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品質計畫書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懶人包和總整理

整體品質計畫書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吳繼熊寫的 營建專案管理實務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中華大學 土木工程學系 李煜舲所指導 陳芝聖的 鋼結構塗裝程序與施工技術之研究 (2021),提出整體品質計畫書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鋼結構、塗裝程序、塗裝施工技術。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營建工程系 林耀煌所指導 劉家齊的 品質管理系統文件化建構之研究 (2014),提出因為有 ISO 9001、ISO/TR 10013、品質管理系統文件化的重點而找出了 整體品質計畫書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整體品質計畫書,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營建專案管理實務

為了解決整體品質計畫書的問題,作者吳繼熊 這樣論述:

  知識×技術‧理論×實務‧組織×角色   專案經理人的養成指引     本書所探討的專案管理知識領域,以美國國際專案管理學會(Project Management Institute, PMI)之PMBOK為基礎架構,闡述專案生命週期的理論與應用實務,核心內容包含:     ◆範疇與整合管理   ◆溝通與協調管理   ◆人力資源管理   ◆時程管理     ◆成本管理   ◆品質管理   ◆採購管理   ◆風險管理

整體品質計畫書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政治大學化南新村位於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一段65巷1至93號,興建於1960年代,曾住過多名政大教授,保留初期政大復校的教育文化記憶;建築群分為甲、乙兩區,住宅為二層樓加強紅色磚造雙拼建築,建物內部空間精簡,反映1960年代經建條件,而區間留設小公園,形成極富特色的鄰里景況。

不過,由於政大學院空間不足,校方擬在化南新村興建法學院大樓,當地居民反對,向文化局提報文資,訴求全區保留,文資委員也多次前往會勘
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中華民國106年7月27日文化部文授資局綜字第10630079121號令訂定
第一條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聚落建築群之修復及再利用,應基於文化資產價值優先保存之原則,並保存主要紋理、原有建築式樣、風格與外在形貌或重要之開放空間、環境與景觀。

第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應符合其聚落建築群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規範,優先保存聚落建築群原有生活形態與無形文化。

第四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包括下列標的:

一、聚落建築群之建築、構造物。

二、聚落建築群整體空間紋理。

三、聚落建築群保存再利用之必要公用設備、公共設施。

第五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其辦理事項如下:

一、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二、規劃設計。

三、施工。

四、監造。

五、工作紀錄。

六、其他相關事項。

第六條前條第一款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依據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保存強度分區、分級設定,擬定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及內容。

二、現況調查,包括擬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內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結構、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調查。

三、文化資產價值與再利用適宜性之評估,原有建築形式工法之調查。

四、景觀維護方針、修復或再利用原則、方法之研擬。

五、必要之現況測繪或圖說。

六、修復或再利用所涉建築、土地、消防與其他相關法令之檢討及建議。

七、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四條所定因應計畫研擬之建議。

八、修景、環境設施整建整備、防災系統設施之設置建議。

九、修復或再利用實施期程及經費概估。

辦理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

第七條第五條第二款規劃設計,應依前條修復或再利用計畫為之;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必要調查之資料整理分析。

二、規劃及設計方案之研擬。

三、現況之測繪、圖說繪製及必要差異分析。

四、必要景觀與設施保存之設計。

五、必要之結構安全檢測及補強設計。

六、施工說明書之製作。

七、工程預算之編列。

八、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消防法及其他相關法規適用之檢討。

九、依前條第一項第七款之建議研提之因應計畫。

辦理規劃設計,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

前項所定之開業建築師或相關技師,其參與執業之範圍,應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技師法之規定辦理。

第八條第五條第三款施工,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原有構件、文物種類及數量之統計。

二、各項現況之清理、清點、核對及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之記載。

三、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

四、有關施工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與設備商資格文件及名冊之備置。

五、修復構件之量測及彙整。

六、原用材料之保存、修復或更新及品質之管理。

七、原有文物、重要風貌、設備保護措施之執行。

八、施工中因重大之發現所為對業主之通報。

九、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將竣工書圖及因應計畫送土地使用、建築及消防主管機關建檔。

施工廠商於第五條第三款施工中,應置工地負責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契約規定置相關人員。

第九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之施工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一年以上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或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二、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前項修復或再利用工程經費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並應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工地負責人於施工期間,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

