錸德科技總經理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懶人包和總整理

錸德科技總經理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李章錫寫的 來自IBM的B2B業務絕學:不應酬、不送禮、不陪打高爾夫,我從菜鳥業務做到副總裁 和吳育宏的 90%高級主管出身業務,B2B聖經:領高薪、晉升快、認識大老闆,這是你最快成功的捷徑!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大是文化 和大是文化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智慧財產研究所 周延鵬、劉江彬所指導 陳郁婷的 跨國專利侵權訴訟之管理 (2006),提出錸德科技總經理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專利、侵權、訴訟、跨國、警告信、送達、馬克曼聽證會、發現程序、審前會議、初步禁制令、簡易判決、確認之訴、公證。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會計學研究所 邱柏松所指導 葉倍嘉的 最高經營者個人特質、經營策略、經營績效間關係之研究-以資訊電子產業為例 (1999),提出因為有 最高經營者、個人特質、經營策略、經營績效的重點而找出了 錸德科技總經理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錸德科技總經理,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來自IBM的B2B業務絕學:不應酬、不送禮、不陪打高爾夫,我從菜鳥業務做到副總裁

為了解決錸德科技總經理的問題,作者李章錫 這樣論述:

  B2B,就是企業對企業的銷售,特色是客戶規模大、單筆成交金額高(獎金多)、買賣雙方關係久、不用天天找新案源。但也讓許多人誤以為:      「要讓買賣關係長久,下班當然要跟客戶應酬、喝酒續攤!」   「想要見到大老闆,難免要先給其他人一點好處……像是送禮、給回扣。」   「勤跑客戶、死纏爛打,天天出現在對方面前,他就會對你有印象?」       但真是這樣嗎?前IBM亞太總部業務部最高管理、前韓國IBM副總裁說:   「我在IBM工作30年,從來不動用招待費應酬、不送禮、不陪打高爾夫球,   照樣從菜鳥業務做到副總裁。」怎麼辦到?      ◎B2B業務的核心價值觀是什

麼?   .別人先拉關係,我卻先觀察需求:   為什麼賣網路的業務,要調查大樓的辦公桌數?因為所有的問題都能從客戶   和市場找到答案。所以不該有自誇能在阿拉斯加賣冰箱的業務。      .和你喝酒和信任你,是兩回事:   一般的業務努力賣產品,頂尖業務透過溝通推銷自己,跟酒根本無關。   老業務光和對方喝白開水,也能拿下大案子。      ◎開發、拜訪、簡報……,高薪的基本功   .差勁業務靠一張嘴,頂尖業務有六位僕人:   訂計畫、處理突發,用5W1H原則幫你鎖定目標。這六位僕人你用對了嗎?   .客戶的潛在需求哪裡找?就在你的生活體驗。   作者每次出門拜訪,一定先問自己「客戶現在在煩惱

什麼?」他一天至少   花一小時研究與客戶相關的產業,然後帶著解決方案出門。   .怎麼讓客戶說重點?聽到關鍵字的沉默溝通法   一場25分鐘的會面,你只能講2分鐘,所謂的沉默溝通,   就是引導客戶的發言至少是自己的一倍。   作者的簡報四原則,讓他維持30年的高績效。怎麼辦到?      ◎不應酬、不送禮、不打球,那我怎麼成為高階業務?   .一年見不到一次面的客戶,如何維繫:   靠數位業務,將客戶名單時時互動更新,勝過大數據閉門分析。   更讓他和客戶只見一次面,就拿下800萬元的合約。   .為了贏,有時需要不競爭的智慧:   作者從不參加不知道標準為何的競爭,因為成績未必是看你做多

少努力,   而是少犯多少錯。有時那個讓你脫一層皮的案子,會是你的成名作。      作者認為,B2B業務要樂於與人合作,但也要忍受人群中的孤獨,   所以,靠給好處做業務的公司,「別待」,   因為用錢堆疊的關係,總在瞬間成為終點,   唯有基本功能為你贏得訂單,誠信才能讓你永續經營。    名人推薦   B2B權威 吳育宏   人力管理顧問、《商業周刊》專欄作家 謝瑞珊(江湖人稱S姐) 

跨國專利侵權訴訟之管理

為了解決錸德科技總經理的問題,作者陳郁婷 這樣論述:

