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台解碼器原理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懶人包和總整理

國立政治大學 廣播電視學系 陳清河所指導 蔡淑瑜的 有線電視產業因應分級付費制度策略之研究 (2000),提出第四台解碼器原理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分級付費、有線電視。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電訊傳播研究所 劉駿州所指導 陳靜瑩的 有線電視服務品質之研究----有線電視服務品質評估指標之建構 (1999),提出因為有 有線電視、服務品質、媒介表現、節目品質、客戶服務、地方/社區服務的重點而找出了 第四台解碼器原理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第四台解碼器原理,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有線電視產業因應分級付費制度策略之研究

為了解決第四台解碼器原理的問題,作者蔡淑瑜 這樣論述:

有線電視處於媒體匯流、集團競爭、多頻道電視,以及區隔化行銷的時代,面臨如此混沌複雜、快速變動的市場生態,如何運用新的傳播科技與政策,掌握國際潮流與消費者習性,以助於台灣媒體產業發展,對政府、業界,或是閱聽人而言,都是相當重要的課題。 於民國九十年元月所推行的定址鎖碼制度,為原本複雜紊亂的台灣有線電視市場,投入另一項未知的變數。將台灣有線電視的發展史分成兩大部分來看,首先自非法第四台業者就地合法成為有線電視業者之後,為民眾帶來更多樣的娛樂與資訊,甚至成為多數人生活的一部分。然而這個看似蓬勃發展的產業,也像其前身「第四台」般,出現嚴重的市場失序的問題,如斷訊、併頻、廣告

插播、聯賣統購等。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對於有線電視分級付費制度的推行來說,並不有利。 另一方面,由於台灣有線電視市場歷經第四台削價競爭的時期,且長期以來多以成批訂價(bundle pricing)的方式向收視戶收費,亦即訂戶繳交一定數額的月費,就可以收看該系統所有的頻道。因此,有許多民眾對於費率調漲的幅度相當敏感,缺乏「使用者付費」的觀念。這種收費方式隨著有線電視合法化與市場環境的變化,已非世界潮流的趨勢,也不符合經濟效益。 根據文獻指出,在歐美各國行之多年的分級付費制度,有助於有線電視產業的發展與確保收視戶的權益,但對於台灣的傳播環境而言,這項在頻

道規劃、行銷策略、交易機制等與過往迥然不同的新制度,其效益是否能達到預期,尚有待驗證。舉例而言,苗栗信和有線電視於民國八十六年七月試圖推出分級付費制度,然因其他競爭對手多以一次付費的收費方式與之抗衡而終告失敗。 根據上述之成因,本文欲瞭解分級付費制度對有線電視產業的影響,以及不同區位的系統業者的因應策略,包括MSO與獨立系統業者,其具體目的有三:一、探討有線電視分級付費制度相關之文獻、理論,做為本文之研究基礎;二、 分析台灣有線電視目前的市場現況,與曾經實施分級付費系統業者的情況,以找出癥結所在;三、最後透過我國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對分級付費的看法與策

略,包括MSO與獨立系統業者,以提出未來方向及相關建議。 因此,本文根據傳播生態學的觀點與分析層次,建立研究架構,透過政策、市場、消費者,與業者四大面向來探討我國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實施分級付費的環境;在行銷策略方面,引用行銷管理學中市場區隔、顧客行銷,以及SWOT分析,來瞭解系統業者的分級付費策略,以進行比較分析。 從研究結果的整理發現,台灣在推行有線電視分級付費的困難處包括:政策規劃不完善、市場機制不健全、消費者接受度不高、片源不足、定址解碼器數位化等。由於台灣有線電視歷經第四台削價競爭的時代,而且長期以來,是以每月付基本費用,即可收看所有頻道的交

