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工程施工及驗收基準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懶人包和總整理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工程施工及驗收基準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詹氏書局編輯部寫的 營建法規集成(87年1月版)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土木工程系土木與防災碩士班 林利國所指導 陳欽蕙的 運用雲端平台輔助公共工程估驗計價成效之研究 (2020),提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工程施工及驗收基準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共工程、估驗計價、專案管理、雲端資料庫。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河海工程學系 郭世榮、蕭松山所指導 李坤的 公共工程履約管理之查(估)驗效果探討-以臺北市為例 (2014),提出因為有 履約爭議、爭點檢驗、工程查驗、展延工期、變更設計、災變損失、不可抗力、因果關係的重點而找出了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工程施工及驗收基準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工程施工及驗收基準,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營建法規集成(87年1月版)

為了解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工程施工及驗收基準的問題,作者詹氏書局編輯部 這樣論述:

  本書廣集中央及地方法規,全文共為449種法規條文,2600多頁,蒐集了最新修訂之營建相關條文,是學習土木、建築相關人員必備之工具書。

運用雲端平台輔助公共工程估驗計價成效之研究

為了解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工程施工及驗收基準的問題,作者陳欽蕙 這樣論述:

營建工程專案中營運資金的運籌帷幄是非常重要的管理課題,承攬廠商對業主之估驗計價程序更是工程資金主要來源之一,亦為成本管控之依據。若以公共工程實作實算計價方式為例,因目前實作實算施作計價量,尚無統一之計算規則及規範,故每期計價前,需提送施作數量計算式及證明資料,經監造單位審查核可後,始得續辧計價流程;但往往因現場與行政作業時間落差,造成資料取得不易,事後彙整文件曠日費時;故本研究藉由雲端平台資料庫同步之特性,以期降低現場及行政作業的差異,提升估驗計價作業成效為本研究主要目標。本研究係以雲端伺服器建立自有及自主之資料庫系統架構,應用視覺化網頁平台,配合便利之智慧行動裝置為應用設備,建立工地現場與

工務所間的溝通平台日;透過具實務經驗的資深工程師操作測試,比較傳統作業與改善後之作業模式所逹成效益;經訪談及問卷評量成果驗證,雲端平台對於施工查驗文件蒐集效率助益最為顯著,期待藉由本研究成果能改善現行營建工程計價作業缺失情況,最終達成提升營建工程施工管理之成效。

公共工程履約管理之查(估)驗效果探討-以臺北市為例

為了解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工程施工及驗收基準的問題,作者李坤 這樣論述:

綜觀近年之公共工程「履約爭議」中,以「預付款及估驗計價」、「變更設計」、「工程督導與查核」、「驗收」、「支付尾款」等階段,所生相關權益內容最為普遍難決,雖然不乏機關、學術研究及實務界廣泛探討,惟眾說紛紜,造成工程施作成本耗費耗時耗力,對此,本研究認為履約管理之「查(估)驗」階段,在缺乏有效達成可接受之平衡點下,無法明確檢驗爭點,也有形成懸案積習之情。常見履約爭議所調解之結果,係由一方妥協讓步,過程完全採以「速審速決」方式,因而造成「工程履約管理爭議處理機制」無法發揮既有設置之目的,形同虛化;如本研究之"個案"在調解過程中只憑業主與施工雙方,所提書卷審議即認定損害結果係「天災」所致,完全捨棄「

人為責任」的可能性檢驗。因此在檢視工程災變損害之履約爭點時,就必須以最實際客觀的「因果關係現況」來檢驗,而非就雙方「締結契約內容」來評斷。一般而言,工程"初期規劃設計"絕對是整體工程發包施作最主要元素要件,而施工中之「查(估)驗」更是整體工程持續辦理與否之論據。按「爭點」如果是依照原規劃設計或契約規範之施工查(估)驗過程無誤,顯然「自然力破壞」大於「原規劃設計及施工技術」,當然就非可歸責於「人為」;反之,就是驗證純屬「人為」還是「人為與自然力之競合」亦或其它因素所造成?這些都是最實際的客觀的因果關係,因此,在發生"災變導致之毀損滅失履約爭議"就必須要"完整全面檢驗"包括法制、實質、技術等面向,

以達到公平、公正、合理調解結果,避免耗損成本及降低災害後必須利用工程經費善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