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業務所得扣繳二代健保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懶人包和總整理

執行業務所得扣繳二代健保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胡碩勻寫的 節稅的布局:搞懂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與房地合一稅,你可以合法的少繳稅,甚至一輩子不繳稅。(2021~2022年版) 和許杏宜的 你不該為創業受的苦!:創投法務長教你開公司、找員工、財稅管理、智財布局與募資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相關規定 - 峰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也說明:二代健保 補充保費相關規定 ... 但依第二十條規定以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者之執行業務收入,不在此限。 ... 扣費義務人因故不及於規定期限內扣繳時,應先行墊繳。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任性出版 和八旗文化所出版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廖欽福所指導 陳亮樺的 全民健康保險強制納保與保險費收繳爭議之法律問題探討 (2020),提出執行業務所得扣繳二代健保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全民健保、強制納保、停復保制度、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葛克昌、林明鏘所指導 巫念衡的 就源扣繳所得稅及其相關法律爭議之研究──兼論所得稅法之修正建議 (2017),提出因為有 就源扣繳、扣(免)繳憑單、即時徵繳、扣繳義務人、賠繳責任、滯納金、稅捐處罰的重點而找出了 執行業務所得扣繳二代健保的解答。

最後網站二代健保補充保費Q & A‏ | 萬集會計師事務所則補充:其中,「業務獎金」必須超過月投保薪資的4個月以上,才須扣繳2%。 ... 或是額外收入比如演講費、執行業務所得等,單筆收入5,000元以上,都受影響。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執行業務所得扣繳二代健保,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節稅的布局:搞懂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與房地合一稅,你可以合法的少繳稅,甚至一輩子不繳稅。(2021~2022年版)

為了解決執行業務所得扣繳二代健保的問題,作者胡碩勻 這樣論述:

  內附2021年最新免稅額、扣除額一覽表(未上市股票交易所得也要計入所得)。   新增不動產實價登錄新制表格,預售屋紅單交易將納入管理。   保險的要保人今後也不能說改說改,須繳驗哪些證明書才能辦理?   還有,你看過爆紅韓劇《夫妻的世界》嗎?這是所有夫妻必學的財產分配課。      ◎我年收入80萬,他年收入100萬,為什麼報稅時我繳的錢居然比他多?   ◎家長會費、安太歲、植牙、整形、政治捐款……哪些花費可以用來合法抵稅?   ◎兒女不孝,我死後一毛都不給,外傭認真顧我,以後把錢全給她,法律允許嗎?   ◎想買房送女兒當嫁妝,怎麼給,不會被政府課贈與稅?

  ◎儲蓄型保單,受益人不能隨你高興填,不然國稅局會找上門。     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到房地合一稅,   你一輩子都會用到的稅務知識,本書通通告訴你!   讓你可以合法的少繳很多稅,甚至一輩子不用繳稅。     上班族都以為自己領的是死薪水,賺的錢絕對逃不過國稅局法眼,   甚至誤以為,節稅是有錢人才要做的事,跟自己無關。   但天天在幫老闆做節稅規劃的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胡碩勻說,       變有錢的第一步就是懂節稅,因為節稅跟收入多寡無關,   是一種你對自己財富配置的布局,領死薪水的上班族更需要。     不論是小資族、頂客族、單

身族,或四口家庭,   小從每月薪水自提勞退金、買保險,大到數百萬的房屋貸款到遺產規畫,   只要你搞懂政府收稅的遊戲規則,不僅可以合法節稅,還能幫自己加薪。     ◎讓錢流進來,再也不出去──個人所得稅篇     ‧賺錢管道百百種,政府最愛這10種:   薪資、利息、租賃、財產交易、中獎……這些有憑有據的收入通通都要報稅,   那麼,領死薪水的你要怎麼節稅?   只要每月薪資自提6%進勞退帳戶,馬上就能節稅,有超過90%的上班族都沒發現。   做網拍、有外快、斜槓青年,怎麼節稅免稅?     ‧你有正當收據,政府就會放過你:   給廟裡的香油錢

