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職假證明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懶人包和總整理

謀職假證明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莫理斯寫的 香江神探福邇,字摩斯 和周志盛,周瑋軒,周瑋倫的 勞動基準法隨身查(三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想資遣員工可沒那麼簡單!你不知道的資遣最後手段! - YouTube也說明:... 00:00 intro介紹00:25 資遣條件00:55 最後手段原則01:40 預告天數02:03 資遣費計算02:39 謀職假 02:53 開立非自願離職 證明 03:26 通報辦法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遠流 和書泉所出版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張義德所指導 雷修瑋的 解僱法制之研究―以法定事由之要否為中心 (2021),提出謀職假證明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解僱、法定事由、終止。

而第二篇論文輔仁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陳猷龍所指導 陳妍伶的 勞動契約終止之研究 (2010),提出因為有 勞動契約、契約終止的重點而找出了 謀職假證明的解答。

最後網站[討論] 被資遣謀職假須證明~無證明事假論.... - 看板Tech_Job則補充:http://imgur.com/nR2UxCB 家人被資遣無良公司要求被資遣遣員工每週2天謀職假需提出證明~ 若無(只能用年假抵or 算事假) 這樣會不會太黑心太過分了.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謀職假證明,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香江神探福邇,字摩斯

為了解決謀職假證明的問題,作者莫理斯 這樣論述:

  ▲魔改柯南‧道爾經典偵探推理小說的創新之作。   ▲再現香港百餘年前英國殖民初期的歷史風貌。   ▲莫文蔚:「大家看過之後,便一定會明白我爲甚麽一直這麼崇拜哥哥!」     ▌當時空從19世紀末英國,挪移到晚清殖民地香港,   ▌當頭戴獵鹿帽的福爾摩斯,變身為留長辮的滿洲鑲藍旗福邇……     19世紀末的英國倫敦,頭戴獵鹿帽、叼著煙斗的私人偵探夏洛克‧福爾摩斯,   穿行過大霧籠罩的貝克街,回到他「221號B」的住處。   此際,場景轉換到大半個地球之外,晚清時期英國殖民統治下的香港,   出身滿洲鑲藍旗,曾選入同文館、後負笈歐洲日本的福邇,   正在位於上環荷李活道「貳佰貳拾壹號乙

」的樓宇裡,   抽水煙,拉著胡琴自娛,等待某椿罪案的案主拉響洋式門鈴……     ▌「這部小說是我作為一個香港人寫給福爾摩斯的情書,   ▌也是我作為一個福爾摩斯迷寫給香港的情書。」——莫理斯     本書魔改新編英國小說家柯南‧道爾著名的偵探推理小說《福爾摩斯探案》,   作者莫理斯,延展、置換甚至顛覆原典情節元素,   除了改造故事的環境背景,賦予主角與原作相映成趣的身分與形像,   更一如柯南‧道爾以小說記下英國維多利亞時代的社會氛圍與文化細節,   出生成長於香港、留學英國劍橋大學的莫理斯,憑藉多年的生活與學術研究經驗,   蒐羅、考據早期中西交會的商埠特色,以及風起雲湧的世界局勢,

  以史實與虛構相互交織呼應的筆法,刻繪出獨一無二的港島風貌。   在教人目不轉睛的懸疑、奇情、詭計、鑑識與解謎之間,   華洋雜處、守舊文化與先進文明並行、買辦洋行林立等香江風情躍然紙上。    名家推薦     冬 陽 │ 推理評論人   沈 默 │ 武俠小說作家、評論者   林斯諺 │ 推理作家   臥 斧 │ 文字工作者   莫文蔚 │ 歌手、演員   陳浩基 │ 推理小說家   盧郁佳 │ 作家   (按姓氏筆畫排列)   好評推薦     這本小說不簡單。作者莫理斯熟悉原本那個聰明帶點傲嬌的獵鹿帽大偵探,孕育出東方色彩濃郁的福邇與華笙雙拍檔;明白推理故事如何歷久不衰的趣味精髓,戲

仿援引之中富含現代新意;細膩講究時代地域的獨特性,遊走熟悉與新奇兩端能見處處驚喜。這就像是內力深厚的高手出招,不慍不火展現獨門真功夫,同道中人見了肯定大呼過癮,走過路過的門外漢也必定目不轉睛瞧個仔細。——冬陽(推理評論人)     二十一世紀以來,各種關於《福爾摩斯》的變形挪移之作,前仆後繼,……從歐美到亞洲,各國各種版本,身世、膚色與性別全都可以任意變變變,各顯神通,也各具神采。而在廣大的福爾摩斯IP宇宙裡,莫理斯以《香江神探福邇,字摩斯》獨占一格,不止是經典翻新之作,更是一長卷的香江人情浮世繪,從人物言談、舉止到器具使用、社會風氣乃至中西文化交會巨變,無不充滿時代與生活的細節,繁勝夢華也如

重現彼時香港,完成了足夠真實的織錦――這是莫理斯的推理極境,一種猶如具現化系念能力的深切回望。——沈默(武俠小說作家、評論者)     小時候,哥哥是我最好的兒時玩伴,每天最期待的時間就是睡前他給我說故事,通常都是即興編出來的,還會用我的布娃娃來充當「演員」。他自小便是一個會走路的活百科全書,天南地北甚麼事情都懂,簡直是一位天才!《香江神探福邇,字摩斯》是他所寫的第一本偵探小說,創意無限,把福爾摩斯和華生醫生搖身一變,成為晚清時期在香港查案的二人組,絕對是我近年看過最難忘的一本書。大家看過之後,便一定會明白我爲什麽一直這麽崇拜他!——莫文蔚(歌手、演員)     這是一部「兼顧全方位」的傑作。

