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信用風險壓力測試作業指引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懶人包和總整理

另外網站___基_ - 第 14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也說明:毕秋香等(2002)在将投资银行风险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 引(试行)》,指出压力测试应当涵盖证券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经营风险、市场风险、 ...

國立臺北大學 企業管理學系 吳孟紋所指導 程企鎔的 台灣銀行業資產品質之總體壓力測試:總體經濟因子之影響 (2021),提出銀行信用風險壓力測試作業指引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總體經濟因子、逾放比率、壓力測試、羅吉斯迴歸、向量誤差修正模型。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林國彬所指導 鍾明哲的 復原暨清理計畫之研究——以銀行業為主 (2020),提出因為有 復原暨清理計畫、大到不能倒、系統性重要金融機構、系統性重要銀行、有效清理機制的重點而找出了 銀行信用風險壓力測試作業指引的解答。

最後網站上海银行:6.06 -0.49% -0.03 - 601229 - 搜狐证券則補充:... 合理设置压力测试情景,对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开展压力测试,评估压力情景下资本充足承压情况;定期监测资本充足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銀行信用風險壓力測試作業指引,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台灣銀行業資產品質之總體壓力測試:總體經濟因子之影響

為了解決銀行信用風險壓力測試作業指引的問題,作者程企鎔 這樣論述:

全球金融危機讓政府重視金融業的壓力測試,即在負面經濟衝擊下,銀行是否能承受外來壓力,其關鍵除了銀行資本準備是否充足,也考慮其對銀行資產品質的影響,例如逾期放款。然而過去與現在影響銀行資產品質的總體經濟因子可能不同,本文依照過去文獻與目前實務,研究時間從 2010 年 7 月至 2021 年 6 月,以臺灣38家銀行為樣本,視為一大型銀行業,首先探討影響逾放比的總體經濟因子,再進行臺灣銀行業的壓力測試,即模擬經濟衝擊對逾放比的影響。本文實證有兩部分。首先,本文從11個總體經濟因子,以計量方法篩選出4個因子,檢視其對逾放比的影響。國內生產毛額年增率與逾放比率成負相關,意即當國內生產毛額年增率下降

時,逾放比率會上升,而失業率與逾放比率成正相關,意即當失業率增加時,逾放比率會上升,此二因子皆與過往研究相符;而國泰房價指數年增率及美國十年期公債殖利率與逾放比率成正相關,意即當此二種總經因子數值上升時,將使逾放比率上升,代表銀行資產品質將會降低。第二部分是進行壓力情境模擬,即分析在溫和、嚴重與極端三種壓力情境下,台灣整體銀行業、金控與非金控子銀行的資產品質變化。本文參考過往臺灣「二五八金融改革方案」與學術界認定之逾放比率 5% 與 3% 做為是否通過壓力測試的標準,發現分析結果皆符合此水平;另外,再根據近期金管會對逾放比率高於 1% 的國際金融業務分行進行關注與約談的標準,做為極端壓力情境的

標準,然而,本文發現整體、金控與非金控子銀行皆未能滿足低於 1% 的水準。

復原暨清理計畫之研究——以銀行業為主

為了解決銀行信用風險壓力測試作業指引的問題,作者鍾明哲 這樣論述:

2008年金融海嘯期間為數眾多之金融機構面臨倒閉,且在沒有有效清理之情況下,對全球經濟造成重大衝擊。金融海嘯發生前,若金融機構面臨財務危機,除了該金融機構存款人將面臨嚴重損失外,市場大眾亦將對整體金融市場失去信心,導致嚴重擠兌效應,造成市場失序及破壞金融穩定。各國政府通常係透過外部紓困,避免問題金融機構倒閉。惟金融海嘯發生後,短期間內過多金融機構面臨倒閉,使得各國政府付出鉅額資金,甚至發生財政困難。各國政府意識到原先金融監理之不足,開始加強金融監理,試圖建立問題金融機構有效清理之措施,在避免侵害本國納稅人利益之同時,維持金融穩定。「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首先提出復原暨清理計畫之概念,透過復原

暨清理計畫使金融機構得事先預防財務危機,若不幸發生財務危機,亦得依照事先擬定之清理計畫執行清理程序,避免影響金融市場秩序,維持金融穩定。嗣後「金融穩定委員會」公布「金融機構有效清理機制要點」,其中即對於復原暨清理計畫進一步解釋及規範。各國政府也依此相繼訂定復原暨清理計畫之相關規範。本文擬參考美國、歐盟及英國復原暨清理計畫之發展經驗及現行運作,分析各國制度之優點與缺點。透過比較法之觀察,並考量我國金融市場環境特性及金融主管機關態度,針對我國金融監理之修正方向提出建議。本文總共分為六章,第一章為緒論。第二章為復原暨清理計畫概論。第三章說明美國復原暨清理計畫之發展背景及相關指令。第四章分為兩部分,第

一部分係說明歐盟復原暨清理計畫之發展及相關指令。第二部分則係說明英國復原暨清理計畫之發展現況及相關清理機制。第五章說明我國現行針對系統性重要銀行之監理及差異化管理,以及相關退場機制。並且對於我國經營危機應變措施計畫與復原暨清理計畫之差異提出分析與建議。第六章為結論。最後,希冀本文做成後能對於我國復原暨清理計畫之發展及擬定,甚至我國整體金融監理有所貢獻及幫助。以期我國接下來於復原暨清理計畫之發展能更佳完善,除確保我國金融監理符合國際趨勢外,於加強金融監理之同時,亦得維護我國整體納稅人利益及國家財政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