自1980年以來,台灣企業逐漸於國際商業競爭上嶄露頭角的同時,也開始面臨智慧財產保護課題。2003年3月,聯發科為全球獲利最高的IC設計公司,美商DVD播放機控制晶片供應商ESS正向系統客戶送樣(預計4月開始出貨),以增加客戶採用之可能性的同時,在美國北加州聯邦法院向聯發科提起專利侵權訴訟,禁止聯發科使用DVDPlayer單晶片(SoC)播放機銷往美國;6月初,傳出ESS與聯發科達成和解,金額從數千萬美元到1億美元,消息傳出,聯發科股價一度下滑近10%,市場與法人同步傳出聯發科將面臨官司敗訴,需賠償1億美元,據悉聯發科高層對消息提前曝光相當震怒,傳出對消息外露人員處以解職。6月中,聯發科宣布

與美商ESS簽訂技術授權合約,未來2年內,聯發科將支付9,000萬美元的權利金。 2004年3月,美商Zoran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控告,聯發科侵犯CD/DVD控制器設計架構,以及直接連結IDE/ATA資料埠的主端界面控制器等相關三項專利權,隨後又向美國洛杉磯地方法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除請求賠償金以外,亦要求美國法院發出禁制令,命令聯發科之侵權相關產品不得輸往美國;聯發科則回應,因尚未收到任何正式文件,委由美國律師了解,俟收到正式文件後再對外說明;同年7月,聯發科也在美國德拉瓦聯邦地方法院對Zoran提起專利侵權訴訟,2005年9月ITC判定聯發科敗訴,市場傳聞聯發科已提列準備

金8億元;2006年1月,雙方達成和解,聯發科支付8,500萬美元權利金給Zoran,侵蝕聯發科該年獲利約10%。而跨國專利侵權訴訟有別於傳統訴訟的特殊性在於(1)跨國性:涉及於不同國家企業、不同國之涉訟地、不同國之市場與生產。因在跨國企業之布局運籌下,訴訟地必定尋求最有影響力之地點,通常為美國及中國,案例中由於ESS及Zoran均為美商,因此在美國提起對聯發科之訴訟;(2)計畫性:為達成商業目的而規劃之訴訟,案例中,ESS對聯發科基於競爭關係而提出訴訟,目的在於增加訂單、減少競爭;Zoran對聯發科則基於增加營收之目的,要求侵權損害賠償,作為過去一年之營運虧損。換言之,為自己或客戶增加營收及

訂單、減少競爭,為其訴訟計畫之最終目的;(3)規模性:為了增加影響力與壓力,往往在許多國家同時提起,對象從侵權者擴及其下游客戶,攻擊點既廣且深;(4)繼續性:訴訟期間,影響客戶對其之信任及訴訟管理能力形象;案例中,聯發科雖有傲人之獲利能力,然而在與ESS一案中,卻顯出訴訟管理能力之薄弱,導致Zoran效而尤之,此形象一旦形成,勢必將為聯發科帶來更多不必要之侵權訴訟紛爭;(5)組織性:將訴訟工具與企業組織做連結,融入組織文化以全面改善,並由此發展一套標準作業流程,案例中Zoran習慣性地在提起訴訟前,先於市場發放消息,造成市場恐慌以形成其客戶之壓力,並使該壓力轉嫁至侵權對象,使其容易屈服;(6)

資源性:跨國專利侵權訴訟必須具備以下基本要件,「錢多」因需支付龐大之訴訟費、律師費、專家費、賠償金及權利金、並有能力迴避設計及改變模具,並需有喪失市場及流失營收之心理準備。「人多」因訴訟之故,需具備詳盡之專利資料庫建立、調查產業/技術/產品/競爭者分析等資料為因應,並有訴訟規劃人員、應訴人員、支援人員等龐大後勤單位。「命長」因企業必須有能力支撐營運,不致在訴訟過程之謠言紛擾中倒下,案例中,均有市場傳言紛擾之問題,足以說明。自1980年以來,台灣廠商歷經歐洲、美國、日本等大廠商之專利侵權訴訟逼迫下,付出了昂貴的代價,因此開始投入鉅額資金為研發、申請專利,近十年來台灣企業在美國、台灣、中國所申請的

