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外和解公證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懶人包和總整理

訴訟外和解公證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保成法學苑寫的 基本小六法-58版-2022法律法典工具書系列(保成) 和張倍齊律師的 講這麼多,證據咧?—跟著律師合法蒐證、有效舉證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月旦民商法雜誌第46期 - 第 130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也說明:的和解,針對成為訴訟目的權利或者法律關係,當事者達成了終止紛爭的和解行為, ... 日本裁判上的和解,本文涉及的「吳梅案」不論中國大陸還是日本都認定其為訴訟外的和解,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 和FUN學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沈宗倫所指導 黄新崴的 論專利訴訟之證據蒐集−以美國證據開示法制為借鏡 (2020),提出訴訟外和解公證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專利侵權訴訟、證據蒐集、證據保全、美國證據開示程序、聯邦民事訴訟規則、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商船學系 張啓隱所指導 許琴寧的 臺灣海事案件訴訟爭點與庭訟歷程關聯性之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海事訴訟、灰關聯分析、爭點、理想解類似度偏好順序評估法、證據採樣的重點而找出了 訴訟外和解公證的解答。

最後網站你知道私下和解的「後果」嗎? - 台中律師張弘明則補充:私下和解又叫做『法庭外和解』、『訴訟外和解』, 也就是民法第736條到 ... 所以建議在和解契約上面加註可以強制執行的條款,並且找民間公證人或到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訴訟外和解公證,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基本小六法-58版-2022法律法典工具書系列(保成)

為了解決訴訟外和解公證的問題,作者保成法學苑 這樣論述:

  《基本小六法》   嘿!你注意到了嗎?   最近大法小法修不斷,法典都塞便條塞到快爆炸,   嗯,該是換一本法典的時候了!   相信每個讀法律的人都有一本小六法,   而既然是必備工具書,當然要使用最新版的才不會出糗啊!   像是考試時引用錯誤條號,或者寫出已被刪除所以根本不存在的條文……等,   全都是會被扣分的小錯誤!   又不可能時時上立法院查詢最新修法,或是明明已經查詢了,卻漏掉沒有改過去……   這時該怎麼辦呢?該怎麼避免這些錯誤發生呢?   答案就是帶走這本最新的基本小六法   在紙張價格大幅攀升、印製成本越發高昂的情況下,小編仍舊堅持收錄學習上需要查閱

的法規群,只要是重要法規,就一鼓作氣全都網羅進手上雕琢的小六法中,同時,在普遍性常用的法規詳列新舊條文、草案、立法/修正理由,也收錄了國考的命題紀錄、相關條文與相關釋字,讓讀者在查閱時,不只找得到該有的法規演進資訊,還能更加了解考試重點。   新保成基本小六法絕對是你的最佳戰友!   ★再版至今已經57版啦!!!回收近百名讀者的法典使用心得問卷,以下好評關鍵字出現最多次★   ‧資料齊全‧體系完整‧收新釋字   ‧方便查詢‧分類清楚‧標示清晰   ‧版面舒適‧方便攜帶‧完整度高   ★國考六法、小六法的法規都有,一本到底★>>欲參加律師、司法官考試的讀者如是說!!    ◎更多

考生、讀者一致好評~法典推薦◎   --聽高普考考生這樣說--   「有新舊條文對照,及條文設定的原因,更好的是連釋字號也附在條文後面,可以省買一本,很棒與方便的設計!」──正準備高普考的考生   「之前用其他出版社,法條上只有第x條,而沒有第幾項的符號(羅馬字),但保成的有標示所以比較方便閱覽查詢。」──正準備高普考的考生   「排版易讀及條號款項標示清楚」──正準備高普考的考生   --聽地方特考考生這樣說--   「保成的基本小六法雖然有點厚重,不過法規非常完整,足以應付任何考科,個人覺得非常棒。」──正準備地方特考的考生   --聽律師、司法官考生這樣說--   「有新舊法對照

,還有詳盡解釋文,附註歷屆司法官/律師的索引標籤很完整」──正準備律師、司法官考試的考生   「方便好查詢」──正準備司法特考的考生   --聽法律系學生這樣說--   「有附與該法條相關的條文,修正草案也有放入」──準備學校期中考的法律系學生   --聽特考考生這樣說--   「法律條文有分類」──正準備鐵路特考的考生   「排版好看舒服」──正準備關稅特考的考生   --聽初等考考生這樣說--   「法條內有相關釋字和實務見解可以清楚知道」──正準備初等考的考生  「法條有標註必考重點,我覺得很用心,幫助我們快速複習重點」──正準備初等考的考生   適用對象   各類考試.在校生

.實務工作者   ※想要查閱主要大法且能了解修法內容(新舊條文對照、立法理由)、考試重點法規(命題紀錄),並且整理條文與條文間、條文與大法官解釋間關聯性(相關條文)者。   使用功效   收錄普遍性常用法規的新舊條文、草案、草案/立法/修正理由,並且額外收錄國考之命題紀錄、相關條文與相關釋字,讓讀者在查閱時能了解考試重點。   改版差異   修訂國藉法、預算法、行政訴訟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勞工保險條例、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勞資爭議處理法、工會法、社會秩序維護法、集會遊行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得稅法、土地登記規則、證券交易法、保險法、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

