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賦人權意思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懶人包和總整理

天賦人權意思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Marie-FranceHirigoyen寫的 冷暴力:揭開日常生活中精神虐待的真相 和提摩希.史奈德的 血色大地:夾在希特勒與史達林之間的東歐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公民權利與基本人權|九合一選舉-可能創學-2022冬學 - 方格子也說明:「天賦人權」,應譯成「自然人權」天賦人權由中國早年翻譯的。 ... 中老年的人口會比較多,有可能會因為這樣政治傾向過於偏某邊(沒有暗示的意思).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商周出版 和衛城出版所出版 。

中國文化大學 中山學術研究所 林信和所指導 劉國斯的 我國人格保護之理論與實務-以民法上人格權為中心 (2010),提出天賦人權意思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

而第二篇論文佛光大學 公共事務學系 朱春生所指導 施嘉恩的 人權與警察強制執行措施競合之研究 (2008),提出因為有 人身自由、合法性、正當性、公益條款、法律保留、比例原則的重點而找出了 天賦人權意思的解答。

最後網站什麼是「天賦人權」? - 人人焦點則補充:當第三世界人民反對外來殖民主義和反對內在專制主義的時候,天賦人權說成了喚醒民主、自由意識的法寶。在中國清末民初的時候,天賦人權說有了類似古代「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天賦人權意思,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冷暴力:揭開日常生活中精神虐待的真相

為了解決天賦人權意思的問題,作者Marie-FranceHirigoyen 這樣論述:

冷嘲熱諷、視而不見、騷擾、霸凌,都是──冷暴力! 不用把你打得頭破血流也一樣崩潰,身心受創。 它就在感情、婚姻、家庭、職場、社交關係中, 現在,我們還要默許、隱忍嗎? 精神虐待研究與防治權威著作 全球百萬暢銷書,德法心理諮商經典 教你把冷暴力趕出你的生活! 如果你/妳曾經疑惑的問過: ☆我是做了什麼,他要如此痛恨我? ☆我到底哪裡犯下錯誤,該當受此懲罰? ☆我怎麼會吸引到這樣的人? ☆為什麼全部都是我的錯? ……那你/妳很可能就是冷暴力的受害者! 所謂「冷暴力」指長期以精神虐待或惡意操弄,貶損打擊他人、奪取自尊,使其身心受創的行為,如言語暴力、騷擾、拒絕溝通、不給予愛、網路霸凌

……,可能發生在感情、婚姻、家庭、職場、社交關係中。作者伊里戈揚醫師在這本開創性著作中,把精神虐待具有毀滅性的幽微現象公諸於世。 她主張精神虐待雖不像身體虐待明顯,暴力程度卻不相上下,甚至更普遍。要防治冷暴力的攻擊很困難,因它近乎無形,不易證明,周遭環境又常姑息這種行為,讓受害者孤立無援。因此作者直指冷暴力是一種罪行,「對靈魂的實質謀殺」。 書中描述眾多真實案例,並舉通俗的例證,從好萊塢電影、愛因斯坦的私生活,到文學作品,讓世人了解精神虐待的真實面貌。作者分析了施虐者與受害者的心理,區分精神虐待的發展階段,從引誘與洗腦開始,在公開施暴時到達高點,受害者逐步被掃進毀滅的旋渦中。 更重要的是

,本書針對突破虐行的掌控,提供有效建議,並給予希望與勇氣,指引求助與對抗的正確方向。作者呼籲世人正視問題,不再冷眼旁觀,以成功阻遏精神暴力的恣意蔓延。 這是一本劃時代的專業著作,深入淺出,是醫療專業人員、專業心理工作者與受害者,也是關心此一課題的社會大眾,必讀的經典。 精神科醫師 王浩威 律師 呂秋遠 評論家 南方朔 諮商心理師 許皓宜 淡江大學教育心理與諮商研究所副教授 楊明磊 ──強力推薦 你會跟我一樣一口氣從頭到尾讀完這本書,沒有停頓。為什麼?因為你想在自己的書上畫線、標記,在某些行和段落畫下大大的驚嘆號,甚至讓書頁被眼淚浸濕。你想把這本書擺在床邊,當你夜半醒來,為你已經不記得

的夢哭泣,作者的智慧能把你帶到一個理性的地方,安全保護你,解開你糾結的心。──amazon.com讀者 理解冷暴力與霸凌,這是一本容易入門的書籍。希望讀者藉由本書「冷暴力」的精準描述,讓自己遠離霸凌,也不再霸凌他人。──律師 呂秋遠 古代之罪,以身體的物理傷害為主,到了現代,轉移到心理的傷害。針對這種罪惡,該感謝本書的告知、提點和許多建議!──評論家 南方朔 這是每個人都該理解的議題。在本書的閱讀中,我感受到生活在精神暴力中的嘆息,卻也讀到如何創造愛與關係的希望。──諮商心理師 許皓宜 幫助受害者走出傷痛的心理康復歷程,字字珠璣,指出一條有效出路,更是專業心理工作者的極佳指引。──淡江

大學教育心理與諮商研究所副教授 楊明磊 法國心理治療專家伊里戈揚在書中指出,精神虐待關係在婚姻、家庭和職場都十分普遍,她也詳盡說明「精神虐待者」與其「受害者」演變出的微妙、陰暗關係。本書在法國已是暢銷書,其行文條理分明又充滿仁心仁術,並提供明智的建議,在關注此議題的一般大眾與專業人士中,贏得一群忠實讀者。──美國《出版人周刊》 伊里戈揚完成了一部對心理治療特別有價值的巨著。閱讀此書成為獨特的經驗。我相信許多讀者會意外的發現,書裡不僅有一面反映自己人生的鏡子,還有最重要的,由一個深入了解問題的目擊者提供的協助。唯有像這樣的目擊者在身旁,我們才有勇氣和力量,面對本身痛苦的真相,也才可能去了解,

最終獲得療癒。──猶太裔德國心理分析師愛麗絲.米勒(Alice Miller),《幸福童年的祕密》(The Drama of the Gifted Child)作者 伊里戈揚提出許多關於這個主題的嚴肅課題。她明智的建議我們,不要把這整個問題內化或變成心理負擔,而應認清,人生充滿涉及權力的極端行為。當權力問題失控時,受傷的就是靈魂。──美國心理治療及靈修主題知名作家湯瑪斯.摩爾(Thomas Moore),著有暢銷書《隨心所欲》(Care of the Soul) 當雇主們愈來愈憂心員工的狀態欠佳,因鬱抑而病假連連,作者身為精神科醫師及精神分析學家,向讀者揭示我們的同事往往深陷在怎樣的抑鬱的

