資訊/7 貳、提供具品質的會計資訊/8 參、防止商業經營的弊端/11 第三節 商業會計法之效力/12 壹、法律位階/12 貳、適用對象/13 參、生效的時間/13 肆、管轄範圍/14 第四節 商業會計法之沿革/15 壹、商業會計法之公

布/15 貳、商業會計法第一次修正(民國53年)/15 參、商業會計法第二次修正(民國55年)/16 肆、商業會計法第三次修正(民國84年)/16 伍、商業會計法第四次修正(民國87年)/20 陸、商業會計法第五次修正(民國89年)/21 柒、商業會計法第六次修正(民國95年)/21 捌、商業會計法第七次修正(民國98年)/26 玖、商業會計法第八次修正(民國103年)/27 拾、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的配合修正(民國103年)/28 第二章 商業會計法的適用與解釋/ 第一節 商業會計法的適用/31 壹、縱向適用關係/31 貳、橫向適用關係/32 參、縱向與橫向之結合適用/34 第二節 商業會計法之

解釋/35 壹、解釋機關及其效力/35 貳、解釋的目的及態度/38 參、解釋之方法/39 第三章 商業會計法之規範架構/ 壹、商業會計事務之定義及適用範圍/41 貳、主管機關及商業之負責人/41 參、會計人員之設置、任免程序及職責/41 肆、會計年度/41 伍、記帳使用之貨幣單位及文字/42 陸、支出超過一定金額以上者,使用之支付工具/42 柒、應採用之會計基礎/42 捌、定義會計事項/42 玖、訂立會計制度/42 拾、授權主管機關訂定商業會計處理準則/42 拾 壹、規定會計憑證之種類及商業對於憑證之責任/43 拾 貳、帳簿之種類及記載方式/43 拾 參、會計項目及財務報表之種類及其附註/43

拾 肆、會計事務處理程序/43 拾 伍、具重要性及原則性之認列與衡量原則/43 拾 陸、損益計算之原則/44 拾 柒、決算及審核/44 拾 捌、處罰規定/44 拾 玖、例外不適用之小規模商業/44 第二篇 本 論/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節 商業及商業會計事務/47 壹、商業之定義/47 貳、商業會計事務之定義/50 參、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法律地位/51 肆、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內容及爭議/55 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法律位階/61 第二節 商業會計事務之適用範圍/62 壹、以組織型態區分/62 貳、以規模大小區分/64 參、公、民營事業一律適用/67 第三節 商業會計法之主管機關/68 壹

、訂定主管機關之理由/68 貳、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之權責/69 第四節 商業之負責人/71 壹、訂定負責人之理由/71 貳、商業負責人之範圍/72 第五節 商業之會計人員/78 壹、會計人員之定義/78 貳、會計人員之設置/79 參、會計人員之種類及資格/80 肆、會計人員之任免/91 伍、會計人員的責任/95 第六節 會計年度/98 壹、訂定會計年度的理由/98 貳、會計年度的期間/98 第七節 記帳本位及文字/99 壹、概 述/99 貳、記帳使用文字的原則/100 參、使用貨幣本位之原則/100 肆、違反之效果/101 第八節 大額支出應使用之支付工具/101 壹、概 述/101 貳、支出

之範圍及其爭議/103 參、違反之效果/107 第九節 會計基礎/108 壹、概 述/108 貳、商業會計法與所得稅法之差異/109 第十節 會計事項/110 壹、概 述/110 貳、會計事項的分類/111 第十一節 會計制度/112 壹、概 述/112 貳、會計制度之法源依據/113 第二章 會計資訊的制作程序/ 第一節 會計憑證/115 壹、會計憑證之定義及功能/115 貳、會計憑證之種類及格式/115 參、會計憑證之製作、裝訂及保管/121 肆、未取得、給予及保存會計憑證之責任/128 伍、原始憑證未取得、毀損及滅失之處理/132 第二節 會計帳簿/135 壹、會計帳簿之意義及種類/13

5 貳、會計帳簿之設置/136 參、會計帳簿之登錄/141 第三節 會計項目/153 壹、概 述/153 貳、資產負債表上之會計項目/154 參、綜合損益表上之會計項目/186 第四節 財務報表/188 壹、財務報表之涵義/188 貳、財務報表之種類/189 參、財務報表之編製及保存/196 肆、財務報表之附註/198 伍、財務報表之格式/201 第五節 以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訊/202 壹、概 說/202 貳、會計資訊處理程序/203 參、法規的修正/204 第三章 資產、負債及權益之認列與衡量/ 第一節 資產之衡量原則/208 壹、交易取得者/209 貳、自行建造或製造者/212 參、受贈取

得者/213 第二節 存貨之衡量/215 壹、取得成本之衡量/215 貳、成本流動假設之選擇/216 參、存貨之續後衡量/221 第三節 金融商品之衡量/224 壹、取得成本之衡量/224 貳、期末衡量方法/225 第四節 債權之評價與揭露/230 壹、財務報表上之債權/230 貳、債權之評價原則/231 參、債權揭露之方式/234 第五節 資產之折舊與折耗/235 壹、折舊與折耗之經濟意義/235 貳、折舊之會計處理/235 參、折耗之會計處理/239 第六節 無形資產之評價/241 壹、定 義/241 貳、無形資產之會計處理/241 第七節 資產重估價/247 壹、定 義/247 貳、對商

