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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仁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郭大維所指導 呂穎佳的 企業組織再造-公司分割問題研析 (2012),提出acer spin 5上市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分割、併購、企業併購法、組織再造、公司法、金融控股公司法。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交通大學 管理學院高階主管管理碩士學程 鍾惠民所指導 林文山的 資訊工業企業分割之個案研究 (2012),提出因為有 資訊工業(IT)產業、內部成長、外部成長、縮小規模、購併、分割、拆分、綜效、負綜效的重點而找出了 acer spin 5上市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acer spin 5上市,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企業組織再造-公司分割問題研析

為了解決acer spin 5上市的問題,作者呂穎佳 這樣論述:

我國公司分割制度首見於二○○一年七月九日通過的金融控股公司法,然而金融控股公司法是以金融機構為規範的對象,是故,一般的股份有限公司無法加以運用公司分割制度。故而公司法於同年十一月十二日修正,在股份有限公司一章中,正式納入關於公司分割制度的規定。二○○二年二月六日通過的企業併購法亦針對公司分割制度有所規範,但其相關的規範內容與公司法又略有差異,因此在適用上造成困擾。公司分割制度不論在政治或經濟層面上,皆有其不可或缺之重要性,然而,因為該制度的牽涉層面相當廣泛,以及議題新穎等,造成法制在規範上有些許的混亂、架構上亦不甚清晰等,所以特別有針對分割議題研究的必要性。有鑑於前述之目的,為釐清法律上適用

之爭點,並進一步檢討我國制度之規範,本篇論文首先特別針對我國分割法規,以及歐盟法規和美國分割適用之規範,從制度背景、法規內容、遭遇問題等重點做詳細介紹,而於論文的內容中亦佐以國內外數個分割案例,希望能替我國將來立法之提供修正參考。又透過我國法規與外國法規在制度上之比較,發現問題,並提出進一步之建議。於最後章節部分,則提出個人的修法建議,對本篇論文下一結論。

資訊工業企業分割之個案研究

為了解決acer spin 5上市的問題,作者林文山 這樣論述:

半導體產業及TFT-LCD產業是目前台灣最重要的兩個產業,然而這兩產業都是IT產業的重要次產業,所以說IT產業是台灣最重要的產業,但是台灣大多數IT產業都是從事代工為主,僅有少數公司像宏碁(Acer)及華碩(Asus)等公司,願意冒著打品牌的風險,走向打品牌的孤獨道路。 本研究探討華碩電腦從設立到快速成長,最後面臨品牌及代工衝突的困境,透過不同階段的分割及合併方法,逐漸將品牌及代工切割成兩個公司,華碩電腦的表現逐漸超越宏碁、緯創、仁寶、廣達等其他台灣資訊工業公司,脫穎而出成為台灣主要的品牌公司之一,其中在分割和碩聯合之後,不但保持了在台灣的領先地位,同時躍升為與全球主要品牌公司。

本研究認為華碩電腦不只是透過母子分割方式,同時亦透過兄弟分割的方式,於適當時機完成其品牌及代工分離的策略,一方面減少原先兩個內部事業部的衝突,另一方面又能讓兩個分離的公司,各自擴大自己市場佔有率,同時又能不斷地超越台灣的其他競爭對手,本研究特別對華碩電腦對和碩聯合的分割,做詳細的分割前後的各項重要指標的比較,佐證其分割策略的成果,雖然華碩電腦在世界的排名逐上升,希望能持續進步,成為世界前三名的品牌公司,或者有更多台灣IT產業能進入世界前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