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權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瑞珠寫的 圖解案例消費者保護法(實務案例增訂二版) 和畢成的 【最完善重點整理】2023全新「細說」初考五等:最新公民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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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華文創股份有限公司 和宏典文化所出版 。
輔仁大學 法律學系 黃宏全所指導 謝宗霖的 網路餐點外送法律爭議之研究 (2021),提出解除權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平台經濟、從屬性、AB5法案、無條件解約權、準勞工。
而第二篇論文淡江大學 日本政經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胡慶山所指導 徐睿憶的 日本特定商交易法之研究-以電子商務交易為中心 (2021),提出因為有 特定商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通訊販賣、電子商務、無條件解約權的重點而找出了 解除權的解答。
最後網站契約解除權或價金減少請求權之時效 - 住商不動產則補充:依民法第三百六十五條規定「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三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不行使或自物交付時起經過五 ...
圖解案例消費者保護法(實務案例增訂二版)
為了解決解除權 的問題,作者林瑞珠 這樣論述:
本書之撰寫,係以PPT 繪本書的形式,依消費者保護法之體系分為八個單元,設計引導案例以說明各章之規範重點,闡述法律規範與司法實務之發展趨勢;繼而提供個案之解析,使理論與實務相互印證。 另,有鑑於新冠肺炎肆虐,宅經濟蓬勃發展;攸關消費者權益的電子交易糾紛,亦屢見不鮮,如:標錯價,賣不賣?買錯了,退不退?是以,本書特搜錄近年來司法實務判決觀點,俾利讀者瞭解虛擬世界的法規調適議題。 本書特色 本書闡述法律規範與司法實務之發展趨勢,繼而提供個案之解析,使理論與實務相互印證。而「消保小學堂」的篇框,更滿足了讀者的多元需求,為理論與實用兼具的好書。
解除權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網購有什麼事情要注意 #蘇錦霞律師告訴你 #蘇律師經驗豐富
出門購物有時候很危險,比如可能被傳染流感或肺炎,或者是太陽很大會被曬傷,總之就想在家上網買東西。
上網看商品覺得好美好棒,收到後覺得賣家果然很會拍照,心中很不爽,這時候可以退貨嗎?問了賣家,他說要自己付運費,還有商品重新整理要整理費,這時候買家要自己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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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網購可以退貨嗎?
A1:是可以的喔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如果你是 #通訊交易 的消費者,收到商品後七天內,是可以退貨的!
Q2:通訊交易是什麼?
A2:許多網購就算是通訊交易喔
通訊交易的定義,是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的方法,消費者在 #不能檢視商品或服務下,而與企業經營者所訂立之契約。
Q3:那什麼又是企業經營者?
A3:就是提供商品或服務為營業的廠商業者
如果你只是偶爾在網路上賣東西,那就不算是企業經營者喔!
Q4:那我需要負擔退貨或者整理費用嗎?什麼情況可以退貨?
A4:費用跟理由都不用喔!
同樣根據消費者保護法,消費者不需要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除非有 #例外情形
Q5:例外情形有哪些?
A5:比如容易腐敗、保存期限短的商品、客製化的商品、報紙或雜誌、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等等,只要企業經營者有告訴消費者,那就不能在七天內,不附理由及費用退回商品囉!
(這部分可以上網查「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會更清楚)
Q6:法律規定是一回事,賣家就不給我退,或是要我付錢該怎麼辦?
A6:打 1950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打消費者服務專線 1950 ,就會轉接到所在地縣市政府的消費者服務中心囉!
原則上消費問題都可以詢問、申訴,或找消保官,但還是有可能沒辦法獲得解決方法,那也可以尋求消基會的幫忙,最後如果還是無法解決,那就只好打消費訴訟了。
順序上是
1.先跟賣家溝通
2.向賣家、消費者服務中心等申訴
3.跟上面說的申訴沒有獲得好好的處理,可以再跟消保官申訴
4.申訴不成功,可以再跟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5.還是不能解決,就只好提起消費訴訟了
Q6:蘇律師在影片裡,最後沒說完的話是什麼?
A6:是在說消費者保護法當中,哪些部分是比較保障消費者的,因為內容有點多又比較難一點點,所以沒有放在影片裡,決定用文字呈現,比如以下的說明
1.請求權部分採無過失責任主義
就是說當消費者因為企業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而有損害的時候,不管企業經營者有沒有過失,都必須要負責。
但是如果企業經營者可以證明,它的商品或服務,已經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之下,可以合理期待的安全性,那就不用負擔賠償責任囉!
2.對定型化契約的限制
定型化契約,是指企業經營者為了跟很多消費者訂立契約,事前擬定好的條款,比如很多網購時會要你勾我同意的就是。
這種定型化契約,在消費者保護法中也有規定,企業經營者可以用定型化契約,畢竟這樣很省事,但必須要遵守一些原則,比如如果大家對契約條款有疑問,解釋的時候要做出有利於消費者的解釋,還有要符合誠信、平等互惠原則等,不然會無效等等。
最後是小提醒:
網路購物很方便,但也要記得,盡量跟 #資訊完整 的賣家交易,如果說只有一個電子郵件信箱,或者是電話根本沒有人接的這種,後續的消費爭議會很麻煩,所以要慎選交易對象喔!
看更多文章:
龍建宇|自己的權益自己救—消費者保護法與產品責任
https://plainlaw.me/2016/06/15/consumer-protection-act/
丁憶楨|網購退貨規則百百款,我該聽誰的?