業之利益/247 參、得重估價之資產/248 肆、會計處理原則/250 第八節 商業支出之評價/253 壹、資本支出/253 貳、費用支出/253 參、損失支出/254 肆、非常損失/254 第九節 遞延資產之評價/255 壹、定 義/255 貳、衡量原則/255 第十節 負債之評價/257 壹、基本原則/257 貳、公司債之評價/257 第十一節 非現金出資之評價/259 壹、非現金出資之類型/259 貳、非現金出資之評價方式/262 第十二節 併購及清算財產之評價/264 壹、公司之併購/265 貳、解散及終止/273 第十三節 會計方法之一致性/276 壹、意 義/276 貳、立法技術上

的問題/276 第四章 損益計算/ 第一節 基本原則/277 壹、純益或純損之計算/277 貳、收益、成本、損失及費用之範圍/279 參、成本、費用與收入配合原則/282 第二節 收入認列之時點/283 壹、原則性規範/283 貳、長期工程合約/285 參、分期付款銷貨/290 第三節 退休金費用/292 壹、退休金之定義及種類/292 貳、退休金之提列方式/293 第四節 課稅所得之帳外調整/294 壹、課稅所得與財務會計所得之差異/294 貳、差異之調整/297 第五節 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之項目/298 壹、特定之準備/298 貳、商業對業主之盈餘分配/298 第六節 商業會計法對員工獎酬

制度的影響/302 壹、員工獎酬制度的起源/302 貳、員工獎酬制度的定義及類型/302 第五章 決算及審核/ 第一節 決算之期限/317 壹、決算之定義/317 貳、決算之期限/317 第二節 決算報表之編製/319 壹、應編製之決算報表/319 貳、本分支機構合併辦理決算/321 參、違反之效果/321 第三節 決算報表之承認/322 壹、決算報表承認之意義/322 貳、決算報表承認之期限/323 參、決算報表承認之效果/324 第四節 決算報表之備置、查閱及檢查/325 壹、決算報表之備置義務/325 貳、決算報表之查閱及檢查/326 參、違反之效果/329 第六章 罰 則/ 第一節 構

成要件要素/331 壹、主觀構成要件/332 貳、客觀構成要件/333 第二節 競合關係/338 壹、法規競合/338 貳、想像競合/342 第三節 一行為不二罰原則/343 壹、定 義/343 貳、一行為之認定原則/344 參、重複處罰之禁止/348 第七章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的影響/ 第一節 IFRS的起源、導入及影響/359 壹、IFRS的起源/359 貳、我國導入IFRS的時程/359 參、IFRS產生的影響/360 第二節 相關法規的配合修正/365 壹、證券交易法/365 貳、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的修正/369 參、商業會計法之修正/375 肆、商業會計處理準則修正

/391 索 引/437

營建業導入IFRS對股價報酬與未來盈餘之關聯性研究

為了解決ifrs15收入認列時點的問題,作者陳稚仁 這樣論述:

我國導入IFRSs後,有關收入認列受其影響最大之一產業為營建業(區分為建設業與營造業),其中,建設業公司之預售屋銷售,從完工比例法(ROC GAAP11)改為採用全部完工法(IFRSs後)。全部完工法下認列的盈餘將更不具時效性,而全部完工法下無須揭露工程預計收入、預計成本等工程建案攸關資訊。另一方面,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實務聲明書第2號「作重大性判斷」指出財務報表使用者通常考量來自各來源之資訊,並非僅使用財務報表資訊。本論文以效率市場觀點,與 Collins, Kothari, Shanken, and Sloan (1994) 指出若盈餘缺乏時效性,將可預期非同期之股價報酬與盈餘關聯之主張一致

,測試股票市場將如何反應營建業公司因收入認列準則改變使盈餘不具時效性,即檢測當期股價報酬與未來盈餘關聯之影響。本論文以 Lundholm and Myers (2002)之未來盈餘反應係數模型為基礎,以2007年至2010年(採用IFRSs前)與2015年至2018年(採用IFRSs後)我國上市櫃營建業公司為樣本,並將營建業區分兩組次樣本,建設業(實驗組,受收入認列準則變動影響)與營造業(對照組,不受收入認列準則變動)進行檢測。實證發現採用IFRSs後建設業(實驗組)公司之未來盈餘反應係數之增額係數呈顯著正相關,而營造業(對照組)公司之未來盈餘反應係數之增額係數則不具顯著相關。該實證結果顯示建

設業採用IFRSs後之盈餘較不具時效性,但股票市場可看穿收入認列時點之差異,故發現採用IFRSs後,建設業公司之未來盈餘反應係數更高;然而,在營造業(對照組)公司因不受收入認列準則變動影響,故未發現相似之現象。本論文實證結果可供準則制定者瞭解IFRSs施行,對特定產業(營建業)的經濟後果,本論文發現採行IFRSs(改採全部完工法認列收入)後,建設業公司之盈餘資訊更不具時效性,將降低盈餘品質,顯示採行IFRSs影響之經濟後果,對特定產業(營建業)影響可能不同於其對整體產業或原先之正向預期;最後,本論文所探討議題在營建業正好可形成同產業公司之兩組實證結果對照,其實證結果更具穩健性;且本論文以營建業

公司因收入認列準則變動使盈餘資訊更不具時效性之具體實例為探討,對與探討盈餘認列時效性對資本市場影響之議題,可提供更直接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