漩渦,其中潛在的機制又是如何運作的。這種新穎的研究路徑,從充分的臨床經驗汲取許多案例作為基礎,也令人對此議題更感不安。──法國《企業月刊》(LEntreprise) 精神騷擾是一種不折不扣的心理謀殺。作者以受害者研究的觀點談精神騷擾,分析這種惡性關係的特徵,幫助受害者認識、防範和採取有效的手段來加以擺脫。這是一種比你所以為還要更普遍的一種暴力形式。我們都有可能在伴侶關係、家庭或工作中遭遇這樣的問題。──法國《商業文摘》(Business Digest) 已有百萬讀者在這本暢銷書中看到施虐者特徵經過分析後的合成肖像。讓大眾了解精神虐待如何表現在我們的生活中,伊里戈揚有相當卓著的貢獻。──法國

《新觀察者》(Le Nouvel Observateur) 伊里戈揚挑起人們心中的不安。讀者在這本書裡都認出了自己。──法國《圖書週刊》(Livres Hebdo) 根據1998年的調查,9%的法國(上班族)勞工遭遇過這類的精神騷擾,作者M.F Hirigoyen的這本書讓我們得以了解這一百九十萬人所經歷過的處境。──瑞士《周刊》(LHebdo) 本書幫助讀者清楚且完整認識到,帶著不同面具的冷暴力是施以怎樣的手法去傷害他人。也讓周遭原本對此過程無法想像且難以理解的人,正視問題的嚴重性。──德國《慕尼黑水星報》(Münchner Merkur) 勇敢且前衛!──德國《每日鏡報》(Der

Tagesspiegel)

天賦人權意思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學聯對話聽到現在。政府預備提交報告給港澳辦,因為香港民情的憤慨。港澳辦可能提交一個後補報告給人大常委。人大常委會就框架不變下作出解釋。這是我講過可能會作出的讓步。他們講死的東西是不能改動,但提委會是否可以進一步民主化。這是可以商量的。大致是這樣,政府預備用這東西來換取街頭上的撤退。
這是最重要的一點。

我見他們迫政府交報告這一點已經達成,但是討論中兩點致命的攻擊並沒有發展出來。第一,提委會組成是如何不合理,當中唯一的組成原則,是保證北京能夠操控70%的選票。北京可以要任何一個人入閘,也可以不讓任何一個人入閘。像上次選委本來支持唐英年,後來叫劉延東去拉票,結果梁振英當選。事實上只要中聯辦叫人,就會有七成的選票,即是可以要梁振英家中的貓入閘而否決林鄭。這種體系是無法有邏輯地存在。所以是沒有意思。

第二點,講民意,民意會變動。但他們未能講出民意肯接受,那是因為無可奈何。如同用槍指著女人然後強姦,然後她話接受一樣。即使民意認為接受的時候,也是不可以接受。因為實際上有30%左右的人都是實際反對的話,那制度是不能運作。而且這牽涉到人的基本權利。整套提委會的制度就是一些人握有較多政治權利,而有些人的政治權利被取消了。這是違反了天賦人權的制度,不是大多數民意支持就可以強加在人民身上的制度。這是即使全港七百萬人同意都是不能成立的制度。小數人有權堅持不同意這制度,因為這是對人權的藐視,對人性的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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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人格保護之理論與實務-以民法上人格權為中心

為了解決天賦人權意思的問題,作者劉國斯 這樣論述:

研究動機與目的一、研究動機(一)尊重與保障人權思潮之引發 人格保護之研究係從屬於人權保護議題,而與人權保護議題息息相關,本文之研究首係因受到尊重與保障人權思潮之引發。人權是人類努力奮鬥而獲致,依據人權演進的歷程,約可將人權劃分為下列三個不同時代,茲分別說明其內容如後:1、第一代人權迄今約有二百餘年的歷史,於18世紀下半葉由歐洲的人權運動首先展開,當時所主張的人權包括以表見自由、宗教自由、信仰自由、集會結社自由、居住遷徙自由、秘密通訊自由等為主之自由權,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之平等權,以及強調財產權之不得侵犯。第一代人權之特性在於要求排除國家對個人作他自己願意做的事情的干預,簡言之,第一代人權

所強調之作用在於對抗國家權力,希望藉此確保人民之自由與財產免於受到國家之侵犯,此外第一代人權於屬性上係屬於個人權利,尚未涉及群體、民族或國家等集體。2、第二代人權係濫觴於19世紀下半葉,從社會主義的思想開始形成,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第二代人權的內容集中在關於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權利的伸張,與第一代人權相較,第二代人權係從追求個人的權利轉而要求群體或階級的權利,其內容與所涉及的範圍也擴大了,除了有關個人人身方面的權利外,另要求工作權、休息權、醫療保健權、受教育權、維持適度生活水準權、組織工會權、組織與參與政黨權、民族權等。第二代人權之特性在於要求國家採取積極的作為即要求國家應提供人民一定之

給付與服務,以促進前開權利之實現。3、第三代人權係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亞非國家興起了反殖民主義之民族解放運動,使人權的焦點由個人而民族、國家,更超越國家而把國內人權延伸到國際社會,使人權國際化。第三代人權的內容,都是關乎集體的權利,其主要內容有民族自主權、國際和平與安全權、繼承人類共同遺產權、民族平等權、人道主義援助權、環境權等。第三代人權的屬性並不是個人權利,而是由個人組合的集體,所以又稱為集體人權。(二)法律體系理論之法規範位階之啟發 人格保護之研究係一橫跨上位法憲法及下位法如民法、刑法等不同法規範位階之議題,而因不同位階法規範所衍生之如法規範適用衝突及法規範效力衝突等問題之解決,

在法學方法與法學概念上,得借助法律體系理論所主張之法規範位階關係來解決,故本文之研究亦因此受到法律體系理論之啟發。實證法主義之力倡者Hans Kelsen主張為追求法學之純粹性,須要排除與法學無關的要素,一方面為各種類型的自然法論,此包括了作為自然法基礎的倫理學及政治理論,另外一方面則是社會學與心理學等現實主義或唯實論基礎,排除了這些要素以後,法僅是法規範的集合,法規範與其他規範如社會規範、宗教規範、道德規範不同,而作為一般法學的純粹法學所能提供的就是對法規範的形式結構分析。此外,法實證主義之法規範位階理論係指憲法是根本大法,在形如金字塔的國家法制體系頂端便是憲法,憲法成為國家法人的構成法,也

提供法律產生的程序及內容,法律又提供命令產生的程序和內容,下位規範不得抵觸上位規範,上位規範有擊破下位規範的效力,惟為何形成這種規範秩序,則非法實證主義者所能解說。(三)人格保護議題熱門化之誘發 公元2002年12月17日中共人大常委會一讀通過並引起舉世矚目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以有異於現行歐美法制之立法方式,將人格權保護規範獨立成編(按:即該草案之第四編),此種特異的立法定制方式引來了各界之高度關注,亦引發了筆者對人格保護議題產生了濃厚興趣,故本文之研究實係受到此種人格保護議題熱門化之誘發。關於中共民法典中應否將人格權獨立成編所引發之爭議,於法學研究上具有很高價值,茲特將正反立場