https://plainlaw.me/2017/06/24/online-shopping/
網路餐點外送法律爭議之研究
為了解決解除權 的問題,作者謝宗霖 這樣論述:
現如今為一網際網路高度發展的社會,人們使用電腦、手機與平板上網可謂稀鬆平常,平台經濟逐漸發展出來,外送平台為平台經濟整體的一環,平台業者藉由將資源整合加以利用,將效益達到最大化,提供平台當作媒介,使特定資源的供給者與需求者得以順利達到媒合,這類新型經濟型態運作下,勢必跳脫傳統經濟模式的框架下,那傳統上之法律關係是否仍有其適用?本文欲藉由此論文來加以深入平台模式下所會產生的各種民事法律關係。外送員是否為外送平台之勞工,這個問題因為前些時日發生的車禍問題逐漸浮出檯面,所有問題都牽涉於平台經濟這種經濟模式,傳統勞工之定義與勞動法規之保障是否對於外送員有相關之規範,平台經濟亦為從歐美許多國家先後發展
下,逐漸衍伸至全球,藉由比較法上研究美國法上勞動關係判斷方式與加州法上對於外送平台與外送員之AB5法案探討,佐以德國法上勞動關係之標準與因應此種外送平台模式中,創設出準勞工之立法模式加以規範,最後回到我國實務上與學說上對於勞動關係發展,並且是否對於我國法上有參考外國法上制度之必要來做檢討。最後針對外送平台經濟模式下,仍不失為我國消保法上規範的通訊交易,立法者保障消費者之方式不外乎為無條件解約權之行使與業者資訊提供義務,但於外送平台模式下須注意到主管機關有頒布通訊交易解除權例外規定與「以通訊交易方式訂定之食品或餐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另外有無排除無條件解約權和重要資訊提供之義務
。
【最完善重點整理】2023全新「細說」初考五等:最新公民
為了解決解除權 的問題,作者畢成 這樣論述:
★最完善重點整理:2023全新大改版。與時俱進、不斷更新,幫您穩固九成以上分數!★ 感謝批踢踢、Dcard鄉民推薦本書: 宏典公民確實讓我覺得有掌握到重點,也有很多比較圖表來幫助理解和建立觀念。把這本讀通真的就可以掌握住90%以上的分數了……。 指考和國考公民內容差很多,尤其是法律科。 國考的難度難太多了,高中公民書只能應付60%國考內容。國考公民宏典寫最好,你如果買宏典的初等公民涵蓋98%考試範圍......。 「全新重點+法令修訂+重大時事+最新試題」四大補強要點完整導入。並針對最讓考生傷腦筋、但近年出題數卻逐年增加的第四篇「生產、分配與消費」,特別
加強「圖表」以及「範例」輔助學習,即使是經濟學新手也可輕鬆讀懂。全書內容完整而精要,編排清楚有條理......「讀得下去、記得起來」,助您穩穩答對9成以上題目! ★2023全書大改版四大要點★ 1. 最新命題重點完整導入:如破窗效應、社會企業(第三部門)、社會階層理論中之成就地位論/人力資本論、布迪厄四種不同形式資本、不分性別廁所(尊重跨性別者如廁選擇)、我國現行各項原住民族優惠措施/政策整理、民主政治之「國民主權」原則、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更名為「懲戒法院」、「移送法辦」之意義、防衛性民主、外勞在台權益保障整理、民法之所有權絕對原則/所有權社會化原則、行政補償(COVID-19時
事議題)、生物多樣性[意義/範圍/實踐]、氣候變遷相關會議共識、綠色廠房/企業社會責任CSR…..以及更多。 2. 讀到最新、最重要的法規:諸如《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國籍法》、《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法院組織法》、《入出國及移民法》……等。 3. 最新試題按章節落點收錄:讀完重點立即測試最新試題,答錯者回頭標記課文重點,學習成效即刻檢視。 4. 精簡篇幅-跟不重要的內容說再見:將較為過時、再考可能性過低之內容刪除。全書每一字、每一句、每一張整理圖表都與實際考情緊密相關;要唸就唸「真正會考的重點」,不浪費你
寶貴的時間。 ★最新年度考題趨勢評析★ 第一篇:個人、家庭、社會與文化 必要準備重點: (1) 米德自我發展理論:重要他人與概括化他人(近年頻出)、參考團體。佛洛依德自我形成理論-本我、自我、超我的判斷。 (2) 艾瑞克森社會人格發展(心理社會發展)理論:最常考「青少年時期」。 (3) 臺灣最常見家庭型態-小家庭/核心家庭/夫妻家庭。 (4) 公共利益衡量標準:三大學說的核心主張(重要!極為頻出)。 (5) 增進公共利益的難題:共有財悲歌、搭便車問題、鄰避效應、社會資本不足(年年出題,第一篇Top.1重點!)。 (6) 團體:常考題型包
括1.各種團體分類(最愛考「非營利組織」)、2.財團法人&社團法人之差異。今年考了有關「志願團體」的內容,本版特別增加要點整理。特別留意近年題型出現有關「非營利組織、非政府組織、第三部門」的比較,屬於比較細、容易混淆的內容,新版內容有加強說明,請讀者切勿錯過。最後,切記非營利組織與第三部門「可以有營利活動」,此亦為近年頻出主題之一。 (7) 公民參與:公共政策運作順序、倡議、參與式預算制度。 (8) 媒體識讀:第四權、新聞自由權與媒體近用權、媒體公共角色(注意「守門人」的概念)、閱聽人與媒體本身之反思。 (9) 社會階層化理論:「衝突論」最頻出(留意「階級再製」),其
次為功能論;「文化資本」不平等造成社會階層;布迪厄四種形式資本;社會流動。 (10) 性別平等(常考專有名詞):性別的分類、異性戀霸權、性別標籤、性別刻板印象、性別歧視、性別主流化、性別多元化、性騷擾、性別偏見;另注意「性平三法」各自適用的範圍。 (11) 各種文化形式:次文化與主流文化的關係、精緻文化、大眾文化、流行文化(最頻出)。 (12) 文化交流(常考專有名詞):涵化、雜揉、文化衝突、文化位階。 (13) 多元文化:多元文化的內涵、我族中心主義V.S.文化相對論、各項多元文化政策、我國原住民政策整理。 (14) 全球化與反全球化、全球在地化與在地全球化的比
較。 第二篇:國家、政府與政治 必要準備重點: (1) 國家:組成要素中之「主權(最高性&獨立性)」、國家的目的、國體與政體,我國現行國籍制度(國籍法第2條頻出)、國家統治正當性。 (2) 民主政治:民主理論〔最常考經驗民主理論與審議民主理論(摒除多數決)、其次為多元參與民主理論〕、民主政治特色(責任政治最頻出)、民主政治與「社會資本」。 (3) 民主國家之政府體制:內閣制、總統制、雙首長制、政府與國家的比較(年年出題,重點中的重點!)。 (4) 我國中央政府體制:總統解散立法院之權、總統之彈劾與罷免、行政院之副署權(近年極頻出!)、行政院與立法院