易模式。因此,其所待克服的問題勢必很多。 另一方面,分析東森、和信、太平洋衛視,與興雙和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的資料顯示,在實施定址鎖碼制度之後,系統業者擔憂收視戶反彈的程度由強轉弱,且均以推廣定址解碼器的普及度與建構雙向網路為優先。同時系統業者試以軟體或服務的品質為誘因,進行頻道規劃與市場區隔的行銷策略,頻道與系統業者也因此逐漸走向合作態勢或尋求異業聯盟。 根據上述研究結果,提出以下幾點建議:在政策層面,政府應先放寬結構性管制,訂定主要的方向與目標,細節與內容部分則交由市場運作,並制定一套明確的管理辦法與推動時程表,輔助業者宣導「使用者付費」的觀

念,以利該制度的推行;在業者層面,應以企業本身的定位為基礎,發展適宜的行銷策略,並加強與民眾的溝通,掌握分級付費實施的時點,加速有線電視產業升級,以提供更多元豐富的服務;在消費者層面,隨著有線電視成為台灣民眾生活的一部分,收視戶應體認到自身的需求,培養「使用者付費」的觀念,進一步展現閱聽人主動的特質,發揮消費者應有的權利。

有線電視服務品質之研究----有線電視服務品質評估指標之建構

為了解決第四台解碼器原理的問題,作者陳靜瑩 這樣論述:

論文摘要 台灣的有線電視從非法到合法經營,乃至於今日扮演集電信、資訊及娛樂業於一身的重要角色,這一路走來,可謂風風雨雨。而在這過程中,由於市場結構的集中化,兩大集團的角力風波,以及業者的惡性競爭下,一直以來,有線電視產業都予人不佳的印象;並且多項媒體、政府及學術調查也顯示,消費者對業者的服務品質普遍感到不滿,因此有學者呼籲應該正視有線電視的服務品質問題,以確保消費者的權益。此外,近年來在電信產業的開放競爭下,為維護消費者在競爭市場中的權益,各國紛紛針對電信業者進行服務品質之規範,我國也分別從去年及今年開始針對行動通訊及ISP業者進行服務品質標準的設計與評估工作;而未來在有

線電視與電信事業的整合下,這樣的模式必然也適用於有線電視產業,因此一套可行的有線電視服務品質評估標準亟待建立。建立此一評估標準的意義,除了可供政府主管機關及消費者做為評估有線電視業者的服務品質表現外,同時還可以提供業者進行自我評估、以提升服務品質,進而在電信服務業務的競爭上取得較佳的競爭基礎。 不過,由於我國有線電視特殊的市場歷史及結構因素使然,有線電視的服務品質一直被窄化在「價格」與「節目」兩個項目上,因此本研究首分別從傳播學中「媒介表現」以及行銷、管理學中有關「服務品質」之相關研究文獻出發,來釐清「有線電視服務品質」的內涵;並蒐集各國在有線電視及電信產業服務品質的相關規

範,加上透過訪談所得之我國有線電視產、官、學界對此一議題之看法,整理歸納出一套有關有線電視服務品質的評估指標。這套指標共包括視訊服務、客戶服務及社區(地方)服務等三大類,分為十一個大項,共計個五十八評估指標。 除評估指標的建構之外,本研究最後並針對政策制訂以及業者分別提出建議如下:首先在政策制訂方面提出六點建議:一、政府應建立一套有關評估有線電視產業服務品質的標準;二、成立專責單位來執行有線電視服務品質的評估工作; 三、政府定期進行業者品質表現評估與訂戶滿意度調查,以補足量化指標之不足;四、政府應設計相關的機制,有效落實有線電視服務品質之評估與執行----這些機制包括:將業

者在服務品質上的表現評分做為執照核發與換發的主要審核依據、對於違反規定或未達標準者訂定明確的罰則並確實執行、定期將服務品質的評估結果公開在媒體上,或是在各縣市政府單位供地方民眾取閱、在中央及地方政府設立「客戶抱怨申訴專線」,並將客戶的申訴記錄彙整成報告,作為執照審核及續發的參考依據等;五、加速分級付費制度與定址解碼器的推行;六、催生有線電視產業自律組織。 其次,在業者方面的建議則為:一、業者應重視服務品質的落實與提升,以確保在未來進入電信市場時保有競爭上優勢;二、提升與調整客服部門的素質與地位,以利服務品質之提昇與進入電信業時客戶的爭取,同時並應注重有線電視地方媒體的角色與

責任,做好地方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