所採理由簡述如後以供卓參:1、否定論者,主張人格權不宜獨立成編,因人格權實際上是一般權利的前提,包括生命、自由等等,這些權利不是私生活領域的地位問題,這個問題應當由憲法來加以規定,若人格權獨立成編無異於把人格權私法化,而將人格權作為一種和物權、債權、身分權並列的一種私權來對待,使人格權的地位不升反降。此外,人格權獨立成編不可能窮盡所有人格權,在立法時只能拼命列舉,結果是把本來不是人格權的權利往裡面套,例如實質上為財產權之法人之名譽權,這樣實際上使人格權性質模糊化了。2、肯定論者,主張能否將大量的人格利益都交由法官來判斷?法官應當享有多大的自由裁量權?如果不在人格權法裡面列舉過多的人格權類型,僅

僅是讓他成為一般利益,一旦發生糾紛之後,這個問題完全由法官來判斷,有可能導致法官濫用權力,或如學者所說的向一般條款逃逸。因此,由法律將不確定的人格利益法定化、公示化,顯有利於人民人格利益之保護。此外,在法律上對於人格權的類型予以確認,有助於人民了解其究竟享有哪些權利,他人也應當予以尊重,從而醇化社會風氣,預防不法行為的發生。(四)筆者實務工作經驗所得之引致迄今為止,在筆者實務工作經驗所得範圍內,不論是先前筆者於高雄地方法院擔任公設辯護人期間,或現時擔任執業律師職務期間,筆者深深感受到人格保護議題之重要性與迫切性,尤其每當筆者著手處理由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或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大量轉介而來之案件

時,面對被告或被害人所顯現出之無助、無奈、焦慮、恐懼等種種不同心境寫照,在筆者之腦海中經常浮現人民為何不知如何去保護自己之權利?國家對於保護人民權利之舉措為何仍嫌不足?等問題意識,復也因此引致筆者會經常性地去思考到因人格保護所衍生之相關議題之解決方案,故本文之研究實與筆者因實務工作經驗所得之引致密切相關。二、研究目的 本文之研究目的,依據筆者歸納約有下列四項,茲分別舉出並說明如後:(一)順應國際尊重與保障人權之世界潮流 誠如前開所述,翻開一部人類發展的歷史,實際上就是一部艱辛奮鬥爭取人權的歷史,雖然西元1762年盧梭於其所著《民約論》中力倡「天賦人權」,但此種說法仍未能讓人權自然降臨

而使人類安享,人類之所以享有某種程度的人權,仍係諸多先賢先列以拋頭顱、灑熱血方式換取而來,故在此一層面上,反倒是 國父孫中山先生所主張之「革命民權」即民權不是天生出來而是時勢和潮流所造就出來的與實際更為相符。 惟誠如學者所述若就人權實現的過程與形態看,一個人所享有的人權,實際上是一種「道德人權」,若不能落實到「法定人權」,只能存在於道德律中,根本不可能付諸實行,但即使是已完成立法程序,依法應予施行的「法定人權」也大部分僅是具文而已,能讓人真正享受的是「實際人權」,故人權運動主要是拉近「道德人權」、「法定人權」與「實際人權」三者的距離,最後使其合而為一。 本文亦為基於此種思潮下之產物。(二)釐清

人格保護議題於不同位階或相同位階法規範間所衍生之諸如適用、效力問題 按照前開所述之法規範位階理論,憲法為實定法秩序中位階最高者,其次始為法律,再次為命令,而人格保護於實定法秩序中亦分別藉由不同位階法規範予以實現,緣此在不同位階或相同位階法規範間所發生之適用衝突或效力衝突問題,即為本文所要鎖定之研究對象與研究目的。關於規範適用及效力之衝突,例如有關人民言論自由權與名譽權衝突時如何調和之問題,按照釋字第509號解釋係採取對人民言論自由予以最大保護之選擇取向,至於其完整之探討則待本文時再予以詳究。此外,關於自由權之保護,在不同位階法規範間即憲法、民法、刑法間亦分別有予規範,惟彼此間如何調何適用

,即為本文所要研究與解決之問題。(三)將研究所得應用於實務 學術研究之生命在於運用,由其是解決台灣本土的實務問題更是本文之不二任務。茲舉一例以說明之,憲法上所例示之諸多自由基本權應如何與民法第195條第1項所列舉之自由權對應?關此,學理上有採直接適用說者,即無論受侵害之自由權為憲法上所例示之自由基本權亦或民法上之自由權,均為民法第195條第1項之自由權所包含。 惟亦有主張過分擴大民法第195條第1項自由之概念而及於所謂信教自由、投票自由、言論自由等意思決定自由,使侵害他人自由成為一個概括條款,其保護範疇將難以確定,故宜將信教自由、投票自由、言論自由等意思決定自由納入同條項後段之「其他人格

法益」範疇,俾作較具彈性適當的保護。 本文採直接適用說,理由為憲法上所例示之前開意思決定自由基本權並無價值上之差異,故於民法上應無予以區別對待之理由存在,此外若將前開意思決定自由劃入其他人格法益之範疇,因需受到侵害「情節重大」之要件限制,反而不利於人民意思決定自由人格法益之保護,而實務上最高法院81年度台上字第200號判決亦採此見解。(四)藉由理論與實務之交互研究辯證而勾勒出人格保護學之雛形 誠如前開所述,人格保護之研究係一跨越不同法規範領域之議題,在此等不同法規範間雖任務均屬同為保護人格,惟其間涉及諸多適用疑義、效力疑義、解釋疑義等問題,如何將此等問題作一系統性、體系性之建構、分析與

比較性之宏觀研究,甚或提出修法建議,藉此勾勒出人格保護學之雛形,實為本文終極之研究目的所在。(五)對於民法上人格權保護提出相關立法增修與實務運行建議 本文係以民法上人格權之保護為中心,故研究之最終核心仍在於民法上人格權保護理論與實務相關問題之研析,故本文希冀藉由相關研究成果據以提出民法上人格權保護相關議題之立法增修與實務運行之建議。研究方法與範圍一、研究方法 本文之研究方法,筆者係採文獻歸納、演繹等質性與體系性之研析方式,從宏觀層面來論述憲法、民法、刑法上人格保護之一致性、差異性與體系性議題,並輔以從理論層面、實務層面與比較法制層面之研析方式為之,惟本文係以民法上人格權之保護為中心