之責任關係與覆議案及不信任投票、立法院之「人事同意權」行使對象。另留意近年考題非常愛考「監察院」對公務人員之懲處權(最常考彈劾權)。 (5) 我國文官制度:政務官與事務官之比較(重要常考!)、政務官與事務官之混合使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6) 地方政府組織與功能:地方自治層級(相當頻出的考點、尤其是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7) 選舉(年年出題,第二篇Top.1重點!):選舉四大原則、選舉人與被選舉人之資格、多數決與比例代表制、單一選區與複數選區、絕對多數與相對多數、一輪投票與二輪投票、各級民意代表選舉方式(特別留意「不分區立委計算方式」、「原住民立委選舉方式」)、
婦女保障名額之規定、杜瓦傑法則(三大規律)、杭廷頓之「雙翻轉測驗」、公民投票(常考提案人、適用/不適用事項、公民投票權資格、提案及連署人數門檻。)、選舉之法律規範。 (8) 政黨與利益團體:政黨的功能、政黨與利益團體之比較。 (9) 意識形態:左派與右派、自由主義、社會主義與共產主義之比較、第三條路。 (10) 國際組織:我國為會員之國際組織、世界貿易組織WTO、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APEC、自由貿易協定FTA。 第三篇:民主與法治 必要準備重點: (1) 憲法:憲政主義、防衛性民主、大法官與我國釋憲制度/審理流程(重要!年年頻出)、我國七次修憲要點、憲
法增修條文(最頻出者為第2、3條、以及五院首長產生方式、行政立法間之信任制度)。 (2) 法律的基本觀念:凱爾森法位階理論、中央法規標準法常考條文(留意:「條例」與「地方自治條例」法律位階不同!)、我國法律之制定(三讀)與修正、何人具「法律提案權」。 (3) 人民權利與義務:平等權(憲法第7條)、自由權(常考人身、居住遷徙、集會結社自由、注意108年公布施行之《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使我國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受益權(常考經濟)、權利之保障(列舉與概括)、人權觀念的演進(留意「社會權」概念頻出)、權利的限制(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另特別注意近年常出現的
主題:我國憲法與法律對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涵蓋外國人(包括外勞)」此一概念(注意近年考題非常愛考「外勞權益保障」此一主題,本版已為讀者做好整理表格!)。 (4) 民法與生活(公民出題數NO.1單元):民法主要原則(如物權法定原則/所有權絕對原則/所有權社會化原則)、行為能力類型、消滅時效制度、阻卻違法事由、發生債之四大原因、契約自治原則與限制(近年極頻出!)、智慧財產權(重要頻出!留意著作權之「合理使用」範圍)、結婚與離婚之規定、近親結婚之限制、婚約解除事由、夫妻財產制、親子關係發生原因(最愛考婚生/非婚生子女、認領、收養)、繼承順序、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遺囑種類與要件、應繼分與特留分之
規定。 (5) 刑法與生活:刑罰的目的(應報/預防/綜合)、刑法之「責任原則」(近年新考點)、罪刑法定主義(包括其衍生出的其他刑法原則)、犯罪成立要件(注意「故意」與「過失」之差異與刑事責任)、阻卻違法事由、責任能力、刑期無刑、主刑與從刑、微罪不舉(不起訴與緩起訴)、「現行犯」之認定、被告與被害人人權之保障(近年極頻出!)、「酒駕」之法律責任。 (6) 行政法與生活:依法行政原則、比例原則、信賴保護原則、誠實信用原則、行政行為架構、行政程序基本原則(留意公務人員利益迴避)、行政制裁方式與行政契約類型(近年新考點)、另注意配合時事(COVID-19)而出現的「行政補償」主題。
(7) 權利救濟(極重要單元!):調解/仲裁/和解之比較整理(適用範圍、效力、訴訟外/上和解…重要頻出!)、訴訟程序(職權主義與當事人主義)、司法二元訴訟制度、審級制度、刑事訴訟主要程序與負責人、法官/檢察官之主要職責(重要常考!特別注意「交保或羈押≠有罪→僅為犯罪嫌疑人」)、無罪推定原則、不告不理&一事不再理原則、偵查不公開原則、訴訟專有名詞意義釐清(公訴、自訴、告訴、告發、上訴、申訴-重要常考!)、對法院裁判不符之救濟方式、行政救濟三大途徑之意義(留意?「交通裁決案件」無須經訴願程序、?「稅捐爭議案件」須先申請復查)、提起行政訴訟之時機、行政訴訟的種類、提起國家賠償之時機(留意國賠
法108年有部分修法)、校園權利救濟(留意大法官釋憲第684號內容)。 (8) 生活法律常識:《勞動基準法》有關最低工資與最高工時之規定已於111年再度上調。並請讀者注意107~108年期間該部法規大幅修訂之條文,本書亦特別為讀者整理修法前後比較表,幫助讀者快速比較,釐清修法前後差異。 而各部法規中,又以《家庭暴力防治法》與《社會秩序維護法》最為頻出,其次為《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四篇:生產、分配與消費 必要準備重點: (1) 機會成本(作為經濟成本之應用→極常出計算題!)與比較利益。 (2) 市場機能(一隻看不見的手)。 (3) 需求:需求法則、需
求曲線之移動、影響需求曲線變動之因素(最常考商品價格、替代品與互補品、正常財與劣等財)、需求法則之例外(季芬財與炫耀財)。 (4) 供給:供給法則、供給曲線之移動、影響供給曲線移動之因素(最常考商品價格、替代品與互補品)。 (5) 市場均衡:均衡價格、供不應求與供過於求、需求與供給變動對市場均衡之影響(供需圖形重要,極為頻出!)、消費者剩餘與生產者剩餘及社會總剩餘。 (6) 生產:生產要素之流動(家計單位&廠商)、四大生產要素之內涵、生產可能曲線(曲線型態代表意義、各種曲線型態)、成本與利潤之計算、經濟發展要素(最常考社會資本與人力資本,近年則考了企業才能與政府效能)
、國際貿易對進出口社會福利之影響。 (7) 外匯與貿易:升值與貶值的概念、匯率變動對日常生活的影響(重要!最常考進出口)、主要貿易障礙(最常考「關稅」、近年考了「進口配額」)、近年另曾考出「貿易條件」與「貿易下進出口國福利變動」的題型。 (8) 消費者權益:《消費者保護法(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間之關係)》與《公平交易法(監督廠商)》重要常考條文〔留意有關七天猶豫期(實體店面消費不適用)與消費者「解除權」、定型化契約、無過失責任、獨占、結合行為、聯合行為之名詞定義,另「不公平競爭」態樣近年頻出!〕。 (9) 市場失靈:資訊不對稱、外部性、寇斯定理。 (10) 永續發展(11
