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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電合法頻率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佳瑩寫的 著作權訴訟贏的策略(二版) 和月旦別冊編輯部的 2012年月旦大法官解釋、重要修法簡析別冊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业余无线电台_百度百科也說明:业余无线电台,是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确定的业余业务和卫星 ... 当你取得合法手续并架设好天线,就可以用自己的电台与远方朋友取得联系了。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張紹斌所指導 林文腕的 我國資通安全管理法與歐盟網路安全法制比較分析-以資安事件通報責任為例 (2020),提出無線電合法頻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資通安全、管制措施、在地存放、資安通報、情資共享。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成功大學 電信管理研究所 陳文字所指導 楊立晨的 以軟體定義無線電技術實作時間到達差之電波定位方法 (2020),提出因為有 頻譜監測系統、軟體定義無線電、全球定位系統自律振盪器、時間到達差、GNU Radio、USRP的重點而找出了 無線電合法頻率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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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無線電合法頻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著作權訴訟贏的策略(二版)

為了解決無線電合法頻率的問題,作者林佳瑩 這樣論述:

  透過本書所收錄的著作權實務判決,創作人可以瞭解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或避免侵害他人的著作權。著作權法不再是抽象的條文,而是有趣的具體案例。   隨著科技的進步和著作權意識的提高,出現了許多新型態的著作權爭議案件。影劇音樂作品、線上遊戲、時尚包款、室內設計、Line貼圖,都可能成為訴訟的對象。資料庫、網路平台及APP也引發不少著作權法爭議。最新的著作權法相關判決,都收錄在本次改版當中。

無線電合法頻率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週末喜洋揚-吳志揚x高大為x高睿陽-全台最年輕的火腿族】
提到無線電,想必大家馬上可以聯想到對講機,但是你知道無線電有執照可以考嗎?高睿陽弟弟在國小四年級時,就拿到一等業餘到無線電執照,而且全台只有不到一千人擁有唷!本集是以弟弟的故事,向大家介紹無線電的世界。
一般人如果想要使用更專業的無線電設備,就需要考業餘無線電執照,除了人需要執照外,你還必須幫使用的設備申請屬於它的"行照",才可以完全的合法,成為火腿族的一員,得到屬於自己的頻率與台號。
甚麼是火腿族呢?據說早期無線電雜訊很多,傳訊不好,所以國外便用了"HAM"去形容這樣的狀況,而到台灣就沿用了這單字,便將合法使用者稱為火腿族,非法使用者稱為香腸族。
事實上,考到一級業餘無線電執照,並不能說是終點,它更像是起點,讓你擁有進入無線電世界的一個台階,學會基礎知識,才能接觸更多元的領域。例如:獵狐遊戲,是利用手持設備在野外尋找藏匿的訊號源,是種另類的打獵方式,也是高弟弟踏入無線電領域的契機;EME月球反射通訊,利用月球反射無線電波,一種高深的無線電技巧;島嶼通訊比賽,每聯繫一個島嶼皆有積分,距離越遠、難度越高,得到的積分越多。
最後,中華民國業餘無線電促進會秘書長 高大為總結,無線電是一門易學難精的技術,每一種技巧都值得研究,但三等執照卻是十分容易考取,歡迎有興趣的人,都可以加入火腿族的行列。

我國資通安全管理法與歐盟網路安全法制比較分析-以資安事件通報責任為例

為了解決無線電合法頻率的問題,作者林文腕 這樣論述:

隨著網際網路發展,科技技術快速發展下,網路速度的飛快使得各種行業提供服務之模式變得更加多元,也使得資安的問題日趨嚴重,從國安問題延伸至一般大眾,政府單位乃至民間企業,均顯示如何讓所有網路服務用的放心、用的安心是政府的政策目標,乃至於產生資通安全行政目的;而資通安全在政府的政策推行下,使得「資安即國安」的戰略目標得以進一步落實,並且讓資通安全議題融入日常生活中,猶如生活常識,將是我們的遠大目標。惟資通安全受到重視之後,各機關該如何跟上腳步,即屬一個重大課題,除了一般的網路防護之外,重要資料的保全、個人資料保護等議題亦不容忽視。各國基於其法律制度不同,而在資通安全管制措施上亦有所不同,先進國家之

資通安全採行開放式的態度,結合政府與企業的力量,完善資通安全防護;而中國、越南等屬於集權型國家則採行國家強力監管,要求在國境內產生的資料必須在地存放,並且受到政府法令的要求下得進行內容監控,也因此對於經濟上活動也有所限制(如大數據分析)。我國因特殊地理、政治環境,網路攻擊甚為頻繁,就資通安全事項必須加緊腳步進行資源整合,並且密集的與外國進行合作及情資共享,而國內各級機關的資通安全應辦事項,也應確實執行而日益精進,避免只求合規符合最低要求即為已足,並且在各公、私領域都能共享資通安全情資,以對抗外來的網路攻擊,方能造就雙贏的局面。

2012年月旦大法官解釋、重要修法簡析別冊

為了解決無線電合法頻率的問題,作者月旦別冊編輯部 這樣論述:

  完整收錄近年重要大法官解釋文,重點整理解釋理由書及意見書、各波修法前後條文的對照,迅速補充法規動態。並附有相關文獻導引,讓讀者有效綜覽相關學說焦點,並延伸思考。

以軟體定義無線電技術實作時間到達差之電波定位方法

為了解決無線電合法頻率的問題,作者楊立晨 這樣論述:

近年來,由於通訊技術日趨蓬勃發展,各種具有通訊功能的科技產品不斷地推陳出新,也使電波之使用環境日趨複雜,然而頻譜(spectrum)資源數量有限,因此開始頻繁出現違法設立無線電台之情況。而違法電台所形成之電波會對合法電台使用者產生干擾,進而可能造成通訊中斷或是原本頻段之電波使用者被覆蓋。然而現有之頻譜監測儀器大多數向國外購買,導致我國現有之頻譜監測儀器價格昂貴。有鑒於此,本實驗透過軟體定義無線電(Software Defined Radio, SDR)以及軟體無線電周邊裝置(Universal Software Radio Peripheral, USRP)架設簡易的時間到達差(Time D

ifference of Arrival, TDOA) 定位系統,這種方式可以用幾萬元來實現。其中為了使每個監測站(Monitoring station)的時間精準同步,本研究將在各監測站台安裝全球定位系統自律振盪器(Global Position System disciplined oscillator, GPSDO),並且搭配網路時間協定(Network Time Protocol, NTP),來有效驗證 SDR 設備是否有正確得到衛星的訊號,以確保時間之精準度。其實驗結果顯示,透過GPSDO雖然無法讓各個監測站的啟動時間達到精準的同步,但可藉由自定義的校正啟動時間方法,減少訊號比對之誤

差。然而利用此校正啟動時間之方法,仍舊無法運用在實際之定位,因此本研究對此結果逐一分析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