,故研究方法上雖有前開所述之憲法、民法、刑法之綜合比較研究方法之採擇,但研究之最終核心仍在於民法上人格權保護理論與實務之相關問題研析,並希冀藉由相關研究成果據以提出民法上人格權保護相關議題之立法增修與實務運行之建議,此合先敘明。 此外,茲將本文研究時所遭遇到的相關困難及克服方式分別說明如後,亦用以輔助說明本文所採之相關研究方法:(一)本研究首先遭遇到之困難為如何垂直整合憲法、民法、刑法中有關人格保護議題之研究範圍,筆者透過研讀憲法、民法、刑法等相關專門論著後發現,民法、刑法有關人格保護之核心所在,分別為民法中有關人格權以及刑法中有關個人人格法益等相關規定,於選定研究範圍時較無疑義與困難,

有疑義者係憲法中有關人格保護議題如何選定研究範圍,確實較無明確標準而產生困難,惟鑑於憲法所樹立之人格尊嚴保護之基本價值,主要係透過人格獨立與人格自由之方式予以呈現,復且自由權亦為貫穿民法、刑法之核心理念所在,故本文擇定自由基本權作為憲法上之研究範圍,另將權利屬性兼具自由權與社會權性質之生存權一併列入研究範疇,以增加本文之研究廣度與深度。(二)本研究其次遇到之困難為如何擇定研究主題之問題,因人格保護之研究面向非常多元,且其所牽涉到之因素非常複雜,筆者透過分析與歸納後,決定以權利與義務之結構面向出發,將本文之研究主題,分為民法上人格權保護之義務對象與權利對象,人格權保護之義務對象包含人格權保護之義

務主體、義務客體與義務主體違反義務時之法律效果等面向,人格權保護之權利對象則包含權利主體、權利客體與權利保護方式等面向,另外再論及緒論、民法上人格權保護之功能暨範圍、民法上人格權保護之發展與趨勢、結論與建議等面向,藉以定出本文之研究主題。(三)於定出本文之研究主題後,接下來所面對之困難係如何決定研究方向之問題,筆者根據研讀分析相關資料以及前開所定出之研究範圍與研究主題之啟示,筆者決定以文獻歸納、演繹等質性與體系性之研析方式,從宏觀層面來論述憲法、民法、刑法上人格保護之一致性、差異性與體系性議題,並輔以從理論層面、實務層面與比較法制層面之研析方式來完整與豐富本文之研究,惟本文係以民法上人格權之保

護為中心,故研究方法上雖有前開所述之憲法、民法、刑法之綜合比較研究方法之採擇,但研究之最終核心仍在於民法上人格權保護理論與實務之相關問題研析,並藉此貫穿本文之前後始末。(四)由於本文之研究涉及比較法制層面之研析,且內容中提及了德國、日本、美國與中國大陸等不同法體系,其中關於德文部分,筆者係透過國內外學者及政府官方網站所提供之相關譯著及資訊作為研析之資料,以克服筆者閱讀上之障礙;至於日文、英文及中文簡體字部分,筆者則以直接閱讀相關原文書籍之方式為之。(五)最後,由於筆者手中並未擁有部分之書籍、資料,致有資料來源之困難,筆者係透過至相關專業圖書館如台大、政大、文大及國家圖書館等館藏豐富地方以取得所

需資料來源,特別是關於原文書籍如日文、英文書籍以及相關期刊、論文部分。二、研究範圍 本文之研究範圍,筆者先於第一章緒論中,擇定有關人格與人格權、人格權之性質與特徵、人格權發展之歷史沿革、人格權之類型、人格權之法律保護等相關議題作為研究內容,希冀透過此一綜論性研究方式明析人格權之意涵、沿革、類型、法律保護方式並讓讀者能夠對此有具體完整之認識。筆者於第二章民法上人格權保護之功能暨其範圍中,係擇定有關憲法、民法、刑法上人格權保護之功能暨其範圍等相關議題作為研究內容,希冀透過此一比較研究方式,以便吾等能夠明確得知與掌握不同規範間有關人格權保護之功能暨範圍有何關係及異同,且提供實務運行時之依據而不

致有所偏差。筆者於第三章民法上人格權保護之義務對象及第四章民法上人格權保護之權利對象中,係擇定有關民法、憲法、刑法上人格權保護之義務主體、義務客體、義務主體違反人格權保護義務之法律效果及權利主體、權利客體暨其保護方式等相關議題作為研究內容,亦希冀透過此一比較研究-含比較法制研究方式,以便吾等能夠明確得知與掌握不同規範間有關人格權保護之義務主體、義務客體、義務主體違反人格權保護義務之法律效果及權利主體、權利客體暨其保護方式等相關議題各有何關係及異同,且亦提供實務運行時之依據而不致有所偏差。筆者於第五章民法上人格權保護之發展與趨勢中,擇定人格權權利主體範圍之擴展及人格權保護客體-含義務客體及權利客

體範圍之擴展,於此章中筆者係希冀藉由前開諸等議題之研究,用以瞭解與掌握人格權保護之最新發展與趨勢及其爭議問題之所在,並藉此增加本文之研究深度與廣度。筆者於第六章結論與建議中,針對民法上人格權之立法定義、人格權保護之範圍、人格權保護之義務對象及人格權保護之權利對象等相關問題部分,提出相關修法建議,希冀藉此對於完善我國民法上人格權保護之研究能夠有所助益,也提供未來立法與實務運作時之參考。此外,茲將本文之研究中所提及相關概念之界定說明如後:(一)關於人格保護一詞,於憲法中,憲法雖無人格權之相關明文規定,惟筆者個人認為憲法上之人性(格)尊嚴保障為憲法上基本權利之核心精神所在,於法理上人格權應具有基本權

利之性質而具有憲法之位階,且此亦屢經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確認而應無疑義,故筆者個人認為我國憲法第8條人身自由之保障、第9條人民不受軍事審判自由、第10條居住遷徙自由、第11條表現意見自由、第12條秘密通訊自由、第13條信仰宗教自由、第14條集會結社自由,或可認係屬憲法位階之個別人格權性質之基本權利,而第22條非列舉基本權則屬憲法位階之一般人格權性質之基本權利,至於權利屬性兼具自由權與社會權之生存權 (憲法第15條)則仍屬於憲法位階之個別人格權性質之基本權利,故本文所指人格保護一詞,於憲法上係指具有憲法位階之個別人格權性質之基本權利如自由權、生存權,以及同屬具有憲法位階之一般人格權性質之基本權利