0-111年大量出題):永續發展概念、氣候變遷相關會議共識、「生物多樣性」之意義 / 範圍 / 實踐、綠色消費、綠色廠房、企業社會責任CSR。 (11) 總體經濟(年年出題,第四篇Top.1重點!):GDP(定義與限制)、GDP與GNI(GNP)的差異、通貨膨脹/緊縮之影響(所得重分配、皮鞋成本、菜單成本;另注意「通貨緊縮」反而可能在未來逐漸增加出題)、失業者之定義與失業率/勞動參與率之計算、主要失業種類、痛苦指數、總體經濟政策(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愈來愈頻出!)、貨幣供給量之定義與內涵、凱因斯流動性偏好貨幣需求理論。 (12) 政府之職能:不同職能政府之角色(最常考守夜者與全能政
府)、公共財與私有財之區分方式與典型(重要極頻出!)、外部性〔定義、政府解決外部性(將外部性內部化)之處理方式→特別留意價格上/下限政策〕、租稅種類與典型(最常考所得稅、銷售稅、財產稅)、課稅原則(最常考受益原則、量能原則)、政府支出(最常考移轉性支出)。 公民這科在近年之所以被考生戲稱為「大魔王」,最主要的原因無他,就是因為公民的命題範圍「包山包海」,相對其他考試科目,命題委員很容易在題型上做變化;再加上收錄時事與各種比較、找碴題型,真的讓考生相當頭痛!而在這樣變化如此大的命題趨勢下,選擇一本內容與時俱進,不斷更新的考試書,真的會對考生分數產生決定性的影響!本次2023全新改版之「初
等/五等 最新公民」除針對近年考題重點做全文內容之精要調整→將許多筆者認為較不合時宜、出題可能性低的內容刪除。當然也不忘再增加收錄考生最喜歡的「比較表」,藉此協助考生應付「比較題型」!此外,為了提升讀者的學習效率,本書仍然維持「雙色編印」搭配大量的「概念圖解」及「比較整理表」;幫助考生讓大腦經常保持在最佳學習狀態,更能集中注意力在真正的主題重點→記得清楚、記得牢。可說是一次「盡心盡力」、「誠意滿滿」的升級改版!最後當然希望讀者能善加利用本書,考取理想公職。
日本特定商交易法之研究-以電子商務交易為中心
為了解決解除權 的問題,作者徐睿憶 這樣論述:
日本《特定商交易法》中所提及之交易最為現今一般國民所利用,係藉由公正化與特定商之交易行為(係指訪問販賣、通訊販賣及電話推銷販賣相關之交易、連鎖販賣交易、與特定繼續性服務提供相關交易、以及業務提供推銷販賣交易。),並且防止購買人等因此所受之損害,藉以維護購買人等之利益,正當化且促進商品等流通及勞務之提供,進而提升國民經濟之健全發展。 本論文亦探討電子商務交易,同時釐清其特質與法律規範。以促進台灣在電子商務法規內容的多元化。 台灣公布的消費者保護法與日本特定商交易法所規範的內容最為相近。但近來新興之交易方式產生,消費者保護法的規範條文未能與時俱進,對交易內容不明確而冒然進入交易關
係,使消費者造成損害的案件頻傳。期藉探討日本特定商交易法立法背景與其規範,以及分析日本通訊販賣判決案例,發掘其可能存在之問題點,最後與台灣的消費者保護法進行比較,進而對台日二地現行法制上之問題提出修正之建議。期能為台灣行政與立法機關在未來立法時之參考。
解除權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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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擬定承攬契約時,究竟如何設計「終止權」及「解除權」?
因此,為了保護定作人,法院認為《民法》只賦予承攬人在承攬契約之中的「解除權」,而沒有能夠單方面行使的「終止權」(註1)。 於 lawapple.com -
#2.請益契約解除權之除斥期間- 法律人板 - Dcard
最近讀到了債務不履行有關契約解除權(民法第256條)但似乎找不到有關此條除斥期間有多長,想請問此條是沒有時間的限制嗎?QQ - 請益,契約. 於 www.dcard.tw -
#3.解除權新聞 - 好房網News
即時提供解除權房地產及相關新聞,由專業新聞團隊及在地記者採訪撰寫,讓你掌握市場趨勢及買屋、賣屋、租屋好時機。 於 news.housefun.com.tw -
#4.契約解除權或價金減少請求權之時效 - 住商不動產
依民法第三百六十五條規定「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三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不行使或自物交付時起經過五 ... 於 www.hbhousing.com.tw -
#5.[民法] 撤回和撤銷和解除和終止的差別 - F's 法學部落格- 痞客邦
在法律上,「撤回」和「撤銷」和「解除」和「終止」 四個看起來很相似的詞,事實上, ... 「解除」,法律關係成立後,發生解除事由,有解除權的一方可以解除契約 於 infolaw.pixnet.net -
#6.簽約後如何解除或修改契約?】(文:戴家旭律師) - 最新消息
一、解除權,是指法律關係成立後,發生得以使法律關係溯及既往消滅的事由,可以分為意定解除權與法定解除權。意定解除權指基於雙方的約定(例如契約中有 ... 於 www.cdlaw.com.tw -
#7.當事人約定一方解除契約時應支付他方相當之金額
當事人約定一方解除契約時應支付他方相當之金額屬保留解除權之代價其性質與違約金不同(台灣) ... 孫煜輝律師最高法院於民國105年1月27日作成105年台上字第 ... 於 www.leetsai.com -
#8.訪問買賣7日解除權之起算日 - 聲威法律事務所
聲威通訊. 訪問買賣7日解除權之起算日. 問題:. 消費者以訪問買賣之方式支付價金自企業經營者取得至各特約飯店免費住宿之休閒旅遊卡,消費者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 ... 於 www.shengwui.com.tw -
#9.民法─案例式 - 第 71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陸、契約之解除一、解除權之發生所謂契約之解除(rescind contract),係指當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權,使契約之效力溯及消滅為意思表示。契約之解除經有解除權之一方之意思表示 ... 於 books.google.com.tw -
#10.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 - 植根法律網
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指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 一、易於 ... 於 www.rootlaw.com.tw -
#11.法規內容-「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業經行政 ...
