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盒子disney+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懶人包和總整理

國立政治大學 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 陳秉訓所指導 莊士賢的 機上盒著作權侵權之研究 (2019),提出小米盒子disney+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OTT影視產業、電視產業、機上盒、盜版、著作權、公開播送權、公開傳輸權、超連結、網路。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國際企業學研究所 吳學良所指導 潘義清的 由中美線上視頻網站發展探討企業經營之平台策略 (2017),提出因為有 平台策略、網路效應、視頻網站、多邊平台、平台覆蓋、優酷土豆、搜狐、樂視、Netflix、YouTube的重點而找出了 小米盒子disney+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小米盒子disney+,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機上盒著作權侵權之研究

為了解決小米盒子disney+的問題,作者莊士賢 這樣論述:

電視產業近年來在傳統電視產業鏈之外,興起了以網路為媒介的新興電視產業鏈,例如OTT TV等等。然而卻因尚未有完整的法規建置,造成盜版猖獗的現象。機上盒為民眾透過網路觀看電視節目主要的裝置之一,利用機上盒進行著作權侵權的案例更是層出不窮。故本文希望藉由機上盒著作權侵權的研究,嘗試課予機上盒業者相應之著作權侵權責任,在維護電視產業著作權人利益,與電視數位科技產品發展間,尋找一個平衡點。本文首先透過實務判決、智慧財產局見解及各方文獻的整理,類型化目前機上盒著作權侵權的問題,將其分為違法偷接頻道訊號的「公開播送權侵害型」與利用APP超連結連至第三方網站的「公開傳輸權侵害型」,並分析法律適用的困境,接

著觀察美國與歐洲法院對於機上盒著作權侵權的相關見解,然後評析2019年著作權法第87條之修正是否能填補目前關於機上盒著作權侵權的缺口與不足。此外,本文也透過質性訪談,了解電視著作權人對於機上盒著作權侵權問題的看法。最後綜合以上之整理,本文發現目前尚待解決的問題為,目前法制無法涵括機上盒著作權侵權所有類型、行為人主觀故意證明困難、境外著作權侵權原告蒐證困難,以及訴訟曠日費時,電視著作權人無法及時停損等問題,為此本文嘗試給予以下建議,在產業面,可以建置影音授權履歷,減少非法機上盒市售率,保障民眾權益。在法制面,本文首先比較美國與歐洲法制後發現,歐盟直接侵權例外法制較能涵蓋所有著作權侵權類型。接著進

行刑事法上、民事法上舉證責任之討論,嘗試降低原告之舉證成本,最後探究機上盒業者責任避風港的適用可能,嘗試讓著作權人能快速停損外,也讓機上盒業者與著作權人從互相爭訟的角色,轉換為互助合作,共同打擊著作權侵權的角色。

由中美線上視頻網站發展探討企業經營之平台策略

為了解決小米盒子disney+的問題,作者潘義清 這樣論述:

本研究依據《平台革命》書中所介紹之相關平台理論與概念,以中國線上視頻產業為標的,深入探討企業經營之平台策略如何激發網路效應。依據2017年6月,CNNIC(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報告顯示,中國擁有全球1/5網民人口,手機上網比例達96.3%,中國網民觀看線上視頻內容比率高達75.2%。中國線上視頻產業已由2006年200多家視頻網站激烈競爭之況,到2016年第二季已發展為前五大視頻網站,在廣告市場擁有高達81.7%市佔率的競爭態勢。本研究遴選優酷土豆、樂視網、搜狐視頻為中國線上視頻網站之代表個案,並以Netflix及YouTube作為美國領先全球之視頻網站代表個案,探討其平台生態圈與平台策略

。經本研究整理,歸納目前中國線上視頻網站生態圈已發展出兩種蛻變模式、十二種合作群體、七種獲利模式以及六種關鍵能力。除個別探討每個案與多邊群體合作關係、個案獲利模式以及個案關鍵能力外,亦透過綜合分析發現五個視頻網站皆具有「購買版權內容、收取會員費、投入自製內容、多螢露出、自建CDN、發展大數據分析」等共通性。此外,本研究亦探討獲得阿里巴巴巨型平台資源的優酷土豆如何整合集團資源,發動平台覆蓋戰爭,並探討如搜狐視頻之規模的視頻網站,如何以自身有限資源面對巨型平台的覆蓋戰爭。最後,本論文依據分析整理命題,歸納中國線上視頻產業可能發展趨勢,並對未來研究發展提供參考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