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底薪業務勞健保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懶人包和總整理

無底薪業務勞健保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定樺,李傑克,洪紹璿,洪介仁,翁政樺,洪瑋菱,張權寫的 勞資實務問題Q&A(3版) 和蔡信章的 勞動法隨觀(第二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書泉 和翰蘆所出版 。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袁義昕所指導 孫同德的 醫院社會責任之研究 (2019),提出無底薪業務勞健保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司法、企業社會責任、醫院社會責任、醫院之利害關係人、醫療法。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管理學院經營管理EMBA專班 廖森貴所指導 林淑煌的 從高專制房仲業角度來探討創新商業模式–以 C 公司為例 (2015),提出因為有 房屋仲介、高專、普專、商業模式的重點而找出了 無底薪業務勞健保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無底薪業務勞健保,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勞資實務問題Q&A(3版)

為了解決無底薪業務勞健保的問題,作者林定樺,李傑克,洪紹璿,洪介仁,翁政樺,洪瑋菱,張權 這樣論述:

  以前加班是領加班費,修法後只能選補休?   延長工時的加班費,例假、休息日跟平日的算法都一樣?   謬論一   休息日加班現採「核實計算」,休息日只來工作一小時後請病假,只給一小時休息日延長工資即可?   A:錯,後續未工作的約定時數,則須依該假別及時數給薪!   謬論二 公司不可以資遣懷孕的女性員工嗎?   A:錯,公司可以資遣懷孕的女性員工,只是資遣的原因及理由,不可以是因為該女性員工懷孕而資遣。   謬論三   勞工已於工會、漁會加保或已加保農保,就不用再加保勞保?         A:錯,只要是受僱勞工,縱使短暫工作,還是為其加保勞保。   謬論四  

論件計酬工,不適用一例一休制度?                        A:錯,論件計酬工一樣適用。   謬論五    勞資會議有開就好?         A:錯,勞資會議開會仍需遵守「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所定事項。   如果您有以上問題的疑惑,本書會成為您最好的諮詢對象。不論是休息日加班費的計算,還是在職災問題上勞工的權益及雇主的義務,都有詳細的計算與說明。熟讀本書,您也可以變成勞資專家。

無底薪業務勞健保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120901民視 額外收入加扣2%保費 房仲業怨聲起
影片網址→http://youtu.be/RuRgIgFrKQk

感謝記者陳仕承的報導,只是,我每個月現在繳的健保費用不是298啦!是598啦!搞錯嚕!(噓......希望沒人注意到)

話說回來,我就是因為缺錢,負債,才會到處兼差、我花的也是自己的勞力與時間啊!如果我是有錢人,沒事幹嘛兼那麼多差啊!結果現在卻針對我們這種缺錢的、努力兼差增加收入的窮人,提高健保補充保費,真不知道政府腦袋在裝什麼?

以下是新聞報導......↓

2012/9/1 18:24
房仲業務陳泰源:喂?你要看房子是不是?

一接到客戶電話,頂著大太陽房仲業務員陳泰源馬上騎著機車狂奔,準備帶客戶看屋,這麼拼無非就是想多賺一點業績獎金,不過明年元旦起,補充保費制度確定上路,這可讓底薪不高,以業績獎金為生的房仲業務員抱怨連連,因為只要賺進超過2000元的額外收入,就得再繳交2%的「補充保費」,費用可比健保費高出許多。

一接到客戶電話,頂著大太陽,房仲業務員陳泰源馬上騎著機車狂奔,準備帶客戶看屋,這麼拚無非是想多賺一點業績獎金,不過,現在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確定明年上路,讓他賺得越多,健保費也要繳越多。

房仲業者陳泰源表示:坦白講啦!我今年的業績跟去年比起來,我就已經足足少了一半了,可是你現在又針對我們業績的要去漲健保費用,漲到變到好幾千塊錢,你這樣我怎麼受得了阿?