「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業經行政院於104 年12 月31 日訂定發布,並自105 年1 月1 日施行(如附件),請轉知所屬會員,倘有上開適用準則第2 條各款所定之 ... 於 law.fsc.gov.tw -
#12.最高法院109年台上字第177 - Facebook
最高法院109年台上字第1770號民事判決按契約之合意解除係以第二次契約解除第一次契約,為另一契約行為,與法定解除權之行使,所需具備之要件不同,其性質與效果亦異, ... 於 www.facebook.com -
#13.網路購物時,企業經營者網站可否規定「不提供7日無條件退貨 ...
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自105年1月1日開始施行,該準則就部分 ... 將排除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解除權之適用者,屬排除7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 於 1950.tycg.gov.tw -
#14.通訊交易解除權“不合理”例外情事
悉將因此喪失解除權。 (六)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解約權排除 政府說法Vs.消基會說法. 於 www.consumers.org.tw -
#15.BB 民法債編解除權整理 - 關於愛,我是個小學生。 - 痞客邦
解除婚約以外之'契約上解除權' 的各種效果: 第一階解除權總則= A 債編通則債之效力契約第254 條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遲延給付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 ... 於 repentor.pixnet.net -
#16.契約解除之法律效果 - 元照出版
契約得因解除權之行使或雙方合意解除而解除,解除權又可分為法定及約定解除權。我國民法債編通則第254條以下規定給付不能、給付遲延法定解除權之發生 ... 於 www.angle.com.tw -
#17.解除權vs撤銷權 - MyChat 數位男女
Q下列關於解除權與撤銷權之敘述,何者正確? A、二者均包括一切法律行為 B、前者限於法律所規定;後者則包含約定與法定C、均屬形成權 D、二者原則 ... 於 bbs-mychat.com -
#18.九十九年地方政府特種考試試題及解答 民法概要
故. 甲行使解除權,自生解除之效力。 四、惟如上所述,第三人丙既已表示享受利益,當事人甲欲行使解除權時,應經第 ... 於 www.exschool.com.tw -
#19.中華民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全球資訊網-政府採購論壇
若機關行使解除權,向廠商以意思表示解除契約; 若廠商異議要求協商---最後依民法153---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減少價金(非採購#72.2之減價收授) 於 www.pcc.gov.tw -
#20.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 - THY 台灣通商法律事務所
故於通訊交易有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屬特殊性質之商品或服務)且企業經營. 者於訂立契約時已將排除適用消保法第19 條所定之7 日解除權之資訊書面告知. 於 www.thylaw.com.tw -
#21.勞動合同管理與勞動爭議處理 - Google 圖書結果
所謂單方解除權,是指企業和員工依法享有的、無需對方同意而決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按照行使單方解除權是否需要預 告,可分為單方預告解除和單方即時解除,前者即經預先 ... 於 books.google.com.tw -
#22.市場經濟法 - Google 圖書結果
二、因解除合同而終止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全部履行時,因當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權或者雙方協議而提前終止合同。合同解除的前提是合同為有效合同, ... 於 books.google.com.tw -
#23.新消保法修正注意事項 -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
另外,凡通訊交易如有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者,適用該事項關於解除契約之規定,排除第19條第1項解除權之適用。 於 www.law.ntpc.gov.tw -
#24.法律歸法律》我森氣,我要跟你解約! - 自由評論網
解除權 有兩種,一種是「法律規定」的法定解除權,另一種是當事人間「約定」保留解除權的約定解除權。 要是雙方在成立契約時,已經約定好什麼情況可以解約 ... 於 talk.ltn.com.tw -
#25.【歷屆試題解答】地政士103年民法概要(一) - 房地雲學院
一、法律行為之撤銷與契約之解除有何不同?在信託關係存續中,受託人違反信託本旨處分信託財產時,受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其處分,此項撤銷權之行使,以有何種情形為限, ... 於 fundicloud.com -
#26.臺北市政府採購業務資訊網
... 一、經查民法中規定,契約之「解除」係指當事人之一方因行使解除權而使 ... 故「終止」權之行使較適用繼續性之契約,例如工程承攬及勞務工作。 於 gpis.taipei -
#27.朱晓喆:《民法典》合同法定解除权规则的体系重构 - 民商法律网
实践中关于合同解除最常见的问题是当事人是否享有法定解除权以及如何行使解除权。《民法典》对此有大量规则的修订,将对未来的司法实践产生重要影响。 於 www.civillaw.com.cn -
#28.民法第254~263條《契約解除權》 - 天秤座法律網
民法第262條:「有解除權人,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其所受領之給付物有毀損、滅失或其他情形不能返還者,解除權消滅;因加工或改造,將所受領之給付物變其種類者亦同。 於 www.justlaw.com.tw -
#29.債法總論 - 第 430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償權,並不失其存在。基於同一理由,在契約解除前所已發生之違約罰性質之違約金請求權,亦不因契約解除而失其存在。(同乙說) *最高法院67年8月29日第9次民庭決議 —民法 ... 於 books.google.com.tw -
#30.民事法系列~『解除權之行使不妨害損害賠償之請求』
按「民法第260 條規定解除權之行使,不妨礙損害賠償之請求,並非積極的認有新賠償請求權發生,不過規定因其他已發生之賠償請求權,不因解除權之行使而受妨礙。 於 catsbylee.pixnet.net -
#31.債務人給付遲延,要依法催告才能解除契約 - 陽昇法律事務所
在債務人陷於給付遲延後,依民法第254條規定,債權人必須定相當期限催告債務人履行,才能取得契約解除權。如果上例的乙只是催告甲盡快給付價金,沒有 ... 於 sunrisetaipei.com -
#32.承攬人就承攬契約僅有契約解除權,並無終止權
承攬人契約解除權. 最高法院100年台上字第1632號民事判決. 按契約之終止,乃繼續性契約之當事人一方,因他方之契約不履行而行使終止權,使繼續性之契約關係向將來消滅 ... 於 fatong.tw -
#33.解除權的英文翻譯 - 海词
海詞詞典,最權威的學習詞典,專業出版解除權的英文,解除權翻譯,解除權英語怎麼說等詳細講解。海詞詞典:學習變容易,記憶很深刻。 於 dict.cn -
#34.解除權:簡介,性質,主體,類型,行使方式,行使限制,產生條件
所謂解除權是指契約訂立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於法定或者約定的事由,通過當事人單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契約自始不發生效力的權利。《契約法》第96條 ... 於 www.newton.com.tw -
#35.給付不能和契約解除權的關係-民事 - 劉作時律師0918713101
再按債務人給付遲延者,債權人固得依民法第254條規定, 定相當期限,催告債務人履行,如於期限內不履行時,債權人即得解除契約。然債權人行使該條解除 ... 於 www.lawshare.tw -
#36.民法§262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有解除權人,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其所受領之給付物有毀損、滅失或其他情形不能返還者,解除權消滅;因加工或改造,將所受領之給付物變其種類者亦同。 於 law.moj.gov.tw -
#37.TWICE解除飲酒令全員超嗨! Sana興奮問「不是整人節目吧 ...