專利申請費用便高達了一千九百多億台幣,加上遭受了至少一百多件跨國專利訴訟的訴訟費用,便高達兩千億之多,尚不包括每年支付的權利金也高達台幣一千五百多億台幣,足以養活台積電兩萬名員工及影響四十七萬名股東生活長達兩年之久,足見台灣廠商在研發及專利申請方面之投入程度及所花費心血之鉅。然而,審視台灣企業近十年在專利侵權訴訟方面之表現,發現:(1)每年均有影響台灣產業發展的專利侵權訴訟發生;(2)遍及每個產業;(3)以被告居多;(4)和解的以付出鉅額權利金居多;(5)打完訴訟的以敗訴居多。由此可見,台灣企業付出昂貴的研發費用、專利申請費用之後,並沒有改善台灣企業年年被告、年年支付鉅額權利金、損害賠償金的宿

命,在高度的付出之下,卻沒有改善在國際研發方面的地位,顯然付出與獲得顯不成比例。智慧財產的創造、保護、管理,其中的費用包括研發費用、專利申請費用、訴訟費用、權利金及損害賠償等,美國企業是在研發、專利申請支出了龐大的費用,然而可以在訴訟費用、權利金及損害賠償中賺回來,亦即至少符合投資報酬率,然而,反觀台灣企業,不但在研發、專利申請時支出了龐大的費用,在訴訟費用及權利金、損害賠償方面,不但沒有賺回來,反而必需支付更多的金錢,顯然的,台灣企業在跨國專利侵權訴訟管理的方法論上出了極大的問題,而有立即改變之必要!有別於過去文獻侷限於「文獻與法規的翻譯」、「片段案例的選擇討論」、「過多理論的探討」、更幾乎

沒有人探討重要的「中國專利侵權訴訟」,以致於見樹不見林,徒有理論而不會操作,消耗過多精力與資源於繁瑣而不重要的法律細節,卻無法猜透國際企業專利侵權訴訟背後的策略運籌,導致不能真正打贏過一場戰爭。因此,本文提出一套跨國專利侵權訴訟管理之機制,橫跨最重要的兩個世界市場—美國、中國為主,法律面提供詳盡完整的如警告信發送、起訴、審前會議、馬克曼聽證會、發現程序、審判程序、專利無效程序、訴前救濟、保全措施等訴訟程序、制度規定與流程架構;企業管理面提供包含研發、生產製造、市場行銷、財務、會計、租稅、外部律師、專家、公證人等全面性管理策略,以大量實證的方式分析整理、以豐富的跨國專利侵權訴訟實戰經驗寫成,期望

能使台灣產業真正打贏一場戰爭。

90%高級主管出身業務,B2B聖經:領高薪、晉升快、認識大老闆,這是你最快成功的捷徑!

為了解決錸德科技總經理的問題,作者吳育宏 這樣論述:

為什麼要志在B2B業務? 相較於B2C──企業對個人的銷售行為,像是賣汽車、賣保險、專櫃小姐, B2B,企業對企業的銷售,客戶規模大、單筆成交金額高(獎金多)、 買賣雙方關係久、不用天天找新案源。   因此你更有機會:       領高薪,晉升快,認識大老闆,是最快成功的捷徑!   吳育宏是誰?   在網路上搜尋B2B,十筆有八筆資料會跳出「吳育宏」,   他被譽為台灣最權威的B2B業務專家。   春源鋼鐵、大同公司、炎洲集團、錸德科技、TOYOTA、LG、SONY、   資生堂、崇仁科技等近30家知名企業請他傳授實務課程,檔檔爆滿。   ◎為什麼要做B2B的業務?這可不是一

般業務   ‧這行進入門檻比較高,但這是你擋住別人競爭的優勢   B2B業務要讓客戶說的比你多,你得懂發問:因為客戶的專業比你強,   你要用問題引導顧客說出需求。你知道怎麼發問嗎?   這行最大特色就是:客戶不是逛街、不會自動上門。你知道如何不吃閉門羹嗎?   這行最大的魅力在於:多數的案源卻又來自轉介紹(往往主動連絡你)。   你如何讓人家願意介紹客戶給你?   買單的人你可能永遠沒看見,你如何突破客戶的第一道防線?   祕書、總機、經辦人……經營這些關鍵人物,比拜見大人物重要。   ‧這一行的購買決策不是一個人,而是一群人。你該怎麼辦?   要會簡報。簡報時記得用開放式問題暖場,

