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河川局副局長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懶人包和總整理

國立中山大學 海洋環境及工程學系研究所 陸曉筠所指導 沈侑穎的 政府風險溝通對水資源工程之探討-以高雄市大樹區伏流水工程開發為例 (2015),提出第六河川局副局長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目標框架理論、伏流水、風險溝通、計畫行為理論。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第六河川局副局長,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第六河川局副局長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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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風險溝通對水資源工程之探討-以高雄市大樹區伏流水工程開發為例

為了解決第六河川局副局長的問題,作者沈侑穎 這樣論述:

水資源開發是國家面臨的重要課題之一,取用伏流水為水資源多元使用的方式之一,相較於其他水資源工程也較為環境友善。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為增加高雄地區供水能力,針對高雄市主要取水之高屏溪進行伏流水先期試驗調查,然而於2012年舉辦水資源相關座談會後,民眾對於伏流水開發可能影響農業用水之疑慮逐漸浮現,且主責機關當時較無法解決民眾的疑慮,引起民眾產生強烈抗爭,為解決穩定供水之議題,南區水資源局委託綠色協會實際與當地居民進行長達3年的溝通,後續也成功興建伏流水模場。研究之目的是藉由伏流水工程開發之爭議事件,探討未來公共工程的風險溝通模式,因為民眾參與已成為公共政策的重要角色,政府需要透過風險溝通才能

獲得民眾的支持,所以後續本研究建立風險溝通架構圖,架構中包含風險類型、風險訊息、主責機關、中介組織、溝通管道與民眾等因子,組織成風險溝通架構,並同時藉由計畫行為理論與目標框架理論發展出行為動機模型,以半結構式訪談與半結構式問卷進行研究調查。本研究結果顯示民眾不接受興建伏流水工程的部份原因為歷史因素,包含公部門對地方過去未盡的承諾,因此透過中介組織協助達成歷史承諾的落實,同時增加居民對伏流水工程的認知。然而,即便歷史因素消除後,主責機關仍無法完成興建工程的任務,故民眾對於伏流水工程原理的理解,視為本案例中能否完成此個案的關鍵所在。本研究透過行為動機模型發現,欲提升民眾的參與意向,不在於民眾自身對

於伏流水與周遭親友的看法,而是取決於舉辦說明會的時間與地點。同時,若相關政府權責單為欲鼓勵民眾持續參與,後續也應持續回應民眾提出之各項疑慮,以便加強公共政策與地方發展連結,並提升民眾對於伏流水的認知,進而建立雙方的信任感。本研究發展出一套與民眾進行風險溝通的方法,協助政府於公共工程在推動上得以更全面掌握風險訊息,降低未來可能造成的環境衝擊,並同時提供未來國家發展與民眾共同決策議題的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