如憲法第22條之非列舉基本權;於民法中,本文所指人格保護一詞係指一般人格權(民法第18條),以及個別人格權即生命、身體、健康、自由、信用、隱私、貞操、姓名等權利(民法第17、19、192、195條);於刑法中,本文所指人格保護一詞係指我國刑法第16章妨害性自主罪所保護之性自主權,第22章殺人罪、第24章墮胎罪、第25章遺棄罪所保護之生命權、第23章傷害罪所保護之身體權及健康權、第26章妨害自由罪所保護之自由權、第27章妨害名譽及信用罪所保護之名譽權及信用權、第28章妨害秘密罪所保護之隱私權等人格法益保護罪章。(二)人格權保護之功能,係指憲法、民法、刑法中有關人格權保護規範之功能面向相關議題之研

析。(三)人格權保護之範圍,係指憲法、民法、刑法中有關人格權保護規範原則,但例外予以之限制或保護界線面向相關議題之研析。(四)人格權保護之義務對象,係一上位集合概念,係指人格權保護議題中有關義務層面論述對象之統稱總括。於本文中,筆者係分就憲法、民法、刑法等人格權保護中之義務主體,義務客體,義務主體違反人格權保護義務時之法律效果等不同層面之研析。(五)人格權保護之權利對象,同人格權保護之義務對象,係一上位集合概念,係指人格權保護議題中有關權利層面論述對象之統稱總括。於本文中,筆者係分就憲法、民法、刑法等人格權保護規範中之權利主體,權利客體,權利保護方式等不同層面加以研析。

血色大地:夾在希特勒與史達林之間的東歐

為了解決天賦人權意思的問題,作者提摩希.史奈德 這樣論述:

★繁體中文限定.作者題字扉頁印簽版★ 要理解暴政,先見證歷史 《暴政》作者提摩希.史奈德,衝擊歷史認知的經典之作 認識今日東歐衝突的歷史根源,最受熱議的迫切之書     20世紀最黑暗的歷史現場,不在德國或俄國,而在納粹與蘇聯之間的血色東歐。   見證普利摩.李維未能記錄的屠殺真相,漢娜.鄂蘭理論之外的極權全貌。     ★全球翻譯32種語言.暢銷20萬冊.橫掃12項國際大獎.唯一中文版   ★《經濟學人》、《紐約時報》、《金融時報》年度選書     『本以為已經看透、聽遍有關這主題的一切,但我錯了。』   ──Michael

Savage,美國電台節目主持人     『看見先人面臨了哪些難題與恐怖,如何彼此相愛並抱持希望,如何生又如何死。』   ──烏克蘭《基輔郵報》     『越快精讀本書,才有可能重新看待東歐長久以來非常嚴峻的國與國關係。』   ──俄羅斯《莫斯科新聞報》     ◆單獨看希特勒或史達林,反而看不見人類史上最黑暗的暴行   希特勒與史達林是二十世紀最臭名昭著的獨裁者,也代表著臺灣讀者最耳熟能詳的暴政與邪惡。然而,《血色大地》不止聚焦希特勒或史達林,更要把光線照進兩大獨裁者「之間」的黑暗世界。     這塊被夾在中間的地方,就是廣義的

東歐,也就是書中所稱的「血色大地」。這塊地方包括今天的俄羅斯西部、白俄羅斯、波羅的海三國、波蘭與烏克蘭。我們對這些地方的歷史長期陌生,但歷史上最黑暗的暴行卻都是在這裡發生。烏克蘭大饑荒、史達林恐怖大整肅、猶太大屠殺、戰俘滅絕、兩大政權刻意實施的餓死政策與報復行動,以及二戰後國界變更後的雙重占領與族群清洗。這裡是納粹與蘇聯兩大獨裁者野心交會之處,也是1400萬東歐平民的家鄉與遭到蓄意謀害的葬身之處。     血色大地上發生的事,長久以來受到世人普遍的忽視。每當人們想到希特勒與史達林的極權暴行,就會先想到猶太大屠殺與古拉格集中營。然而,在1400萬這天文數字般的死亡人數之中,大部分人都

沒見過納粹集中營或古拉格。受害者也不是只有猶太人,還包括東歐各族裔的人民。無論生死,他們都與我們對這類大屠殺的刻板印象大相逕庭。     本書挑戰了讀者對這段歷史的所有直覺假設,將1930到1940年代發生在東歐土地上的各種屠殺事件融於一爐,首次以淺顯易懂、有脈絡的方式,講述近代東歐這段慘痛歷史,以及血色大地上這些人的故事。史奈德不僅生動描繪龐大受害者的面貌,也細數納粹與蘇聯政權加害者的政策,探討暴行背後的動機與責任。     ◆填補東歐歷史的空白:10種語言.16處檔案.首次完整呈現   我們為何沒有聽過「血色大地」的歷史?二次世界大戰以來,絕大部分的東歐地區都籠罩

在蘇聯共產政權的鐵幕之下。因此對於納粹與共產的實際暴行,歷史學家與政治理論家長期都難以拼湊出完整全貌。即便是共產主義倒臺與蘇聯解體,也需要有嫻熟精通東歐語言與文化的專業人士,才能挖掘被埋藏多年的真相。     本書作者提摩希.史奈德精通10種歐洲語言,更運用了16處檔案資料。本書因而能跳脫民族主義藩籬,從跨國視野完整檢視兩大獨裁政權的殺戮政策與動機,重頭改寫我們對大屠殺地理與時間範疇的歷史認知。不僅如此,本書也特別關注受害者留下的證詞,無論是往返書信、刻在教堂牆上的異國文字、被丟出列車外的紙條,或是屍身上的日記,藉此還原歷史上受害者遇難的真相。     除了史料基礎紮實

,史奈德還運用了散文與詩句般的沉穩文字,搭配上畫面感極強的敘事,讓讀者彷彿置身當年東歐的血色大地,一一見證血色大地的黑暗歷史,同時找回被兩大極權政權所扼殺的人性。     ◆擴大對人性的想像:理解歷史全貌,才能正確評價暴政   二十世紀中葉的黑暗暴行,形塑了今日世人的道德準則。就連生長在臺灣的我們,很常用納粹與蘇聯的暴政進行政治討論,甚或奠定是非善惡的道德基礎。納粹法西斯、共產極權與集中營,紛紛成為全球描述暴政的負面詞彙。     然而,我們長期以來就像看到水面上的冰山,以為那就是希特勒與史達林兩人最邪惡的暴行,實際上卻對納粹與蘇聯暴行的範圍與程度一知半解。由於不曾聽

聞這塊土地的真實歷史,我們往往因此低估了兩大極權暴政的嚴重程度,以及這段歷史對現代東歐國家所留下來的深刻影響。     本書帶領讀者穿透當代的民族國家框架,重回「血色大地」的歷史現場,深化對歐洲、歷史、暴政與人性的完整理解。見證血色大地的歷史,不僅有助於理解希特勒與史達林對東歐的暴行全貌,更有助於我們理解我們的時代與我們自己。     史達林與希特勒為何迫害血色大地的人民?納粹與蘇聯這兩大極權體系又是如何運作,交織出人類史上最黑暗的暴行?今天東歐各國對俄羅斯與德國、民主與獨裁的態度,又與當年血色大地的歷史有何呼應?   本書特色     ★沒有太多知

