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保障意思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懶人包和總整理

壽險保障意思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獨言(DokGen)寫的 想要脫窮,先買張股票吧!:三度谷底翻身的上班族,給厭世代兒子的低薪致富投資法 和周志盛,周瑋軒,周瑋倫的 勞動基準法隨身查(三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壽險怎麼保保障才足夠? - 怪老子理財也說明:當年紀大了時還可以解約,將價值準備金取回養老,即便100歲到期仍然存活,也有滿期金可以領。不管何種終身壽險,有無分紅、有無生存金等,都是有現金可以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如何 和書泉所出版 。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葉啟洲、林國彬所指導 吳承軒的 論現行法下核保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之責任-暫保制度之引進 (2021),提出壽險保障意思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核保期間、暫時性保險、人壽保險、防疫保險、締約上過失、交涉過程三分說。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 葉啟洲所指導 李家徹的 人身保險要保人變更之研究—以契約關係變化、詐害債權及贈與稅課徵為中心 (2021),提出因為有 要保人變更、人身保險、保單價值準備金、詐害債權、代繳保費、贈與稅、稅捐保全的重點而找出了 壽險保障意思的解答。

最後網站低保障,終身險千萬別買》3招破解,包裝成「定期壽險」的 ...則補充:壽險 是最常見的保險種類,但諷刺的是,最常見的險種,卻沒能帶來足夠的保障。(延伸閱讀:台灣人超愛買保險,但您知道平均死亡給付只有56萬嗎?)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壽險保障意思,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想要脫窮,先買張股票吧!:三度谷底翻身的上班族,給厭世代兒子的低薪致富投資法

為了解決壽險保障意思的問題,作者獨言(DokGen) 這樣論述:

  ★光靠薪水就能生活的時代已經結束了!脫出悟世代、三放青年、不婚不生、躺平枷鎖的生存啟示!   ★精采度有如八點檔,低薪上班族因妻子外遇離婚、單親攜兒,歷經多次股災人生大逆轉的致富故事!   ★在大起大落的人生中找到的終極投資法:三階段投資術、七二選股法、一不三要脫窮鐵則,一學就上手!      不景氣時代下,財富自由的對策!一位父親給兒子的,一輩子有用的金錢與投資建言!   在人生百歲的漫漫長路上,想要財務自由、幸福地活下去,就早點來投資股票吧。   因為妻子外遇離婚,突然成為單親爸爸,為了接送兒子上下學,不能加班而遭同事白眼以對,   歷經911恐攻、活力門事件、2008金融海嘯、

311大地震等多次股市暴跌,仍賺進2億的股市大戶,一個日本低薪上班族在大起大落的人生中找到的逆轉勝出的終極投資法!   成為富翁不是人生的目的,有些幸福花錢也買不到,   但金錢能賦予人生餘裕與自由是事實,生活的選項也會更加寬廣。   現代社會,找到工作不代表終身安穩,就連薪水也沒保障。   無論通貨是緊縮,還是膨脹,只要少子高齡化持續,社會保險的負擔增加,個人能夠自由運用的財富就會不斷減少。如果抱持著想結婚、建立幸福家庭的想法,只靠上班族的薪水是不夠的。至少難以在生活中擁有某種程度的餘裕。   投資股票,可以改變忙碌的上班族生活,讓金錢自動幫你工作賺錢。更是一條沒學歷、專業技能和家產也能

靠自己財富自由之道!   人生起起落落,股市猶有勝之。如何下去還能爬上來,是投資股票最重要的事! 行家同感推薦!   江季芸(波段存股老師)   小朋友學投資(愛德恩、不魯、凱瑞)   Ms. Selena(生活理財YouTuber)   小資女-艾蜜莉(財經作家)   許繼元-Mr.Market市場先生(財經作家)   佐依Zoey(理想生活設計者) 讀者許願效法分享!   一本可讀性高的書。雖然是投資參考書,但是作者的故事更引人入勝。「人生難免會遇到即使背負風險,也必須賭上一把的時候。」這句話太酷了。我第一次讀這類的書,因為很有趣,一口氣就看完了。我個人超級推薦這本書。──遙

  簡直像八點檔連續劇,一字一句都刻入我心。非常棒的內容。雖說是在講作者的投資經歷邊學習的內容,但是對於完全不懂股票投資的兒子來說,很仔細地說明基礎中的基礎,這一點很不錯。正如同作者說的,一般上班族靠薪水度日的時代已經結束;我也想要與兒子分享本書內容。──S   作者的生存方式觸動了我的心。即使你很有錢,也一樣必須面對過去和未來的不安才能生存。我兒子也已經是社會人士了,我完全能感受作者身為上班族的各種情況,我期望他能享受後半的人生,同時也認為這本給兒子的人生論,是一本可以激勵你的好書。──K   我覺得很棒,儘管內容主要是講心態和觀念,而非投資技術。──謝   非常有意思。想要告訴兒子的