事項、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中華民國刑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施行法、律師懲戒及審議細則 本書特色   最新‧實用‧專業   ‧立法沿革:明瞭立法時程   ‧條文要旨:洞悉立法要義   ‧命題紀錄:指引考試重點   ‧相關條文:追蹤相關概念   ‧相關釋字:結合實務觀點   ‧草案理由:掌握修法脈動   ‧附錄釋字:涵蓋各號爭點  

論專利訴訟之證據蒐集−以美國證據開示法制為借鏡

為了解決訴訟外和解公證的問題,作者黄新崴 這樣論述:

相較於固有有體財產權所生之民事訴訟,專利侵權事件因專利權屬無體財產權,權利範圍不易確定,又具公共財「無耗竭性」之性質;再加上高固定成本及低邊際成本所致之高侵權誘因,及侵害事證往往偏在侵害人一造等特性,往往導致專利權人就其專利權受侵害與否、如何受侵害,甚至是否受有損害、損害範圍如何等事實均欠缺必要或具體之認識及掌握,從而難以舉證,實現其實體法上之權利。我國民事訴訟法於2000年即已參考德國法制,擴大證據保全程序之機能,新增確定現狀型之證據保全,允許當事人在訴訟前就物之現狀或事實預先進行證據開示或調查,以釐清事實,並藉此促成當事人和解,避免進入本案訴訟;或縱進入本案訴訟,而能夠促進集中審理。再者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亦意識到專利權人在證據蒐集及保全上處於先天弱勢之地位,而就專利侵權訴訟之證據保全規定進行強化。然而,學界、司法實務界及產業界批評智慧財產法院未能有效落實立法意旨,甚至未能履行TRIPS協定所課予確保權利迅速、有效執行之義務,而認為我國專利侵權訴訟法制並未賦予當事人有效蒐集事證之管道,致使當事人間事證近用地位不平等,有損當事人之訴訟權。鑑於美國之專利訴訟制度及其強大的證據開示制度仍對於權利人團體有相當大之吸引力,且美國係各國廠商專利佈局之重要市場。本文擬透過比較美國證據開示(Discovery)制度,聚焦專利侵權訴訟脈絡下,證據開示制度之規範、實務運作與學說理論,進而探尋美國

證據開示之起源、發展與運作實況,分析其有效保障權利人訴訟上證明權之關鍵,並透析其制度之利弊。最後,本文藉由比較美國法制所得之啟發,考量專利訴訟之特殊性,以宏觀且全面之視角,嘗試就我國專利訴訟證據蒐集制度應如何修正,甚或是否有必要於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中增訂獨立的證據開示制度,提出建議,以期能對我國專利訴訟法制有所貢獻。

講這麼多,證據咧?—跟著律師合法蒐證、有效舉證

為了解決訴訟外和解公證的問題,作者張倍齊律師 這樣論述:

為何告人反被告? 辛苦蒐集證據卻是白忙一場? 隨時可能下架的網頁資料如何蒐證? 證據在第三方怎麼辦? 我能用測謊證明清白嗎?   這是市面上第一本以「證據」為核心的生活法律書   20個真實判決改編的案例   從事前蒐證到事後舉證   不講解太多複雜的法律條文   只提供最實用的行動指南   讓你在面對糾紛時   ◆ 搶先站穩第一步 ◆ 專業推薦   苗博雅 臺北市議員   杜怡靜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法律學院院長   陳俊元 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饒志民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   李秉錡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劉欣宜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

 

臺灣海事案件訴訟爭點與庭訟歷程關聯性之研究

為了解決訴訟外和解公證的問題,作者許琴寧 這樣論述:

臺灣是一個四面環海的國家,海上運輸系統對臺灣的經濟與社會發展方面而言,是擔任著相當重要的角色。然而船舶無論是在航行中、錨泊中,亦或是停泊於碼頭上,難免會因為許多外在之因素,可能導致衍生出無法預測的海難事故,由於海難事故的成因極其複雜,所以當後續事故有兩造雙方無法達成共識的項目時,海難事故會變成海事案件,並且採用經由海事訴訟體制中之程序方式來解決雙方的問題。由於我國目前尚未有一套標準的海事訴訟體制,再加上法官審判海事案件之專業性不同,導致案件之爭議問題庭訟時間冗長。為加速審理及縮短該歷程時間,本研究先期藉由彙整國外海事評議制度、海事訴訟體制、國內外之爭點相關文獻與我國司法院對外公佈判決書資料庫

中2015年至2019年度之48筆已定讞海事案例進行研討。接著,藉由文獻歸納法、案例比較分析法、描述性統計方法分析海事案件之相關資訊,並利用灰色關聯性分析法評估海事案件之脆弱性,進而找出法官審理海事案件之脆弱處,也得到六項海事案件之脆弱性評估指標與排序,作為初步分析之階段。再使用理想解類似度偏好順序評估法進行進階分析,找出有哪些其他因素也會影響其要點,得出單一爭點以及複合式爭點之排序情形。根據分析結果顯示,不論是在單一爭點或是複合式爭點考量下,其三大構面子項目總排名之前三順位分別為「爭點整理」、「爭點簡化協議」與「舉證文件」。最後還針對本研究整理提出的爭點成因前六大類型,分別為「運送契約」、「

適航性」、「海事相關法規」、「保險與債權」、「損害賠償」、「人員過失」,於目前在我國並無海事法庭之情況下,一般法庭之相關審判人員可利用此六大成因先訂定一套海事訴訟肇責指標,使這些指標性爭點獲得一致性共識處理方式。並提出四大實務建議與後續研究建議方向,使本文之研究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