TWICE解除飲酒令全員超嗨! Sana興奮問「不是整人節目吧」太可愛. 2023年3月22日週三上午5:30. 字幕外觀. 10. 10. 影片畫質. 最佳. 佳. 良好. 自動. 更多字幕設定. 於 tw.tv.yahoo.com -
#38.解除權 - 法律百科
使契約自始歸於消滅的權利,雙方都回復到沒有締約的狀態。解除權依權利來源,分為契約約定的解除權,及法律(民法等)規定的解除權。以買賣房屋契約為例,契約解除後, ... 於 www.legis-pedia.com -
#39.保險人對逾解除權除斥期間之契約不得依民法第九十二條行使 ...
保險人對於已逾保險法第六十四條第三項二年解除權除斥期間之保險契約,應優先受該法條拘束,不得再依民法第九十二條規定行使撤銷權,請查照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於 www.lia-roc.org.tw -
#40.市場經濟法教程 - Google 圖書結果
約定解除包括兩種情況:1協商解除,即合同成立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當事人雙方通過協商解除合同,使合同效力消滅。2約定解除權,是指當事人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 於 books.google.com.tw -
#41.解除權(Rücktrittsrecht) - 法律-筆記
解除權 (Rücktrittsrecht) ... 契約因某種障礙事由(如他方債務不履行)存在,當事人一方之意思表示,使契約溯及歸於消滅之形成權,當事人並負有回復原狀之義務(民法第259條)。 於 law-note.blogspot.com -
#42.承攬契約給付遲延之解除權 - 國試論壇
一、重要考點明白看. 民法債編中關於債務不履行法定解除權之規定,可分為一般解除權與特種解除權。前者係指債編通則中適用於各種契約類型之解除權; ... 於 talk.superbox.com.tw -
#43.債務不履行之法律效果 - 第 161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立法者在民法第262條認為,解除權人在原物返還不能後解除契約是違反禁反言。但立法者這項觀察是否正確?是以下分析的重點。 解除權人自我矛盾行為與對己過失的要件民法 ... 於 books.google.com.tw -
#44.民法名詞解釋第254條解除權 - 國考加分
*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遲延給付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如於期限內不履行時,得解除其契約。 ... △解除權一.意義:所謂解除權,乃由有解除權 ... 於 plus.public.com.tw -
#45.民法債編總論(二) 授課大綱(4)
4. 終止:沒有溯及消滅之效力(終止前之行為,仍保有法律效力,例. 如租約)。 (五) 解除權之發生:. 1. 種類. 一般解除權:一般契約所共通,乃「債總 ... 於 www.ouk.edu.tw -
#46.撤回、撤銷、終止與解除契約之差異 - 財團法人時雨文教基金會
此時,某甲只要在信件到達某乙前(或同時),先致電某乙表示其欲撤回購買畫的意思表示,某甲先前信件中表示欲購買畫之通知便不生法律效力。 【撤銷權】 撤銷權的行使,則是 ... 於 www.timelyrainfoundation.com -
#47.消保法規-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 - 嘉義縣政府
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 104年12月31日院臺消保字第1040155809號令發布. 第一條 本準則依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於 www.cyhg.gov.tw -
#48.通訊交易7日解除權例外規定- Inden Taiwan - 日本印傳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研擬「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預定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未來易於腐敗商品、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已拆封之影音商品或已拆封 ... 於 www.indenya.com.tw -
#49.解除權之行使屬於不違約一方(最高法院50年台上字第1883號 ...
實務上在援用本判例時,常有與基礎事實分離而片面割裂其判例要旨之情形,誤認違約之一方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行使解除權,實有未恰。 於 lawyerctz.wordpress.com -
#50.契約的解除,是契約有效成立後,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
不可抗力致使契約目的不能實現,該契約失去意義,應歸于消滅。在此情況下,我國契約法允許當事人通過行使解除權的方式消滅契約關系。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 ... 於 www.itsfun.com.tw -
#51.【勞資法律問題裁判選輯】契約解除權之行使、勞工於法律變動 ...
