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所得稅由誰繳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懶人包和總整理

租賃所得稅由誰繳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江中信寫的 都市更新叢書II: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和胡碩勻的 節稅的布局:搞懂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與房地合一稅,你可以合法的少繳稅,甚至一輩子不繳稅。(2021~2022年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房東注意約定房客負擔扣繳稅款及補充保費,視同租金也說明:是租賃契約如約定由承租人代出租人負擔扣繳稅款及全民健保補充保費者,該代出租人負擔之扣 ... 管委會收取公共基金及管理費之孳息是否應扣繳所得稅?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詹氏 和任性出版所出版 。

國立成功大學 法律學系 陳汶津所指導 簡硯姝的 論不動產交易所得稅之稅基 (2020),提出租賃所得稅由誰繳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不動產交易所得、稅基、房地合一、土地增值稅、實價登錄。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央大學 產業經濟研究所在職專班 鄭有為所指導 楊梓銘的 數位創新經濟法規課題之研究–以平臺經濟為中心 (2019),提出因為有 數位經濟、平臺經濟、數位化、破產法、法規調適、退場機制、創新法規沙盒的重點而找出了 租賃所得稅由誰繳的解答。

最後網站約定由房客繳納房東應繳之相關稅費,依法需列計入「房東所得」則補充:台北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88條及財政部48台財稅發第01035號令釋規定,租賃兩造如約定由承租人代出租人履行某項納稅義務,或代出租人履行其他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租賃所得稅由誰繳,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都市更新叢書II: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為了解決租賃所得稅由誰繳的問題,作者江中信 這樣論述: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臺灣都市更新機制解說最權威、最詳盡之叢書 本書特色   本書近390頁,叢書約1100頁   都市更新條例權利變換機制逐條白話解說   都市更新條例為基礎,輔以完整函釋分類   著重實務操作,兼顧官方、實施者與地主觀點   旁徵博引,相關函釋與會議紀錄最完整   引用資料與出處文號最正確   穿插大量圖解與表格,艱澀法規不再難懂   近140頁,8篇專題深入解說權利變換原理與機制   穿插13個爭點思考,可作為延伸課題演練   適宜做為地主權益參考、業界工具書、大學教學用書   搭配另書「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都市更新公共利益」,   完整呈現

實務與理論全貌

論不動產交易所得稅之稅基

為了解決租賃所得稅由誰繳的問題,作者簡硯姝 這樣論述:

為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有認為應從不動產交易所得稅著手,故我國自2016年1月1日起改採「房地合一稅制」,將房屋與土地合併課徵交易所得稅,惟同時仍保留土地增值稅,僅於房地合一稅基中扣除土地漲價總數額。此一立法引起本文研究之興趣:就稅基部分是否完全解決舊制之缺失,抑或產生新的法律問題?現行房地合一稅基就「無償取得」之情形,以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作為原始取得成本之認定,不符合量能課稅原則下實值原則之要求,此外亦可能產生擬制所得額,而有違客觀淨值原則。惟探究其根本問題,實係在於以「繼承時或受贈時」作為取得時點,將致使對於贈與人或被繼承人取得不動產至其為贈與行為或發生繼承期間之漲價部分形成課稅真

空。在「相關費用」部分,房屋稅、地價稅不得扣除是否合理,又在人民未盡協力義務情形下,以成交價額5%作為類型化規範,違背推計課稅與納稅人之實際所得相當之意旨。另外,「房地合一稅與土地增值稅雙軌並行」,仍存在重複課稅之疑義,因此須進一步思考土地增值稅之存廢。由於稅基乃係稅捐客體經量化後產生之數值,具有彰顯納稅人稅捐負擔能力之指標作用。又適用稅法時,必先認定課稅之原因事實,因而須有稅捐稽徵程序之法律規範,以實現稅捐債務法中之課稅之實體法規範。在我國施行實價登錄制度後,本文認為實價登錄制度似得作為房地合一稅課稅協力義務之一環,二制度配合下應可達到量能課稅下實值原則之要求。是以,本文亦將針對實價登錄制度

進行評析,並且討論房地合一稅配合實價登錄制度之可行性。最後,本文以實務判決作為案例,以本文之主張進行分析及深入探討,並以此反思本條規範與稽徵實況之落差。

節稅的布局:搞懂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與房地合一稅,你可以合法的少繳稅,甚至一輩子不繳稅。(2021~2022年版)

為了解決租賃所得稅由誰繳的問題,作者胡碩勻 這樣論述:

  內附2021年最新免稅額、扣除額一覽表(未上市股票交易所得也要計入所得)。   新增不動產實價登錄新制表格,預售屋紅單交易將納入管理。   保險的要保人今後也不能說改說改,須繳驗哪些證明書才能辦理?   還有,你看過爆紅韓劇《夫妻的世界》嗎?這是所有夫妻必學的財產分配課。      ◎我年收入80萬,他年收入100萬,為什麼報稅時我繳的錢居然比他多?   ◎家長會費、安太歲、植牙、整形、政治捐款……哪些花費可以用來合法抵稅?   ◎兒女不孝,我死後一毛都不給,外傭認真顧我,以後把錢全給她,法律允許嗎?   ◎想買房送女兒當嫁妝,怎麼給,不會被政府課贈與稅?

