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 基地台 抗議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懶人包和總整理

臺北市立大學 社會暨公共事務學系公共事務學碩士班 許耿銘所指導 羅浚哲的 政府水患治理之風險溝通對於民眾風險感知的影響—以社子島為例 (2019),提出彰化 基地台 抗議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水患、風險溝通、風險感知。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高階經理人企業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BA) 邱皓政所指導 吳貞怡的 試論勞動三法於勞資衝突中扮演之角色 - 以 C 公司勞資衝突個案為例 (2017),提出因為有 勞動三法、勞資關係、勞資爭議、夥伴關係的重點而找出了 彰化 基地台 抗議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彰化 基地台 抗議,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政府水患治理之風險溝通對於民眾風險感知的影響—以社子島為例

為了解決彰化 基地台 抗議的問題,作者羅浚哲 這樣論述:

現今水患議題已是人們必須面對以及重視的議題,不論是水患所造成的傷害,或是政府為解決水患的問題所提出的政策,都必須加以關注。本文探究社子島居民對於水患中政府之風險溝通以及民眾對於水患風險感知之間的關係。本文藉由問卷調查的方式來研究社子島居民受到水患之實際狀況,了解不同個人背景變項之社子島居民對於政府所傳遞的風險溝通與風險感知之差異,以及政府之水患風險溝通對於社子島居民的風險感知是否有顯著性之差異。本文之目標為希望能透過由下而上及在地性的觀點,瞭解社子島居民是否會因為政府所做的風險溝通政策,而影響其風險感知的程度。研究結果發現,有無伴侶、水患經驗、里別之不同背景變項,在風險感知上存在顯著差異,惟

教育程度高低、居住在不同里之不同個人背景變項,在風險溝通上存在顯著差異,並透過迴歸分析結果瞭解風險溝通對於風險感知係有正向顯著之關係。故可以瞭解政府所進行的水患風險溝通,會使得社子島居民更加瞭解水患,並對於水患的警戒心提高,從而降低社子島居民在水患來臨時的損害。

試論勞動三法於勞資衝突中扮演之角色 - 以 C 公司勞資衝突個案為例

為了解決彰化 基地台 抗議的問題,作者吳貞怡 這樣論述:

勞動三法(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自 2010 年三讀通過,2011 年正式實施至今,勞資關係仍未跳脫既衝突又合作之微妙關係,以往單純的勞資關係也因為政經環境的改變、產業經營的變化、媒體資訊的迅速傳遞及勞工意識的高漲,產生了不同的面貌。本研究旨在透過檔案文件分析法及文獻分析法,探討勞動三法於台灣首例空服員罷工個案中之實際運作過程,了解工會法允許複數工會、團體協約法禁搭便車條款、勞資爭議處理法強制仲裁對本個案之影響,佐以勞、資、政三方及工會在個案中所扮演之角色,進而探討勞資建立長期夥伴關係之可能性。根據歷史事件回顧與檔案檢視的結果發現,近來勞資爭議事件似有隨修法而遞增的趨勢,足見確

實達到工會法賦予個別勞工集結權以取得與資方對等交涉抗衡的效果,然而複數工會的制度卻可能造成勞勞相爭之矛盾;在團體協約法部分,雖可透過勞資雙方締結協約穩固雙方關係,卻也可能因為雙方對協約一詞認知不同而造成誤解,而禁搭便車條款更有與同工同酬概念相左之疑慮;政府是否能公允兼顧資方權益及勞工爭議權,則是勞資爭議處理法值得各方商榷之處。然而勞資關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在現今勞資相處模式已轉變,除了公司資金結構會影響勞資關係運作方式外,社會輿論的氛圍及媒體催化了工會所營造勞方利益被剝奪的感覺,若勞資及工會三方不思改變、政府立法無法與時俱進,則不信任感恐侵蝕長期的夥伴關係。本研究建議資方應以勞資共榮為目的,

不以弱化工會為手段,透過人資部門深耕勞資關係及長期經營工會互動;而工會應調整既有勞工運動之步調,將罷工視為最後手段而非目的,避免罷工政治化;在政府端應公允地看待法律所容許的彈性空間,建立符合公平正義之勞資協商平台,這才得以建構三贏之夥伴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