事、貫徹靠自己選股的策略,雖然是基本概念,但是就復習來說是有必要的。作者的人生故事很值得玩味,我們家是母子家庭,我也想要教教兒子資產是怎麼形成的,所以很仔細的看了書中所舉的重點,原來如此~邊讀邊點頭地看完了。──V   之前我就不時會去看作者的部落格。本書講的是作者的前半生,是他的部落格上看不到的故事。收到書之後,一翻開書閱讀就被內容吸引了,一口氣就讀完了。邊看作者有如雲霄飛車般的前半生,邊學習作者的投資哲學,是一本很能讓人享受閱讀之樂的書,也是我最近讀到的書中最值得推薦的一本。──moning   我是完全不懂的初學者。用數字來指引選股的方法非常容易懂,而且詳細記載目前持有選股的原因也讓

人一目了然。我非常確定我絕對會開始做資產管理(但我的目標並非成為億萬富翁)。──超初學者

論現行法下核保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之責任-暫保制度之引進

為了解決壽險保障意思的問題,作者吳承軒 這樣論述:

保險契約之法律性質按多數學說及實務見解均認為應解為諾成、不要式契約,至於我國現行保險法條文卻有將保險契約解為要式性與要物性之跡象,此一爭議除了會牽涉到保險契約生效時點之認定外,更將造成要保人已經預繳全部或第一期保險費後,在核保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公司究竟是否需要負擔保險責任之爭議。在人壽保險之情形下,主管機關企圖透過示範條款,以實質影響力強行令保險人對於核保期間內之保險事故一概負責,如此做法不無可議之處。對此,本文先分析整理相關實務判決及學說見解,後借鏡美國法之暫時性保險討論並分析該制度是否為本爭議之最佳解決途徑,並於文末草擬有關暫時性保險之修正條文,期許可以成為未來立法之方向。本篇論

文架構主要有三:一、對本文之核心問題進行通盤介紹,並討論現行法下之缺失,及學說與實務提出之嘗試解決途徑。二、借鏡德國及日本之學說理論,探討締約上過失請求履行利益,亦即相當於保險金損害賠償之可行性。三、詳述美國實務見解對此一爭議問題見解之演進,並以形成之暫時性保險以及美國州法為我國保險法之借鏡。

勞動基準法隨身查(三版)

為了解決壽險保障意思的問題,作者周志盛,周瑋軒,周瑋倫 這樣論述:

  本書精選勞動基準法歷年來重要的解釋令,並且融合實務議題詳加分析,是職場上班族熟稔自身權益的實用工具書。細究本書特色有下列數項:   1.每一條文標示制定要旨,便利讀者查詢與閱覽。   2.逐條彙整主管機關發布之重要解釋令,以使勞資雙方有所依循。   3.常用條文輔以實務解析,藉以探究勞資雙方常見的迷思。   4.敘述簡要、條理清晰,是職場工作者與在校學子必備的工具書。   5.提供讀者人資管理、勞資關係與勞動法令的諮詢服務。

人身保險要保人變更之研究—以契約關係變化、詐害債權及贈與稅課徵為中心

為了解決壽險保障意思的問題,作者李家徹 這樣論述:

  人身保險作為現代人投資理財的重要工具,要保人變更即是資產分配的其中一種方式。惟保險法上並無要保人變更之明文規定,該變更行為之法律性質以及變更後對於契約關係之影響,仍多所不明。另近年國稅局越來越關注要保人變更之課稅議題,甚至發函要求在完成贈與稅稽徵程序之前,保險人不得辦理要保人變更業務。然要保人變更是否一定屬於贈與行為,贈與稅之構成要件應如何適用在不同類型的人身保險上,仍需近一步的探討。  本文透過對美國法、日本法以及德國法進行比較法研究,確立我國保險法體系為二分法和三分法並存之特殊架構,推導出要保人為我國保險契約之當事人,並針對保險利益之適用以及保險契約主體之各項權利與義務進行整理。  

要保人變更之契約關係變化,主要分為契約當事人以及新要保人與保險契約關係人兩部分進行討論。本文自保全保險人危險篩選權以及契約自由等觀點,對不同學說進行分析。除了定性要保人變更之法律性質為契約承擔,對保險契約上權利義務之移轉一同進行探討。另外針對保險法、保單示範條款與行政函釋中,限制要保人變更之相關規範,逐一進行檢討。  要保人變更時,保單價值準備金等權利會隨同移轉與新要保人。若因此原要保人陷於無資力,則原要保人之債權人有民法244條撤銷詐害債權之適用。本文以案例分析法,收集判決並整理歸納出應如何認定變更行為係屬有償或無償之讓與,且針對代繳保險費之個案,分析應如何適用民法244條。  要保人變更性

質上為契約承擔,屬於原要保人之財產移轉。若新要保人對於該變更行為並無對待給付,該變更行為即屬贈與行為,需要課徵贈與稅,因此本文將逐一檢視贈與稅各項構成要件與程序應如何適用於要保人變更中。此外現行課稅實務之稅捐保全程序,以行政函釋拘束契約自由並課予保險人協力義務,恐有牴觸稅捐法定原則且不符合稅捐經濟之虞。為解決上述問題,本文針對具體條文、保單類型之適用範圍與保險人之協力義務提出修正建議,以建立更加完善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