  ◎儲蓄型保單,受益人不能隨你高興填,不然國稅局會找上門。     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到房地合一稅,   你一輩子都會用到的稅務知識,本書通通告訴你!   讓你可以合法的少繳很多稅,甚至一輩子不用繳稅。     上班族都以為自己領的是死薪水,賺的錢絕對逃不過國稅局法眼,   甚至誤以為,節稅是有錢人才要做的事,跟自己無關。   但天天在幫老闆做節稅規劃的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胡碩勻說,       變有錢的第一步就是懂節稅,因為節稅跟收入多寡無關,   是一種你對自己財富配置的布局,領死薪水的上班族更需要。     不論是小資族、頂客族、單

身族,或四口家庭,   小從每月薪水自提勞退金、買保險,大到數百萬的房屋貸款到遺產規畫,   只要你搞懂政府收稅的遊戲規則,不僅可以合法節稅,還能幫自己加薪。     ◎讓錢流進來,再也不出去──個人所得稅篇     ‧賺錢管道百百種,政府最愛這10種:   薪資、利息、租賃、財產交易、中獎……這些有憑有據的收入通通都要報稅,   那麼,領死薪水的你要怎麼節稅?   只要每月薪資自提6%進勞退帳戶,馬上就能節稅,有超過90%的上班族都沒發現。   做網拍、有外快、斜槓青年,怎麼節稅免稅?     ‧你有正當收據,政府就會放過你:   給廟裡的香油錢

、為兒女點的光明燈,哪一個才能抵稅?   照顧媽媽的看護費用、幫老爸裝的假牙、青春期女兒的牙齒矯正,   捐錢給私校辦學,捐錢給慈善基金會……有錢的人用哪種方式合法節稅?       ◎把愛與錢一起傳下去──遺產稅篇     最療癒老人的事,就是寫遺囑,遺囑要怎麼交代,才有法律效力?   關於繼承,你拿到的是錢還是債?得先了解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   陪我最久的親人就給最多,法律准許嗎?先弄懂遺產繼承的應繼分與特留分。   在國稅局眼裡,哪些財產最值錢?遺產估價決定你能不能繼續當富二代。     ◎喜歡嗎?送給你──贈與稅篇     有錢人為什麼

這麼愛買豪宅給兒女?   原來留不動產給下一代超節稅,如果附房貸居然更划算。   長輩送什麼給新人當新婚賀禮,最能表達祝福之意又能躲過贈與?       ◎有房斯有財,儘管政府要你萬萬稅──不動產篇     省吃儉用買下不動產,政府會收你萬萬稅,怎麼合法減免?   不動產實價登錄後加上房地合一稅,隨便賣房等於再多送一間房給國稅局!   不用擔心,只要你弄清楚一生一次、一生一屋的規則,   還有重購退稅加上自用住宅優惠,賣房就能不用繳稅!       搞懂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到房地合一稅的所有眉角,   你可以合法的少繳稅,甚至一輩子不繳稅。

  內附2021年最新免稅額、扣除額一覽表。   名人推薦     商周集團總經理/朱紀中   社團法人台灣省會計師公會名譽理事長/呂志明   台灣創速創辦人、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首席顧問/余凱文   理財教母、前《Money錢》雜誌社長/林奇芬   國立政治大學財務管理系教授/周行一   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獨立董事/張士傑   政治大學教授、劍橋大學經濟博士/郭維裕   保險行銷集團董事長/梁天龍   理財暢銷書作家/闕又上   TIAG(國際會計集團)、TAG聯盟主席兼CEO/Richard Attisha

  各界推薦     「學做有錢人,就從布局節稅開始!」──朱紀中,商周集團總經理     「想合法的少繳稅捐嗎?您可參閱本書。」──社團法人台灣省會計師公會名譽理事長/呂志明     「一生必讀的理財經典。」──余凱文,台灣創速創辦人、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首席顧問     「繳稅人人有責,節稅人人有權。輕鬆搞懂節稅布局,讓你的錢長大;跟著名會計師學節稅,讓你的錢輕鬆變大。」──林奇芬,理財教母、前《Money錢》雜誌社長     「這是一本易讀實用的好書。」──周行一,國立政治大學財務管理系教授     「一本大家都可以參考的稅務實用好書。