按契約解除權之行使,依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第一項之規定,應由當事人向他方當事人以意思表示為之,不得請求法院為宣告解除之形成判決。此項意思表示本不限於訴訟外為之,亦 ... 於 www.lawtw.com -
#52.論訪問交易和無條件解除權之規範與檢討
上開解除權之發生,不以可歸責於企業經營者之事由為前提,故與民法上債務不履行. 的契約解除不同,但法律效果則相同,同樣不適用不當得利法則,而消保第19 條之2 第3. 項之 ... 於 tpl.ncl.edu.tw -
#53.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 主管法規 - 行政院
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 日期:104-12-31. 104年12月31日院臺消保字第1040155809號令發布. 第一條本準則依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九條第二項 ... 於 www.ey.gov.tw -
#54.民法債總,單元28:契約的解除及終止 - YouTube
楊智傑教授/單元28:契約的 解除 及終止民法債總播放清單:https://youtube.com/playlist?list=PLsacd5OUQqatcZq1t9qqjJphRfYXW_5Dk楊智傑教授個人教學 ... 於 www.youtube.com -
#55.契約解除權 - Coggle
契約解除權- Coggle Diagram: 契約解除權(法定解除權(解除效力(回復原狀(民法259), 損害賠償(民法260)), 民法第258第3項規定), 約定解除權(不當然發生回復原狀 ... 於 coggle.it -
#56.【法律小常識】企業在什麼情形下可以解除或終止契約?
(2)法定解除權 · ①一般法定解除權 · a.因給付遲延之解除:原則上應先催告債務人限期履行(民法第254條),但如非於一定時期給付,不能達其目的者,則毋庸 ... 於 law.moeasmea.gov.tw -
#57.合同解除權 - MBA智库百科
合同解除權就是合同當事人依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權利,它的行使直接導致合同權利義務消滅的法律後果。合同解除權的性質屬形成權。所謂形成權,是指 ... 於 wiki.mbalib.com -
#58.契約解除權之行使與限制- 元照出版, 月旦知識庫
劉姿汝,契約解除,解除權,通訊交易,猶豫期間,甲4月1日透過網路在乙開設的網路商店購買1箱易開罐綠茶,共24罐600元。4月6日收到貨品後,和家人各喝了1瓶,但都覺, ... 於 lawdata.com.tw -
#59.權利之概念-請求權、支配權、形成權、抗辯權(依權利作用 ...
使法律關係消滅者,如:撤銷權、解除權、撤回權、終止權、抵銷權、繼承拋棄權等。 (1) 撤銷權:使已生效之法律行為「溯及既往」失效;瑕疵發生於法律行為「生效時」。 於 www.3people.com.tw -
#60.104/12/31 行政院發布「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
104年12月31日行政院以院臺消保字第1040155809號令發布「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如附件),共4條條文,內容如下:. 第一條本準則依消費者保護法(以下 ... 於 theme.ndc.gov.tw -
#61.契約之解除與契約之終止 - 工程資訊
對於工程承攬或勞務工作,契約之「解除」及「終止」往往令人疑惑且易產生當事人兩造之糾紛。 民法中規定,契約之「解除」係指當事人之一方因行使解除權而 ... 於 www.twce.org.tw -
#62.解除契約之相關實務、判決 - 建律法律事務所
最高法院63年台上字第1989號民事判例契約之合意解除與法定解除權之行使性質不同,效果亦異。前者契約行為,即以第二次契約解除第一次契約,其契約已 ... 於 jianlyu.lawyer -
#63.小摩:權王評等優於大盤| 上市電子| 股市| 聯合新聞網
台積電繼續獲外資券商力挺,型塑偏多氛圍。繼里昂證券後,摩根大通證券也釋出報告評析,指出短期內超微、比特大陸等將帶動台積電... 於 udn.com -
#64.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碩士班碩士論文
22 參見,最高法院72 年台上字第4365 號民事判例:「解除權之行使,不妨礙損害賠償之請求,. 民法第二百六十條定有明文。此項損害賠償,應不包括同法第二百五十 ... 於 163.14.136.66 -
#65.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規定註釋 - 碩豐法律事務所
民法第257條規定: 解除權之行使,未定有期間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解除權人於期限內確答是否解除;如逾期未受解除之通知,解除權即消滅。 於 shuofeng.com.tw -
#66.律師:解除權行使是否合法與法官行使闡明權之司法實務判斷 - 首頁
律師:解除權行使是否合法與法官行使闡明權之司法實務判斷,智丞法律事務所,桃園多年律師經驗,廣受推薦的律師,律師:解除權行使是否合法與法官行使 ... 於 www.attorneytsai.com -
#67.實用民法概要─案例與問題解析 - 第 226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意義指當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權,使契約之效力溯及於訂約時消滅之意思表示。當事人一方有解除契約之權利者,稱為解除權人;解除權為形成權,其發生可依契約約定或法律規定。 於 books.google.com.tw -
#68.需留意解除權將因除斥期間經過而消滅 台灣消費者協會《消保 ...
(3)依本會章程第8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本會網路會員僅享有發言權及活動參與權。 二、會員權利:(1)免費享有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法律諮詢;(2) ... 於 enews.url.com.tw -
#69.財政部- 函釋
說明:二、按契約經解除者,溯及訂約時失其效力,與自始未訂契約同,一切權利義務回復原狀,又買賣契約訂有保留解除權之特約者,一旦有解除權之一方,行使解除權即生 ... 於 www.ttc.gov.tw -
#70.民法總則
變動的權利,如撤銷權、解除權、追認權、選擇權等。而形成權主要. 在於權利人可以根據單方的意思表示,使得法律關係的效力發生、變. 更或消滅。 於 www.wunan.com.tw -
#71.【高點法律專班】
一般而言,於一時性契約關係,多為合意解除;於繼續性契約關係,. 則為合意終止。 實務上,最高法院57 年台上字第3211 號判例亦表示,契約除當事人約定. 保留之解除權 ... 於 lawyer.get.com.tw -
#72.民法之時效制度
一般而言,形成權之除斥期間均較. 請求權之消滅時效為短,一般為6個月(如民. 法第365條-物有瑕疵之契約解除權)或1年. (民法第93條-受詐欺脅迫而為意思表示),. 於 www.tgpf.org.tw -
#73.【CAPATINA義式冰淇淋】天然的最好/原味優格 ... - 蝦皮購物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第一項,本賣場冷凍、冷藏商品屬於易於腐敗商品,因消費者保存方式不當導致腐敗,不適用於15天鑑賞期。 於 shopee.tw -
#74.解除權 - 阿摩線上測驗
因不可歸責於解除權人之事由,致其所受領之給付物有毀損、滅失,或因其他事由,致不能返還者,若當事人間對此並無特約,原則上法律效果為何? (A)解除權消滅,同時解除 ... 於 yamol.tw -
#75.【法律文章】消費者保護法新修正後之實例應用。
行政院依據上述修正條文,已發佈「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明文規定數種不 ... 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且消費者知悉將因此喪失解除權。 於 www.giant-group.com.tw -
#76.「意定解除權」優先於「法定解除權」之行使! - 張孟權律師
最高法院108 年台上字第2662 號民事判決. 按 當事人於訂約時或訂約後,如就契約解除另有約定,除有無效或得撤銷並經合法撤銷者外,基於契約自由及 ... 於 rfcpalaw.com -