識上的閱讀門檻,只要有雙願意直視黑暗的眼睛。   ★認識今日東歐衝突的歷史根源,最受熱議的迫切之書。   ★再也無法用同樣眼光看待二戰與今日東歐:原文出版十年來,顛覆世人理解東歐、猶太大屠殺、希特勒與史達林的方式,是任何欲理解二十世紀暴政的人,都無法繞開的重要鉅著。      ★全球唯一中文版.與美國十週年紀念新版同步上市。     【特別收錄一】作者提摩希.史納德寫給臺灣讀者的100字題詞+簽名(繁中版限定.印刷於扉頁)。     【特別收錄二】唯有理解血色大地的歷史,才能回應不斷變動的今日世界:15000字新版作者序。     【特別收錄三】史奈德

的文字方舟,如何賦予我們對抗暴政洪流的力量?政大政治學系副教授葉浩老師5000字導讀。  得獎記錄   ★ 全球翻譯32種語言.暢銷20萬冊.橫掃12項國際大獎.唯一中文版   ★《經濟學人》、《紐約時報》、《金融時報》年度選書   ★德國漢娜.鄂蘭獎最佳政治思想類作品(Hannah Arendt Prize for Political Thought)   ★德國萊比錫書展大獎(Leipzig Book Prize for European Understanding)   ★德國北德廣播電臺文化頻道非虛構類圖書獎入選(NDR Kultur Sachbuc

hpreis, Shortlist)   ★美國藝術暨文學學會獎(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and Letters Award in Literature)   ★美國愛默生人文獎(Phi Beta Kappa Ralph Waldo Emerson Award)   ★美國斯拉夫、東歐與歐亞研究學會韋恩沃西尼奇書卷獎入選(Wayne S. Vucinich Book Prize, Shortlist)   ★加拿大坎迪爾獎「優秀表彰獎」(Cundill Prize in History Recognition of Excellence)

  ★法國歐洲歷史圖書獎(Le Prix du Livre d´Histoire de l'Europe)   ★英國達夫.庫珀獎入選(Duff Cooper Prize, Shortlist)   ★波蘭莫察斯基歷史圖書獎(Moczarski Prize in History)   ★比利時布魯塞爾自由大學最佳國際歷史與二戰書籍獎(Prix Baron Velge in the International History of the Second World War, Université Libre in Brussels)   ★奧地利年度最佳學術書籍獎入選(

Austrian Scholarly Book of the Year, Shortlist)   名人推薦     專文導讀   葉浩|政治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震撼推薦   伍碧雯|臺北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   李志德|鏡文學副總編輯   房慧真|作家   林文凱|中研院臺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   阿  潑|轉角國際專欄作者   涂豐恩|故事StoryStudio 執行長   翁稷安|暨南大學歷史系助理教授   許菁芳|作家   黃哲翰|轉角國際專欄作者   蔡慶樺|作家   蔡蔚群|北一女中

歷史科教師   好評推薦     如果說,史冊刪掉一群人的故事,等於將他們從世界上抹去了痕跡,那重新講述他們的故事就是讓他們再次被人看見,是對他們的苦難以及存在最低限度的一種尊重。就此而言,《血色大地》是史奈德以文字打造的一艘方舟。雖然它來不及拯救受難者的人命,但卻可以讓他們重新回到人們的歷史視野當中——讓他們的生命再次和猶太大屠殺的加害者與受害者的故事一起活在史冊。   鑑於《血色大地》的書寫本身仰賴了大量見證者所留下的史料與紀錄,且俄羅斯此時此刻正在延續著書中論及的對烏克蘭侵略史,我們在閱讀之餘或許也能略盡一份力量,為血色大地上正在增添的那些亡魂做某種形式的歷史見

證。──葉浩,政治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本書填補了我們對於左派極權者「史達林」殺戮行為的陌生認知,也深化我們對於右派極權者「希特勒」針對特定族群屠殺行動的瞭解:這兩位歷史人物共同把廣大的東歐地理空間當成屠宰場。不是史奈德突然讓東歐成為「血色大地」,是我們長期對這段歷史完全無知,不知道這裡曾是駭人的命案現場。不要怪《血色大地》全書頁頁都是腥臭味,因為這就是歷史真相散發的真實味道。捏緊鼻子,也應該把全書讀完。──伍碧雯,臺北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     本書深刻描繪蘇聯與納粹兩大二十世紀獨裁政權,如何聯手與互動地在東歐殺害了一千四百萬各族裔的人。就在此刻,俄國普丁與中國

習近平兩大二十一世紀獨裁政權,也默許彼此在烏克蘭的軍事入侵與在新疆壓迫少數族群。民主國家若要避免本書所示的歷史悲劇重演,就必須盡力保衛烏克蘭免於普丁的帝國掌控,同時阻止習近平政權對清帝國在「中國西征」後納入版圖的新疆維吾爾族,進行種族文化滅絕。──林文凱,中研院臺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     歷史上的善政各有其善,但暴政只有一種:只要你的血統不對、職業不對、父母祖先不對、階級成分不對、你是敵對勢力間諜、你是謀求獨立分子、你群的存在玷汙了我族的光榮……,找出滅絕你等的理由,其實花不了太多心思。《血色大地》讀來最令人驚恐的,是作者的描寫讓人聯想到不同時空的暴政可以如此相似:蘇聯的「肅清波

蘭間諜」和中國的「反右鬥爭」;「清洗猶太人」和「再教育維吾爾族」。當然,烏克蘭的大饑荒,中國也照樣上演過。這是一曲暴政的二部輪唱,而且是現在進行式。──李志德,鏡文學副總編輯     希特勒和史達林殺害了一千四百萬東歐人民,但人們對上世紀這場大屠殺的歷史記憶,如今卻已逐漸僵化,甚至出現了詮釋禁忌與記憶真空。史奈德以流暢的筆法,將大量檔案還原成一則則深幽而駭人的故事,再從故事中還原出一個瘋狂的時代旋律:德、蘇極權意識形態的病態、東歐多元民族間的仇恨,以及地緣政治的衝突,共同形成通往深淵的螺旋,最終在波蘭、烏克蘭、白羅斯與波羅的海三國釀成人類史上最黑暗的慘劇。本書中譯出版時正逢烏俄戰爭