」──張士傑,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獨立董事     「這是一本淺顯易懂的節稅實用寶典!」──郭維裕,政治大學教授、劍橋大學經濟博士     「看了《節稅的布局》,你能輕易搞懂如何合法的使稅後財富最大化。有錢人該看、上班族也該看,財務顧問師更該看!」──梁天龍,保險行銷集團董事長     「投資,巴菲特說財報就像球賽的計分板, 看不懂你就無法了解比賽。而理財,稅務規劃就是合法的創造財富, 不懂規則,你輸在起跑點,也流失了金錢。胡碩勻有會計師和財務規劃師的雙重身份,讓節稅有了布局和規劃的意涵!」──闕又上,理財暢銷書作家  

數位創新經濟法規課題之研究–以平臺經濟為中心

為了解決租賃所得稅由誰繳的問題,作者楊梓銘 這樣論述:

當前全球已逐步邁入全面數位化時代,產業正以數位科技進行經濟的創新(翻轉)事業活動,開創多元化的新型態經濟模式,不僅帶動著產業變革,也深深影響著整體國家經濟、社會之發展,更甚者影響了人類未來生活模式。以產業發展面觀之,數位科技帶來的創新經濟模式,帶動產業與消費者、競爭者和供應者之間,有著更多元的互動關係,顛覆了傳統產業價值鏈,同時也不斷衝擊著各國既有法規的框架,甚至超越現行法規之立法者,對於原本所欲管制的範疇與定義之想像。 本研究藉由數位經濟浪潮所帶來各式產業實務所面臨的法規課題,探討法規政策究應扮演何種角色?到底是法規持續修正而「與時俱進」?抑或先立於觀察者角色並給予創新活動一定期間之

社會試驗,再思考是否有需要透過法規來「撥亂反正」?而政府政策又該如何「循循善誘」,鼓勵產業、企業與創新者大膽投入創新事業活動之餘,亦有可依循的體制,避免徒留創新風險之社會成本由國家收拾善後。 數位經濟之範疇廣泛,包括共享(分享)經濟、社群經濟、等類型,而本研究則聚焦於「平臺經濟」領域之進行探討,發現無論係行業別之定性、勞務關係之認定、保險風險之評估、稅務樣態之核定等問題,皆對既有產業體制與法規制度帶來不少衝擊,更迫使行政、立法機關苦思因應之道。然而,我國為成文法國家,又屬於雙重行政首長制之政府體制,以及權利分立之憲政體制,因此,「法律」如何跟上時代腳步、如何順應數位科技潮流、如何成為產業

創新之助力,我國相較於歐美、日韓等國家,存在著先天體質的根本性困難。 近年來,許多國家引用「沙盒」的概念作為產業創新之導管,試圖在高度監管的政策或法規下,導引創新事業活動在合法、安全可控的環境下,可先落地試行,再讓行政、立法機關思考是否有需要、如何予以監督管理;然而,在我國推行沙盒政策上,即面臨了前述的根本性問題,縱然已有「金融監理沙盒」及「無人載具沙盒」等制度,但其與先進國家(如英、日等國)所強調以民間創新來帶動既有產業升級轉型之作法仍有所差異,更惶論尚無立法提供數位經濟、平臺經濟之沙盒制度,其產業與企業即得在更沉重的既有法規壓力下求得生存,同時也背負著可能隨時引爆的「不確定性法律風險

」。 本研究除了嘗試為平臺經濟各項迫切的法規課題,提供法制調整建議之淺見外,也進一步觀察到數位創新或平臺經濟之業者,尤其是新創企業者,多屬中小企業規模,面對著創新的高風險,一旦營運模式無法生存於消費市場時,善者會善盡消費者及合作廠商之權益保障,但多數者則選擇直接消失退場,留下許多社會問題待善後;探其根本原因,可發現應是缺乏適切之退場機制提供予中小企業、新創企業,目前無論是破產法、公司法重整制度,皆僅有利於一定規模之上市櫃公司,因此導致經營不善的中小企業,最終選擇對自身營運「成本最低」之方式–直接兩手一攤、倒閉撤出,也不願留下可重新調整營運模式、重振經營的「轉寰餘地」。 創新,成功者

可帶動著經濟與社會進步、促進產業與企業升級轉型,失敗者其實也為政府、產業界留下足供借鏡的經營歷程;國家,必須仰賴國內源源不絕的創新嘗試,始能產出源源對絕的經濟動能,培養出優秀企業與人才,而「支持創新的經濟政策」,及「友善且彈性的法規環境」,更如同基礎建設般重要;期盼,本研究能以淺薄之觀點,從我國產業發展脈落、實務法規障礙間,釐出足供參考之研究建議,以為國內投入數位創新經濟、平臺經濟之勇者(企業)們,善盡學術之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