用封閉式問題結案。   你賣的產品通常很複雜,但客戶不要複雜,一頁簡報就得打動他!   你知道什麼是「銷售力」嗎?銷售力跟「產品」「解說」無關!   為什麼銷售力能幫你快速出人頭地?   ‧怎麼做到價格比同業貴,業績卻比較好?   能多拿下一張訂單的業務,不只懂得銷售,還要交叉與向上媒合商機,   客戶的印表機用10年了,該怎麼提醒他淘汰舊的跟你買?   沒有不比價的客戶,如何讓客戶感覺殺了價卻無損你的利潤?   你知道「打折」有可能反而讓客戶不敢買嗎?   切忌和客戶裝熟:錯誤的稱謂不只惹毛客戶,還會賠上你的專業形象。   暱稱客戶:「文惠姐」和「陳副理」到底哪裡有問題?   ◎

從客戶管理到團隊領導,讓你當上老闆順理成章   ‧這年頭客戶懂得比你多,你能憑恃的就是軟實力   當客戶能查到一堆資訊,你就賣他知識,別從你產品服務的優點、好處切入,   要從對方的問題、解決方案著手。   上網、筆戰能力太強,別來這一行,因為當面溝通,絕對比書面溝通有效。   最後問問自己:你的服務是照規定來,還是照溫度來?   ‧拒當耗材、變身頂尖人才,身為業務怎麼成長?   不只要面對外部客戶,更要與「內部客戶」協調,千萬別輕忽後勤人員,   他們是客戶是否把訂單給你的隱性關鍵。   當你成為主管,如何設定業績目標?當業務目標無法達成又該怎麼辦?   吳育宏告訴你,如何打造一

個菜鳥、老鳥都聽你的工作團隊。   吳育宏說:   90%高階主管都是出身業務   從害怕困難到對難事上癮──B2B讓我境界不同。   歡迎你加入B2B行列,這裡有讓你快速出人頭地的養分。 名人推薦   大同公司董事長 林蔚山   復盛公司亞太區總經理  黃金祥   資誠企管顧問公司資深副總 何曜宏   TVBS無線衛星電視台主播 華舜嘉

最高經營者個人特質、經營策略、經營績效間關係之研究-以資訊電子產業為例

為了解決錸德科技總經理的問題,作者葉倍嘉 這樣論述:

最高經營階層中的經營者位居企業之高位,企業之經營往往以最高經營者馬首是瞻。最高經營者亦經常是企業經營策略之主要制定者,其個人特質或有可能反映在企業之經營策略上。資訊電子業乃我國最具發展潛力的新興產業之一,其最高經營者個人特質、經營策略與經營績效間關係令人深感興趣。本研究以台灣資訊電子產業為例,探討最高經營者個人特質、經營策略與經營績效間之關係。 茲將主要實證結果彙整如下: 一、 於顯著水準α=0.10的情況下,教育程度、工作經驗、內外控傾向以及成就動機等最高經營者個人特質對新產品開發戰略實施程度之影響具有顯著性;而年齡、獲得經營權的方式、權力慾望、技術

性能力、人際關係能力以及概念性能力等最高經營者個人特質對新產品開發戰略實施程度之影響則並不顯著。 二、 於顯著水準α=0.10的情況下,年齡、工作經驗、內外控傾向、成就動機、權力慾望、技術性能力、人際關係能力以及概念性能力等最高經營者個人特質對多角化經營戰略實施程度之影響具有顯著性。而教育程度、獲得經營權的方式以及風險態度等最高經營者個人特質對多角化經營戰略實施程度之影響則並不顯著。 三、 於顯著水準α=0.10的情況下,教育程度、工作經驗、獲得經營權的方式、內外控傾向以及風險態度等最高經營者個人特質對海外戰略實施程度之影響具有顯著性;而年齡、成就動機、

權力慾望、技術性能力、人際關係能力以及概念性能力等最高經營者個人特質對海外戰略實施程度之影響則並不顯著。 四、 於顯著水準α=0.10的情況下,年齡、教育程度、工作經驗、獲得經營權的方式、風險態度以及權力慾望等最高經營者個人特質對經營撤退戰略實施程度之影響具有顯著性;而內外控傾向、技術性能力、人際關係能力以及概念性能力等最高經營者個人特質對經營撤退戰略實施程度之影響則並不顯著。 五、 於顯著水準α=0.10的情況下,年齡、獲得經營權的方式、人際關係能力、概念性能力等最高經營者個人特質以及新產品開發戰略、海外戰略、經營撤退戰略等經營策略實施程度對經營績效之

影響具有顯著性;而教育程度、工作經驗、內外控傾向、成就動機、風險態度、技術性能力等最高經營者個人特質以及多角化戰略等對經營績效之影響則並不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