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扶中心物資捐贈台中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懶人包和總整理

國立政治大學 國家發展研究所 魏玫娟所指導 丁心淳的 大學與地方政府的跨部門協力治理-以暨南大學承接南投縣食物銀行為例 (2019),提出家扶中心物資捐贈台中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跨部門協力、契約委外、食物銀行、南投縣、烏溪線站食物銀行、暨南大學。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山大學 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 林德昌所指導 蔡誼蘋的 地震與人道緊急救援:海峽兩岸之比較研究 (2015),提出因為有 自然災害、國際非政府組織、非政府組織、汶川大地震、921大地震、緊急人道救援的重點而找出了 家扶中心物資捐贈台中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家扶中心物資捐贈台中,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大學與地方政府的跨部門協力治理-以暨南大學承接南投縣食物銀行為例

為了解決家扶中心物資捐贈台中的問題,作者丁心淳 這樣論述:

本文採取半結構式訪談法與參與觀察法以暨南大學承接南投縣政府辦理的食物銀行計畫為討論個案,採用Bryson, Crosby, and Stone(2015)提出的跨部門協力分析架構與契約委外概念,探討南投縣政府與暨南大學在食物銀行中的互動網絡,並探究雙方在不同階段之協力過程、協力關係、影響協力成效的關鍵因素,試圖了解在契約委外下能否實現較為平等的跨部門協力關係。本文研究發現,對南投縣實物援助的跨部門協力網絡來說,行動者認為建立與維繫良好夥伴關係的四項關鍵因素為:「順暢的溝通」、「充沛的資源」、「信任的關係」、「明確的目標」,協力雙方是否具「夥伴關係」思維,是契約委外下能否促進協力網絡中的平等關

係的關鍵。觀察本研究個案發現,協力過程中的治理模式並非呈現線性式、階段性的轉換,而是在跨部門協力治理的框架下同時吸納新公共管理與新公共服務的優勢,同時存在「市場治理模式」與「網絡治理模式」,呈現多元並進的動態互動關係。因此本文認為,在委外案中,新公共管理與新公共服務不一定是涉及「管理」與「服務」兩個價值原則之間的零和選擇;恰恰相反,本研究發現,兩者反而可以相互調和、相輔相成,在嚴謹的正式契約中保有關係治理的彈性,更能夠打造出穩定良好的協力關係。

地震與人道緊急救援:海峽兩岸之比較研究

為了解決家扶中心物資捐贈台中的問題,作者蔡誼蘋 這樣論述:

本文主要探討在自然災害之下,在推動緊急人道救援的情況下,政府、非政府組織、國際組織與國際非政府組織所扮演的角色與功能為何。文中試圖以兩岸地震災害為例,以中國汶川大地震與台灣921大地震進行個案分析,探討台灣和中國大陸在個別災難發生後,政府、非政府組織、國際組織與國際非政府組織的救援行動中,是否有其差異性存在,並討論其在地震災害中所扮演的角色與功能為何。根據本文的研究發現,台灣921大地震中,政府組織、非政府組織、國際非政府組織等機構的救援行動是相輔相成的,並沒有單一機構主導的情形出現。而中國大陸則反映出是以中央政府為主導的緊急救援,地方政府、國際組織與國際非政府組織扮演輔助救災的角色。另外,

以政府組織、非政府組織、國際組織與國際非政府組織的角度而言,可以發現兩岸的人道救援模式是有所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