爆發、後冷戰的歐洲秩序宣告破滅。對於我們這些習慣把和平視為理所當然的世代,《血色大地》以極為深刻的方式,填補了我們對戰爭瘋狂的記憶真空。──黃哲翰,轉角國際專欄作者     在《血色大地》出版以前,我們對納粹與蘇聯大屠殺的歷史其實有著很深的誤解。若以拼圖來譬喻,就像是明明只拼好了邊緣一隅,卻誤以為全貌已經拼湊完成。這一點在高中歷史教育的現場特別明顯。由於授課時數有限,教學時往往傾向將歷史化繁為簡。這段重要的歷史,就在這不斷化約的過程中,化為幾塊毫不相連的拼圖碎片,只剩下短短幾行字與空泛的評價。 當極權政體任意剝奪一整個族群被當成人類的權利,史奈德卻堅持個別生命故事的重要性,同

時跳脫非黑即白的簡化論述,說出屠殺脈絡的複雜性。暴政讓「每個人死後都淪為數字」,歷史書寫則讓人明白「每個人活著時都有名字」。《血色大地》是一本重要的書,幫助我們重新理解那段複雜歷史中的複雜人性。──蔡蔚群,北一女中歷史科教師     國際專家好評     曾經,在二十世紀中葉的十年期間,俄、德兩國之間的一大片土地淪為歐洲的殺戮地獄。一千多萬平民遇害,要不是被餓死,就是遭蘇聯與納粹德國的政府與部隊打死、槍斃,或被毒氣毒死,他們來自波蘭、烏克蘭、立陶宛、白俄羅斯等國家。我們自以為對這段故事很了解,為這故事貼上很多簡單的標籤:奧斯威辛、古拉格。在這本關於歐洲「血色大地」的專書裡,

提摩希.史奈德盡情展現其開創性與勇氣,讓我們知道這故事遠比本來了解的更加複雜。他仔細分析兩大殘暴政權在國內與在外國戰場上的殺人手法與動機,徹底改寫我們對近代大屠殺歷史與其背後涵義的了解。《血色大地》的研究可謂滴水不漏,對棘手難解的史料極其敏銳,堪稱近幾十年來有關大屠殺主題的最重要鉅著,未來肯定也會成為這個領域的必讀參考作。──東尼.賈德(Tony Judt),《戰後歐洲六十年》作者     史奈德可以直接閱讀英文、德文、意第緒文、捷克文、斯洛伐克文、波蘭文、白俄羅斯文、烏克蘭文、俄文、法文的一手檔案資料,此等學識真可謂卓越不凡。他的想像力豐沛,所以別人看到的史料一片混亂、倍感困惑,

他卻能做出各種連結,找到相似性,觀察到一般趨勢。──伊斯特萬.迪克(István Deák),哥倫比亞大學歷史學系教授     史奈德挑戰了時下對[二十世紀中葉歐洲]大屠殺受害者、死亡人數、謀害方式的假設,更改寫了我們對大屠殺地理與時間範疇的認知。本書書名並非隱喻……,血色之地的人們先後歷經過史達林與希特勒最瘋狂的意識形態浩劫。……如果我們能記住二十世紀真正發生過的歷史,而非停留在對過去的想像,才能減少今日出於政治目的而濫用歷史的現象。我們對二十世紀了解得越多,就越不會輕易得出過度簡化的歷史教訓,也不會對經歷過那時代的人妄下斷語。──安.艾普邦姆(Anne Applebaum),普

立茲獎得主     無論是研究納粹或蘇聯,史家往往聚焦在政治運作以及獨裁體制的決策過程,忽略了受害者的命運。身為東歐史史家,史奈德兼顧兩者,並且聚焦在一個特定區域上,檢視史達林與希特勒的屠殺政策如何互動、有哪些重疊之處,還有雙方的政策如何促使彼此變本加厲。史奈德的敘述生動無比,讓我們看出雙方政策如何聯手衝擊「血色大地」上居民的人生,最後釀成了歐洲史上受害者最多的人為慘禍。──克里斯多夫.布朗寧(Christopher R. Browning),大屠殺研究史家     與其他史家相較,史奈德更有勇氣面對會把別人嚇跑的重要問題:最多人遇害的事件在何時何地發生?受害者是哪些族

裔與群體?該怎樣計算並檢證死亡數字?這是一本會迫使讀者重新思考歷史的書。──諾曼.戴維斯(Norman Davies),英國國家學術院院士     年度選書     即便因為深諳這段歷史而自豪,也會在讀完史奈德先生的精彩洞見時大有醍醐灌頂之感。……鞭辟入裡、絲絲入扣,這是耶魯大學史學大師史奈德傾注畢生心力之作,值得一讀再讀。──《經濟學人》年度選書     《血色大地》促使我們重新思考現代歐洲與二次大戰的方方面面。史奈德為那些殉難的人討回些許人性尊嚴,並沒有只是把他們當成受害者看待。──《新共和週刊》年度選書     史奈德敘事面面俱到,極具說服力,

中間還不時穿插關於受害者、加害者與見證人的小故事。──《紐約時報》編輯選書     說到蓄意大屠殺,迄今仍然無人能超越史達林與希特勒。儘管長期以來我們對他們倆所犯下的罪行已經有不少了解,但對於那些罪行的性質與嚴重程度仍有很多誤解,而這可能是因為過去我們都忽略了這兩大獨裁者之間的互動。──《獨立報》年度選書     史奈德讓我們看到一九三〇到四五年,波羅的海各國、白俄羅斯、波蘭與烏克蘭到底發生哪些事。──《每日電訊報》年度選書     任誰都不能否認,史奈德所使用的史料讓人耳目一新,更重要是那些史料的語言在西方學界根本就很少人精通。《血色大地》的成功之處在於作

者以令人印象深刻的方式論述了原本冷硬艱難的主題。──《金融時報》年度選書     史奈德的書提供了另一種時間與地理的框架,讓我們得以用全新的眼光看待歷史──《猶太前進報》(The Jewish Forward)年度選書     《血色大地》寫得精彩、清晰又好讀……,刷新了我們思考東歐的方式,改變我們對於史達林、納粹與大屠殺的認知。……史奈德在這本書裡面集結了許多新的觀念與研究,其中很多都還沒翻譯成英文。這本書是令人肅然起敬的學術成就,打破了過往的許多迷思,創造出一部迷人的嶄新歐洲史。──《新政治家週刊》年度選書     近年來,位於血色大地的各國紛紛宣稱自己

受害最深,陷入了某種「殉難比賽」之中,史奈德也讓我們知道這種比較有多危險。──《西雅圖時報》年度選書     毫無疑問是今年歷史書籍中的亮點。──《今日歷史》雜誌(History Today)年度選書     各方好評     史奈德是一位才華洋溢的史家,說故事功力堪稱一流。他以專業手法梳理了一個複雜無比的故事,打破迷思,糾正誤解,為我們提供脈絡與分析,還有身而為人都該知道的議題。……《血色大地》權威性與想像力兼具,述說歐洲史上最多人遇害的慘劇,敘述風格明晰清楚,堪為典範。史奈德的初衷就是要為極權主義的數百萬受害者發聲,把人類形象還給他們。在這方面他的成就斐然。

