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項購置列管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懶人包和總整理

另外網站附件一會計科目、編列原則及查核準則也說明:7.帳載列入雜項購置之已有設備不得編列設. 備使用費。 8.採資本租賃者仍應以設備採購方式編列使. 用費,新購設備每月使用費以購置成本除. 以60,已有設備每月使用費為 ...

最後網站總務處財管組相關業務說明則補充:組登記為單位財產(列管)。 b. 購置金額單價在一萬元(含)以上,且使用年限為兩年以上之儀器、. 機械、交通及運輸設備、雜項設備等應列為財產。 (2) 何謂「列產」?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雜項購置列管,大家也想知道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