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警察局組織規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懶人包和總整理

另外網站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也說明: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組織規程(67.05.29訂定) ( 民國85 年10 月02 日 ). 第2 條, 本局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民航事業設施之防護事項。 二、關於機場民用航空器 ...

開南大學 人文社會學院公共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黃國宬所指導 張瑋修的 警察職務協助與政策執行-以航空警察局支援桃園國際機場非洲豬瘟檢疫為例 (2021),提出航空警察局組織規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警察職務協助、政策執行、檢疫任務。

而第二篇論文中央警察大學 警察政策研究所 黃翠紋所指導 林宏文的 桃園國際機場安檢業務委外模式建構之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機場、安全檢查、公權力、委外的重點而找出了 航空警察局組織規程的解答。

最後網站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組織規程 - 叫警察則補充:叫警察,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5日桃園市政府府人企字第1090318458號令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航空警察局組織規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警察職務協助與政策執行-以航空警察局支援桃園國際機場非洲豬瘟檢疫為例

為了解決航空警察局組織規程的問題,作者張瑋修 這樣論述:

西元2019年1月14日,行政院院長蘇貞昌視察桃園國際機場非洲豬瘟檢疫業務後,指示內政部長徐國勇敦請警政署加派警力,於農曆過年前協助桃園國際機場提升檢查強度。時隔兩日,航空警察局與保一警察總隊陸續派員投入檢疫行列。縱然社會大眾對於員警支援檢疫一事,多抱持肯定態度,惟對於未曾接受檢疫專業訓練之警察人員而言,此職務協助可能係一項艱鉅之任務。本研究係以我國相關學說作為根基,輔以員警與相關人員在實務上之作為與看法,據以分析警察職務協助與政策執行間之關聯與影響,期許未來提供予各警察機關在執行各項職務協助時,作為參考之用。本研究以文獻探討搭配深度訪談結構,與參加檢疫工作員警、業務單位人員及保全人員進行訪

談,經整理訪談資料分析後發現,我國警察職務協助在政策執行面上,尚有精進空間。本研究建議各警察機關應恪遵警察職務協助之發動要件,並在執行面上適時提出激勵措施,俾使其他行政機關之目標得以有效達成。

桃園國際機場安檢業務委外模式建構之研究

為了解決航空警察局組織規程的問題,作者林宏文 這樣論述:

摘要2014年桃園國際機場陸續發生漏查柴油、活貓事件,並且在它國機場發現,經國內媒體大肆報導及立法院重點質詢後,交通部基於世界主要國家多由保全(保安)公司或航空站經營人執行安全檢查作業,又航空警察局人力的運用與調整受限行政院機關員額總數限限制,擬具「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因應實務需求,使未涉公權力行使的安全檢查作業得由航空站經營人委託經內政部認證的保全業執行,惟最終因立法委員未達共識及屆期不續審,退回行政院。本研究案採質化設計,針對警政署及航空警察局實際從事安全檢查業務人員進行訪問,發現將安全檢查工作委外,可以解決航空警察局安全檢查人力不足的問題,惟針對委外的項目有不同意見,一部分認

為安全檢查是公權力行為,沒有法律的授權前,只能將協勤的項目委外,另一部分則認為透過修法的方式,將安全檢查全部委外,另外依據航空警察局現有的航空保安訓練、品質管制計畫等,對委外的單位實施訓練、測驗,由交通部、航空站經營人或航空警察局實施監督,以確保安全檢查委外的品質。綜上,本研究提出的建議如下一、 機場安全檢查業務逐步委外,航空警察局可協助監督。二、 依相關計畫對委外人員實施訓練及監督。三、 機場公司可成立安全檢查部門,以確保委外的品質。四、 強化安檢儀器及機場安檢流程規劃,減少人力運用。關鍵字:機場、安全檢查、公權力、委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