第十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內容中,其保存強度分級高者,原有建築與景觀形貌,應由具備傳統匠師資格者施作。

第十一條第五條第四款監造,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施工廠商辦理之原有構件及文物種類、數量統計之監督。

二、清理、清點、核對各項現況之督導,並查對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及其後續之建議。

三、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及設備廠商相關資格文件之查對。

四、對施工廠商執行修復構件量測成果之校驗。

五、施工廠商辦理原用材料保存、修復或更新與品質管理工作之督導及查驗。

六、施工廠商執行原有文物保護措施之監督。

七、施工廠商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之監督。

八、施工廠商現況施工中重大發現提報之查對及建議處理。

九、施工廠商依第八條第九款規定,辦理竣工書圖與因應計畫建檔之協助及督導。

第十二條第五條第五款工作紀錄,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修復或再利用範圍之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施工前後修復狀況之紀錄。

二、參與施工人員與匠師施工過程、技術、流派紀錄及其資格文件。

三、採用科技工法之實驗、施工過程及檢測報告紀錄。

四、修復工程歷次會議紀錄、重要公文書、工程日誌、工程決算、驗收紀錄及其他必要文件之收列。

五、修復成果綜合檢討與建議。

第十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進行,應受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前項指導監督,主管機關得邀集機關、專家或學者召開工程諮詢或審查會議。

前項諮詢或審查會議,得為規劃設計之審查、協助審查廠商書件、指導修復工程進行、審查各項計畫書圖及其他必要之諮詢。

第十四條因應聚落建築群之特殊性或非屬聚落建築群整體性之修復或再利用者,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定後,其修復及再利用得依實際情形簡化,不受第五條至第十二條規定之限制。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鋼結構塗裝程序與施工技術之研究

為了解決整體品質計畫書的問題,作者陳芝聖 這樣論述:

以往業界構造物大多是以RC混擬土為主,但是近年來因鋼結構其高強度、可設計長跨距及易加工的特性,越來多工程選擇用鋼材料為主要構造物。雖然鋼結構有許多優點,但是因為台灣屬於海島國家,高濕度及高鹽份使得鋼材表面容易被大氣氧化腐蝕生銹。故須於表面塗裝漆膜,保護鋼材及延長使用壽命;鋼材塗裝地點可以再預置廠或於現地現場施作。希望從本論文可以探討出兩者之間的優劣,進而選擇出最適於鋼材塗裝的方式,有效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方式下執行。本研究會先了解鋼結構應用範圍及探討之前學者在鋼結構這方面的研究,並從中了解鋼結構之特性及知道塗裝程序會因鋼構塗裝作業的環境及使用目的而有不同,塗裝方式主要分為噴塗與手刷,針對工程需求

做選擇,再從工程實例中比較出預製廠與現地現場施作的差異。綜合本文實際案例及相關資料,可以知道於預製廠施作,能有效降低成本並縮短工期,且在品質管控上也比較容易,對環境污染較小,雖然可能受限空間問題,但是大部分的工程都還是可以再預製廠處理完成。

品質管理系統文件化建構之研究

為了解決整體品質計畫書的問題,作者劉家齊 這樣論述:

文件化為品質改進之支柱,對品質改進很重要。當程序加以文件化、展開與執行時,才可能有信心確定事情正如何進行,與衡量其現有績效,才可提高變更效果的可靠性衡量,文件化之標準作業程序對於維持“品質改進”成果甚屬必要。而ISO/TR 10013技術報告能提供指導品質管理系統文件化之規劃、運作、管制與持續改進的指導綱要,且為技術報告(Technical Report,TR) 標準,依據ISO 9001標準而衍生,將ISO 9001標準所述之文件化要求詳細陳述。有鑑於此,本研究對ISO/TR 10013:2001「品質管理系統文件化指導綱要」標準以及與文件相關之標準進行內容彙整與說明,並建立品質管理系統文

件化建構指引。期望透過本研究使擬訂品質管理系統文件者與其相關組織人員更清楚瞭解品質管理系統文件化之需求,且可符合組織本身品質管理系統運作的一份文件。藉由品質管理系統文件化回饋,以提升組織品質管理之績效,增進企業形象,提升國內產業之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