─《BBC歷史雜誌》     我們普遍都把納粹與史達林政權當成大時代的悲劇,卻不設法劃分兩者的差異,不設法表明這兩大政權下的受害者其實包含各種不同人民。史奈德這本書力挽狂瀾,反對此一傾向。──《種族滅絕研究》季刊     史奈德簡直像人體百科全書,他對那些引人入勝的史實和確鑿的數據可謂瞭若指掌。……在如今學界比較年輕的現代歐洲史史家裡面,史奈德可能是最有天賦的。他的散文風格展現出不可思議的才華,即便是處理如此壓抑的主題也能夠勉力堅持道德立場,不會輕易屈從於悲情式的陳腔濫調。──《國家》(The Nation)雜誌     死亡人數實在太多,死狀實在太慘,讓人

悲傷到最後有可能會麻木。但史奈德身兼傑出作家與偉大學者很清楚這一點。他請我們不要用被化約的數字來理解這段歷史。──《衛報》     作者翻轉了傳統視角,從底層的角度來檢視二次大戰與戰前的那幾年:並非從上而下去看待那一場軍事衝突,把二戰當成列強之間的爭鬥,而是從受害者與大屠殺相關人士的觀點出發。──《波士頓環球報》     史奈德探討納粹的猶太大屠殺,但也把蘇聯的暴行納入討論範圍,這種做法極具開創性。他深入檢視了一個過去是禁忌,但非常有必要了解的議題。──《華盛頓郵報》   《血色大地》把大屠殺放回歷史脈絡來探討,拉回到更全面的歐洲衝突史來檢視。──《華爾街日

報》     我們當然有必要知道、了解、感覺這本書所寫的一切。這本書把那殘酷的一切用如此清晰明白的方式呈現出來,任誰看了都能知道、了解、感覺更多。──《紐約客》   如果沒讀過史奈德這本書,我們對於史達林主義與人性的理解恐怕都會不夠完整,有所缺憾。──《Slate》時政雜誌     《血色大地》糾正了我們過去對那個年代的常見理解。──《哈潑雜誌》     任何研究二十世紀中葉歐洲史的學者與學生都應該收藏一本。──《密西根戰爭研究評論》(Michigan War Studies Review)     務必要讀《血色大地》,這樣你才知道

,為了要實現最終極的邪惡,到底要做多少邪惡的壞事。──《Tablet》猶太文化網路雜誌     受害人民慘遭納粹與蘇聯貶低為冷冷的數字,但史奈德在廣泛敘述東歐無比悲慘的歷史之餘,還是能夠讓我們看到那些受害者的人生受到了哪些活生生、血淋淋的衝擊。──《愛爾蘭時報》     任何人讀了這本書,對於二十世紀中葉歷史的看法都會徹底改變。……史奈德對過去被忽略的歷史提出精彩洞見,並把事件放在東歐的視角下來檢視。──捷克《布拉格郵報》     有用的書很多,重要之書不過五六本,但《血色大地》的成就,卻是改變了我們對於二十世紀歷史的看法,並且促使我們另眼看待極權烏托邦主義

所付出的人命代價。──《波蘭評論》季刊(The Polish Review)     透過這本書,我們看到當年住在血色大地上的先人面臨了哪些難題與恐怖,他們如何倖存、如何與敵人合作或抵抗、如何彼此相愛並抱持希望、如何生又如何死。史奈德讓歷史敘事的主角不再由史達林與希特勒扮演,那些無辜的受害者也有上場機會。──烏克蘭《基輔郵報》(The Kyiv Post)     讀者能夠越快精讀這本書,才有可能重新看待東歐地區某些長久以來都非常惡劣嚴峻的國與國關係。──俄羅斯《莫斯科新聞報》(The Moscow News)     作者一絲不苟地呈現[納粹與蘇聯]這兩大

政權的滅絕行動與大屠殺……,史奈德並非要等同兩者或對兩者進行比較,而是「為了理解我們的時代與我們自己」。──德國《世界報》(Die Welt)     史奈德主張……若要還原晚近中歐歷史的本色,就要從德、蘇兩大帝國的關係去看,因為兩者互動的結果造成深遠的影響。──《澳洲人報週末版》(Weekend Australian)     對於那些殺害了一千四百萬人的二十世紀東歐大屠殺事件,我們非常需要把相關的記憶保留下來,寫下相關的歷史,而《血色大地》是這方面的重要里程碑。──以色列《大屠殺研究》半年刊(Yad Vashem Studies)     從開頭讀起,或

選擇書中任何一頁的某個段落來看,《血色大地》都會讓你立刻入迷,打從心底深刻感受到那兩位野心領袖與其追隨者的所作所為有多恐怖,他們的行徑有多荒謬無理、邪惡墮落。──Kindle電子閱讀器每日貼文     本以為已經看透、聽遍有關這個主題的一切,但我錯了。──麥可.薩維奇(Michael Savage),美國電台節目主持人

人權與警察強制執行措施競合之研究

為了解決天賦人權意思的問題,作者施嘉恩 這樣論述:

基本權利的基礎可說是人性尊嚴。一般而言,人類與生俱來即可享有的權利,稱之為「天賦人權」,這種權利若受到憲法上的保障,則成為基本權利。因此,自然人固有天賦的權利,被認為是先於憲法與國家而存在的,其再由憲法確保個人的生存與自由權,以維護其人性尊嚴。就憲法上的意義來說,人性尊嚴指的是,人存在本身就是目的;而人本身也是一種社會價值,個人依其意思,在自主決定的範圍內應受到尊重。例如: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六項規定:「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大法官釋字第三七二號解釋:「維護人格尊嚴與確保人身安全,為我國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利之基本理念。」又釋

字第五六七號解釋,其解釋理由書:「思想自由保障人民內在精神活動,是人類文明之根源與言論自由之基礎,亦為憲法所欲保障最基本之人性尊嚴,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存續,具特殊重要意義?????。」及釋字第六0三號解釋:「維護人性尊嚴與尊重人格自由發展,乃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價值。」但長久以來,政府卻常常藉由為維護「社會安全」、「公共利益」等名號,而採行相關之管制措施,且實行這些措施與手段時往往又不免會侵害到憲法中賦予人民之基本權,其中又以人身自由權為最。此時便會產生,當政府實施這些措施的時候,其「正當性」及「合法性」的相關問題。而本文主要研究目的是藉由公法上的原理原則,如「公益條款」、「法律保留」、「

比例」等原則,來分析國家之公權力干預人民基本權利時,其間之合法性與正當性的法理依據。尤其從人身自由的角度探討,為何國家能以公領域的權力介入並干預限制人民之私領域範圍,並討論當其競合時之救濟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