、為兒女點的光明燈,哪一個才能抵稅?   照顧媽媽的看護費用、幫老爸裝的假牙、青春期女兒的牙齒矯正,   捐錢給私校辦學,捐錢給慈善基金會……有錢的人用哪種方式合法節稅?       ◎把愛與錢一起傳下去──遺產稅篇     最療癒老人的事,就是寫遺囑,遺囑要怎麼交代,才有法律效力?   關於繼承,你拿到的是錢還是債?得先了解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   陪我最久的親人就給最多,法律准許嗎?先弄懂遺產繼承的應繼分與特留分。   在國稅局眼裡,哪些財產最值錢?遺產估價決定你能不能繼續當富二代。     ◎喜歡嗎?送給你──贈與稅篇     有錢人為什麼

這麼愛買豪宅給兒女?   原來留不動產給下一代超節稅,如果附房貸居然更划算。   長輩送什麼給新人當新婚賀禮,最能表達祝福之意又能躲過贈與?       ◎有房斯有財,儘管政府要你萬萬稅──不動產篇     省吃儉用買下不動產,政府會收你萬萬稅,怎麼合法減免?   不動產實價登錄後加上房地合一稅,隨便賣房等於再多送一間房給國稅局!   不用擔心,只要你弄清楚一生一次、一生一屋的規則,   還有重購退稅加上自用住宅優惠,賣房就能不用繳稅!       搞懂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到房地合一稅的所有眉角,   你可以合法的少繳稅,甚至一輩子不繳稅。

  內附2021年最新免稅額、扣除額一覽表。   名人推薦     商周集團總經理/朱紀中   社團法人台灣省會計師公會名譽理事長/呂志明   台灣創速創辦人、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首席顧問/余凱文   理財教母、前《Money錢》雜誌社長/林奇芬   國立政治大學財務管理系教授/周行一   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獨立董事/張士傑   政治大學教授、劍橋大學經濟博士/郭維裕   保險行銷集團董事長/梁天龍   理財暢銷書作家/闕又上   TIAG(國際會計集團)、TAG聯盟主席兼CEO/Richard Attisha

  各界推薦     「學做有錢人,就從布局節稅開始!」──朱紀中,商周集團總經理     「想合法的少繳稅捐嗎?您可參閱本書。」──社團法人台灣省會計師公會名譽理事長/呂志明     「一生必讀的理財經典。」──余凱文,台灣創速創辦人、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首席顧問     「繳稅人人有責,節稅人人有權。輕鬆搞懂節稅布局,讓你的錢長大;跟著名會計師學節稅,讓你的錢輕鬆變大。」──林奇芬,理財教母、前《Money錢》雜誌社長     「這是一本易讀實用的好書。」──周行一,國立政治大學財務管理系教授     「一本大家都可以參考的稅務實用好書。

」──張士傑,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獨立董事     「這是一本淺顯易懂的節稅實用寶典!」──郭維裕,政治大學教授、劍橋大學經濟博士     「看了《節稅的布局》,你能輕易搞懂如何合法的使稅後財富最大化。有錢人該看、上班族也該看,財務顧問師更該看!」──梁天龍,保險行銷集團董事長     「投資,巴菲特說財報就像球賽的計分板, 看不懂你就無法了解比賽。而理財,稅務規劃就是合法的創造財富, 不懂規則,你輸在起跑點,也流失了金錢。胡碩勻有會計師和財務規劃師的雙重身份,讓節稅有了布局和規劃的意涵!」──闕又上,理財暢銷書作家  

全民健康保險強制納保與保險費收繳爭議之法律問題探討

為了解決執行業務所得扣繳二代健保的問題,作者陳亮樺 這樣論述:

臺灣最珍貴的保險制度,可說是全民健康保險,為全民納保之強制性社會保險制度,提供人民平等之就醫權益。全民健保之財務來源,來自於保險費收入及其他保險收入,採獨立自主之責任,政府不負擔填補收支缺口。伴隨著國人健康意識抬頭、人口結構老化、醫療技術日新月異等影響,造成健保財務缺口逐漸擴大。因此,有穩定之財源,是全民健保永續經營之重要基礎。 全民健保之強制性納保制度,即人民設有戶籍,即均應投保及繳納保險費,惟設置停復保制度,賦予旅外國人可申請停保之選擇權,於102年增訂返國復保應屆滿3個月才能再辦理停保,雖然增加停保者之義務,至今仍屢受社會各界質疑及引發許多爭議,也耗費行政機關的人力與時間。基