抱怨健保收費越來越不公,因為除了賣房的業績獎金,陳泰源還有其他的業外收入,當臨演上節目跑通告,加減賺些小錢,但這些隱形收入,明年起都逃不過補充保費的魔掌,以單身的陳泰源為例,賣房基本起薪19200元來算,現在月繳298元健保費,明年起可沒麼便宜,一年業績獎金如果有100萬,臨演通告費一年12萬,共112萬,扣掉投保薪資4倍8萬,乘以2%費率,加總起來月繳2031元,比起現行保費貴了1733元。

房仲業務陳泰源表示:譬如說他是要每筆超過2000元才要增加保費嘛!那我通告收入就跟經紀公司拜託,把我3000元的通告費拆成1500+1500嚕!看能不能這樣就不用被收到。

經濟不景氣,房子不好賣,現在連健保費都要漲,陳泰源無奈,卻也只能默默承受。

新聞網址→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nt.aspx?ntype=class&sno=2012901F03M1

部落格網址→ 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54443543

醫院社會責任之研究

為了解決無底薪業務勞健保的問題,作者孫同德 這樣論述:

近年來,企業社會責任之議題逐漸受到企業關注,公司不應只為謀取股東最大利益,應考量利害關係人以及社會整體之利益,因此許多企業皆會製作社會責任報告書,來告訴社會大眾本身對於企業之永續經營,且在這些年做了許多回饋社會的舉動,都在此報告書中揭露。就醫院而言,亦是提供良好的機會來推廣其營運模式,藉由此報告書更能讓社會大眾了解醫院不僅是照護病人,還兼顧員工關懷、環保等議題。本研究進而探討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若記載不實,有何種相關法律責任,例如證券交易法上之刑事及民事責任等其他法律責任;然醫院之社會責任報告書,因衛生福利部為不想增加醫院評鑑負擔,而未要求醫院進行撰寫,其原因認為醫院評鑑已足夠,但就可惜了那些

自願揭露報告書之醫院。因此本研究期望醫院能揭露其社會責任報告書,也能加以檢視其優缺點。最後本研究探討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與醫院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之異同分析,藉由監理單位的不同以及編撰原則等問題加以論述。

勞動法隨觀(第二版)

為了解決無底薪業務勞健保的問題,作者蔡信章 這樣論述:

  本書以2018年1月31日最新修正公布的勞動基準法為核心,採逐條釋義的方式,謹以法律條文的立法理由、主管機關勞動部的函釋,以及司法實務上的見解作為論述的依據,並以日常生活中經常發生的一百多件具體案例及職業安全衛生法(原名稱:勞工安全衛生法)、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勞動檢查法、大量勞工解僱保護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工會法、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保險條例、企業併購法、全民健康保險法等法規來解說,方便讀者快速理解勞動基準法及其他勞動法規等相關重要的梗概,以收事半功倍之效。   著者以具體的案例方式,簡潔、扼要說明勞動法規的精義,著重實務上的見解,除了可

作為引領中小企業經營者、人資部門(HR)、關心己身權益的各行業勞動者及對勞動法規有興趣學子研讀、參閱之入門書籍外,更適合實務界人士處理勞資爭議相關法律問題之參考,對於修習勞動法的學子面對國考也能有所助益。  

從高專制房仲業角度來探討創新商業模式–以 C 公司為例

為了解決無底薪業務勞健保的問題,作者林淑煌 這樣論述:

台灣第一家以成屋介紹買賣為主的專業公司,在民國 66 年成立,當時從事房屋仲介業務的公司常以「建設公司」或「實業公司」之名義從事房地產仲介,獲利方式多為買賣價差,而非定額或定比的服務費。此時房仲業以當時政府的角度來看是屬不合法的產業。直到民國 74 年,「太平洋房屋」是第一個正式成立的房屋仲介公司,採取直營店頭式經營,但當時房仲業大都以直營樓面式為主。後因房仲市場歷經產業與時間的整合,各業者又因資金、人才、創新、法制、專業….. 等等不同,相對於直營式經營方式的加盟方式也陸續出現。同時制度大致分為:普專制(有固定底薪+獎金,公司在人員的管理上會有一定的要求)與高專制(無底薪、高獎金、勞健保自

付、廣告費自行負擔,公司對人員較無約束力)兩種。本研究探討 C 公司創新商業模式的重要原因是目前所有論文探討大都以普專式房仲公司為題材,很少探討像 C 公司這類型的高專房仲公司,尤其現階段房市冷,大型普專式房仲公司利用品牌優勢大舉開拓新據點,以提升市佔率,像 C 公司此種中型房仲如何發展出獨特之商業模式,挺過景氣寒冬,在一片紅海中競爭求勝,創造出更大的市場,是本研究最主要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