#77.吳寶春-退換貨政策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研擬「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預定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未來易於腐敗商品、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已拆封之影音商品或已 ... 於 www.wupaochun.com -
#78.通訊交易7日解除權例外規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 內政部
一、 準則第2條: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解除權之適用者,屬排除7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 於 www.moi.gov.tw -
#79.行政院公布「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
二、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於網路買賣下列商品,得不適用消保法7 天. 猶豫期之規定,所以如果店家有針對下列商品預先告知消費者不提供7 天猶豫期時 ... 於 d-opetest.shop.rakuten.tw -
#80.契約解除原物返還嗣後不能
參、我國之法律狀態. 一、第262條解除權消滅. 返還不能. 可歸責於有解除權之買受人. 給付物變更種類. 二、解除前返還不能之價額償還. 民法第259條第6款之返還 ... 於 www.law.nccu.edu.tw -
#81.消費者無條件解除權之研究
標題: 消費者無條件解除權之研究. A Study on Consumer's Unconditional Right of Withdrawal. 作者: Jing-Hua Tsai · 蔡菁華. 指導教授: 陳忠五(Chung-Wu Chen). 於 tdr.lib.ntu.edu.tw -
#82.不完全給付與物之瑕疵擔保責任競合--民法第365條之問題
及最高法院八十七年台上字第二五二七號裁判見解:「次按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物之交付後六個月間,不行使而消滅,民法第 ... 於 www.legalpro-civil.com.tw -
#83.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nat.gov.tw
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 · 一、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 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 三、報紙、期刊或雜誌。 · 四、經消費者拆封之 ... 於 gazette.nat.gov.tw -
#84.解析《民法典》下合同法定解除权的四种情形(上) - 北京
合同法定解除是指在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民法典》第563规定了合同法定解除的几种情形 ... 於 www.hengdulaw.com -
#85.解除權| 民法 - lawsWIKI法律維基
解除權 (Rücktrittsrecht) ... 契約因某種障礙事由(如他方債務不履行)存在,當事人一方之意思表示,使契約溯及歸於消滅之形成權,當事人並負有回復原狀之義務(民法第259條) ... 於 lawswiki.one -
#86.解除權 - 中文百科知識
所謂解除權是指契約訂立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於法定或者約定的事由,通過當事人單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契約自始不發生效力的權利。 於 www.jendow.com.tw -
#87.形成權-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形成權的行使屬於單獨行為,權利人只要透過健全的意思表示即可使法律關係發生變化,無需相對人協力完成。常見類型包括契约的解除權(德语:Wandelung)和終止權( ... 於 zh.wikipedia.org -
#88.若教師於聘約存續期間辭職,學校能否行使聘約解除權?
若其在職期間有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獅子國中能否在王老師辭職後行使聘約解除權? A:按公立學校與教師間之聘任關係,應解為公法關係, ... 於 www.hcceiu.org.tw -
#89.何謂「解除契約」? @ . :: 隨意窩Xuite日誌
(一)解除契約: 乃當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權,使契約效力從契約之始即歸於消滅。 (二)契約解除權的發生有二種,一、法定解除權;二、約定解除權。 1.法定解除權的原因如下: ... 於 blog.xuite.net -
#90.『解除權行使之要件』--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346號
解除契約,係當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權,致使契約效力從契約之始即歸於消滅。而解除權之發生主有兩種,其一乃依據當事人雙方之約定,其二為法定之解除權。 於 www.we-defend.com.tw -
#91.賣方可為塗銷抵押權登記始返還價金的同時履行抗辯
上訴人雖指摘系爭房地二分之一之所有權現已登記於他人名下,有不能返還的情形,應認上訴人有解除權因不能返還而消滅云云, 按民法第262條固規定「有解除權人,因可歸責 ... 於 www.swlaw.com.tw -
#92.【球棒變形想換新,先認識瑕疵擔保請求權】 - 睿益法律事務所
內容主要談及消費者之瑕疵擔保請求權如何主張、行使,瑕疵擔保請求權之內容包含解除契約權、減少價金請求權、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等,每個請求權 ... 於 www.rayilaw.com -
#93.違約責任與契約解消─契約法講義Ⅳ - 第 221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另為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65。 3 解除之不可分性民法第 258 條第 2 項的規定:「契約當事人之一方有數人者,前項意思表示(按:即解除權之行使),應由其全體或向其全體為之。 於 books.google.com.tw -
#94.(一)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特種交易之消費者得於7天內行使無條件 ...
之特殊解除權,條文所稱毋需負擔任何費用之立法目的,係為使消費者. 無需因有退回商品費用負擔之顧慮而放棄解除權之行使,另依消保法施. 行細則第20條規定或新修正消保 ... 於 www.consume.taichung.gov.tw -
#95.解除契約意思表示如有法定撤銷事由
二、按民法第258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解除權之行使,應向他方當事人以意思表示. 為之。(第1項)…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不得撤銷。(第3項)」是以,契約解除. 於 www.laws.taipei.gov.tw -
#96.債法詞彙-契約解除權 - 房地產糾紛專業律師
「契約解除權」意義為何?契約之解除,謂依當事人一方之意思表示,使已成立之契約關係,溯及的失去效力,就未履行之債務,免為履行,並互相返還已屢行 ... 於 sf-realestatelawyer.com -
#97.論訪問交易和無條件解除權之規範與檢討(On the ... - 法源法律網
另外,現行法關於解除權除斥期間之起算,於適用服務消費時,易有爭議,蓋服務一經接受、即已履行完畢而有返還不能的問題,雖在海外渡假村案例中,過去實務採取自消費者收受 ... 於 www.lawbank.com.tw -
#98.法定解除权_百度百科
法定解除,是指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后,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解除事由出现时,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法定解除的条件是: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 於 baike.bai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