於強制納保和平等原則,對於停復保制度,建議立法者宜循序漸進的修法,未來朝向廢除出國可以選擇停保之制度,以更符合負擔公平性。 為維護健保財務平衡、擴大健保費費基及相同所得者相同負擔,二代健保增收補充保險費,實施至今,對於投保單位不主動作為時,因健保法未訂定罰則,形成遞延繳納反有利可圖之投機心態與不公平現象;在保險對象補充保險費項目,就單次給付達一定金額才扣繳補充保險費,其是制度設計之漏洞,致扣費義務人規避保險費。在實務上,扣繳及申報規定複雜且瑣碎,增加了行政機關之行政負擔。目前的制度是否合宜,亦是值得探討之議題,本研究希冀提出相關建議,供未來改革參考,讓全民健保制度更趨於公平性。

你不該為創業受的苦!:創投法務長教你開公司、找員工、財稅管理、智財布局與募資

為了解決執行業務所得扣繳二代健保的問題,作者許杏宜 這樣論述:

讀完本書,你的創業路不再有夢醒時分, 與國家級創投法務長一起,建立法務素養,減少犯錯, 提・高・創・業・存・活・率!   身為創業者,你的行動總是「疾如風」、「侵略如火」,   嗅得商機、想到好點子,馬上著手付諸實踐,尋找各種可能的商業模式與變現機會,   然而,一旦開始設立公司、找員工、支付費用……各種古怪問題紛至沓來。   —你不知道對你最有利的公司型態是什麼;   —你不知道境外公司的優勢已經大不如前;   —你不知道如何避免淪為股東的打工仔;   —你不知道錢快燒完了,應該上哪去找;   —你不知道僱人做事,必須付出比預期多出近20%的隱形成本;   —你不知道忽略扣繳會

被國稅局盯上,連補帶罰讓你痛不欲生;   —你不知道少申請幾個商標,可能得讓公司品牌砍掉重練;   —你不知道比競爭對手多懂一些智財,就能佔得戰略先機……   你不知道你還有太多太多的不知道,   你更不知道,以上總總問題,都與法律有關。   創業,本該是讓有志者燃燒體力智力,感到極度興奮的造夢工程。   你不該讓缺乏法務素養,成為創業絆腳石,   建立法務素養,善用法律工具,能為事業加分,更能果斷經營決策。   本書獻給所有苦到懷疑人生的創業者!   創業初期,有80%的時間,都在處理法律問題   本書幫你一次搞懂創業的五大法律面向   開公司 × 找員工 × 財稅管理 × 智財布局

× 募資   《你不該為創業受的苦!》共分6課20章,為讀者建立起開公司、找員工、財稅管理、智財布局、募資等五大面向的法律觀念,從法律角度,幫創業者勾勒阻力最小的創業路徑,減少犯錯,少走冤枉路。作者許杏宜律師曾經擔任國家級投資公司台杉投資法務長,她觀察到,許多創業者在披荊斬棘,兢兢業業於自己的事業時,經常忽略法律問題,造成許多本該可以避免的風險與麻煩,吃了一堆本不該吃的苦。   很多時候,創業者甚至不知道自己碰上的是法律問題,東問西問,最後才發現應該要找律師協助,找到律師時,問題已經很嚴重了,也無法清楚表達自己遇上什麼麻煩,白白耗費金錢、時間,與機會成本。歸根究柢來自沒有建立起清晰的法務素

養。   為了幫助讀者更快進入商務法律的世界,本書以六回漫畫串起一家電商小公司的創業故事,漫畫劇情特別設計成創業者們經常會碰到的麻煩事,創業者將從漫畫故事發現,創業的每一個環節,都隱藏法律可以著力的地方。建立法務素養,不只能降低風險、趨吉避凶,甚至能善用法律工具對外開闢財源,找到創新與其他獲利模式的契機。 各界熱烈推薦   吳榮義|台杉投資董事長   陳忠仁|台大商學研究所特聘教授   胡德民|台灣微軟專家技術部總經理暨微軟新創加速器執行長   蘇拾忠|台灣天使投資協會秘書長   李柏鋒|科技媒體INSIDE主編   簡志宇|無名小站創辦人、矽谷創投家   鄭光廷|FlyingV創辦人