……一些戲仿作品毀譽參半,就是因為有些情節只有熟悉原作的讀者/觀眾才懂好玩之處,而沒看過原作的只感到莫名其妙。要令兩種讀者都滿意,只有做出「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才能成功。……本作在這方面堪稱超一流,沒讀過《福爾摩斯探案》的讀者固然能夠放心閱讀,作者沒有刁難新入門的推理讀者,而對「福迷」而言便是驚喜處處,大量細節跟原作連結,越熟的越看得過癮。莫理斯甚至在一些情節中故意顛覆原作,您永遠不知道故事的流向會跟原典一樣,還是作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這帶來與別不同的閱讀體驗。──陳浩基(推理小說家)     作者莫理斯博學多識,在謎團詭計中精巧嵌鑲香港歷史,事件、人物、機構、地理沿革,為福邇的探案披上了

近代本土的聲色。近代西方看香港,是異國情調的人力車夫、鴉片鬼、江湖中人、旗袍妓女蘇絲黃。本書掙脫這些過時框架,反轉觀看,藉虛構和史實重塑香港。……在令人目眩神迷的解碼、詭計、鑑識之間,本書寫活了香港自豪的理性啟蒙精神。──盧郁佳(作家)

解僱法制之研究―以法定事由之要否為中心

為了解決謀職假證明的問題,作者雷修瑋 這樣論述:

終止制度對未定期限之繼續性債之關係有其存在之必要性,對於勞動契約而言,基於勞雇雙方基本權衝突之結果,為了保障勞工之權益,以限制雇主單方終止權限之終止保護制度隨之形成,惟我國採取不同於比較法之立法技術,以必須具備法定事由方能解僱之方式限縮雇主之解僱權限,致解僱法制長期受到關注及檢討。本文首先探討我國現行勞動基準法第11條之「資遣解僱事由」、第12條之「懲戒解僱事由」,以及其餘法規之相關限制,發現相關爭議多已因司法實務及學界之穩定見解而解決,且非法定要件之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及解僱事由告知義務亦已受我國司法實務採納,故經本文整理司法實務見解及學界研究意見,亦參考比較法相關資料,得出我國目前尚無捨棄

法定事由主義之必要,並針對現行法提出修法建議。

勞動基準法隨身查(三版)

為了解決謀職假證明的問題,作者周志盛,周瑋軒,周瑋倫 這樣論述:

  本書精選勞動基準法歷年來重要的解釋令,並且融合實務議題詳加分析,是職場上班族熟稔自身權益的實用工具書。細究本書特色有下列數項:   1.每一條文標示制定要旨,便利讀者查詢與閱覽。   2.逐條彙整主管機關發布之重要解釋令,以使勞資雙方有所依循。   3.常用條文輔以實務解析,藉以探究勞資雙方常見的迷思。   4.敘述簡要、條理清晰,是職場工作者與在校學子必備的工具書。   5.提供讀者人資管理、勞資關係與勞動法令的諮詢服務。

勞動契約終止之研究

為了解決謀職假證明的問題,作者陳妍伶 這樣論述:

論文摘要勞動基準法為規範勞動條件的基本大法。一般認為,在所有勞動保護中最重要的部分即為勞動基準法。而所謂的「勞動基準」,係指關於工資、工作時間等等勞動條件的最低標準,是勞動者為維持正常生活所必需之基本要件。故在勞動基準法中第1條第2項即規定:「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最低標準。」此為勞動條件原則的宣示,應為勞雇雙方所共同遵守。在勞動生活中,最讓勞工難以接受、無奈和錯愕的,無非是雇主行使解僱權將其解僱。例如,像是在民國89年至92年間的產業大量外移、94年7月1日的勞退新制上路,仰或是民國97年底的金融海嘯;然而終止勞動契約之行為並非雇主單方的固有權利。在我國勞動基準法第11

、12條中即明文規範雇主行使解僱權之限制,而同法第14條中則規範勞工得主動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資遣費之條件。本論文之研究則按以下章節逐步討論勞動基準法第11、12及第14條中所訂各項終止要件及終止之限制,配合判例見解加以分析說明。一、 第一章緒論於本章中論述本論文之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及研究範圍。二、 第二章勞動契約之性質本章主要說明勞動契約之意義及種類,並針對現下類型的勞動契約「定期聘僱契約」、「不定期聘僱契約」、「部分工時契約」及「派遣契約」其特性的不同處,作一區分說明。三、 第三章勞動契約之終止本章主要說明勞動契約終止之方式,及其終止後之效力。四、 第四章雇主終止本章主要說

明依勞動基準法第11、12條中,所規範雇主得以主動終止勞動契約之要件,及構成要件之爭議點,與雇主行使解僱權之限制。五、 第五章勞工終止本章主要說明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中,所規範勞工得以主動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資遣費之要件,及構成要件之爭議點。六、 第六章結論本章謹就研究所得之結果,提出建議,對於雇主在行使解僱時,是否曾有善盡迴避解僱之努力、是否具有經營上之必要性,及在選定解僱對象時,是否具有合理之基準,做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