  李偉俠|Termsoup 共同創辦人   沈書緯|Aiello 創辦人   張瀞仁Jill|暢銷書《安靜是種超能力》作者   許景泰|SmartM大大學院執行長   游舒帆Gipi|商業思維學院院長   葛如鈞|臺北科技大學互動設計系專任助理教授   褚家容|矽基分子電測創辦人暨執行長   ——聯袂好評推薦   「每一位正直、善良、充滿熱情的創業家,都強烈希望新創公司能夠成功。然而,創立一家公司的方方面面都涉及法律,如果能夠即時諮詢律師,一定能讓創業事半功倍。只要讀者花一些時間,將《你不該在創業受的苦!》融會貫通,就能讓公司運作更順暢,業績蒸蒸日上。」——吳榮義|台杉投資公司董事長  

 「創業者若能積極學習了解創新創業所需的做法與法律知識,就較能主動地超前部署,營造較有利的經營格局與氛圍。創業者具備法務素養,對新創事業的發展,應會有更寬廣的布局視野,閱讀《你不該為創業受的苦!》這本書, 相信會對讀者在此方面有所助益。」——陳忠仁|台大工商管理學系暨商學研究所特聘教授   「《你不該為創業受的苦!》不僅僅適合創業家,也適合那些有機會加入創業團隊的勇士們,幫助您清楚創業的各類「眉角」何在。本書作者許杏宜律師看到,台灣的創業者多半是技術背景出身,所以把這些千金不換的前車之鑑,用漫畫、用大白話,容易入口,希望創業家們少走冤枉路,能夠專心磨練自己的必殺技,而不致於沉沒在法律條文、行

政程序、稅務規章、勞動規範之中,一次又一次吃著後悔藥心痛不已。」——胡德民|台灣微軟專家技術部總經理暨微軟新創加速器執行長   「十六年前創業有這本書就好了!!(還好當時有請許律師幫忙……),漫畫+白話文輕鬆了解創業法律須知。科技阿宅創業必讀。」——簡志宇|Principal, AME Cloud Venture、無名小站創辦人   「推薦給第一次創業的朋友,每少走一步彎路都能增加成功機率。」——沈書瑋|Aiello 創辦人   「一本好的創業法律書籍無非就是直接指出痛點,並深入淺出的說明。如果你需要這樣的好書,這裡剛好有一本。」——褚家容|矽基分子電測創辦人暨執行長

就源扣繳所得稅及其相關法律爭議之研究──兼論所得稅法之修正建議

為了解決執行業務所得扣繳二代健保的問題,作者巫念衡 這樣論述:

就源扣繳雖然已根深蒂固於各國所得稅制度之中,甚至被譽為現代所得稅制度之「基石」,司法院釋字第673號也認為扣繳制度並未違憲,惟在我國法上,不但應扣繳所得之範圍十分廣泛,幾乎涵蓋大部分類型之所得(多數國家僅有少部分類型之所得,例如薪資、利息或境外居住者之所得必須扣繳),且又採行稅款扣繳與憑單申報併行制度,導致扣繳義務人所負擔之義務,遠較其他國家為重。抑且,扣繳義務人雖係無償之行政助手,但其如違反扣繳義務,除須負擔賠繳責任外,尚可能受到漏稅罰之裁處。就此以言,現行所得稅扣繳制度是否全無檢討改進之空間(例如:給予扣繳義務人補償),俾符合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之要求,容有商榷之餘地。再者,所得稅法第8

9條第1項第1、2款以「機關、團體、學校之責應扣繳單位主管」及「事業負責人」為扣繳義務人是否妥適,在學說與實務上存在重大爭議。對此,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73號雖認為其合憲,但該解釋係以比例原則進行審查,對於平等原則則隻字未提。是以,扣繳義務人將來可否聲請補充解釋,請求司法院大法官依平等原則宣告上揭條文違憲,亦值探討。除此之外,所得稅法針對扣繳以及申報、填發義務之違反,設有諸多不同類型的法律效果,包含:賠繳責任、滯納金與稅捐處罰。其中,稅捐處罰又可涵蓋行政秩序罰(行為罰與漏稅罰)、行政刑罰與懲戒罰。然則,扣繳義務性質上屬於單純之行為義務,故現行條文對於扣繳義務人處以沒有最高金額上限的滯納金(最高

為應納未納金額15%)與漏稅罰(最高為應扣未扣稅額3倍),顯然過苛,不符合比例原則,應予修正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