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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機上盒推薦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佳瑩,張志朋寫的 娛樂法:影視音樂IP與合約爭議 和閔智炯的 她厭男,她是我女友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皇冠所出版 。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廣播電視學系碩士班 單文婷所指導 李念穎的 媒介生態學視野下 臺灣OTT TV產業發展策略之研究 (2021),提出合法機上盒推薦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媒介生態學、OTT TV、共生關係。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張文貞所指導 李崇安的 因應影音串流平台時代:本國自製節目比例之革新 (2020),提出因為有 本國文化、本國自製節目比例制度、影音串流平台、推薦系統、管制理論的重點而找出了 合法機上盒推薦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合法機上盒推薦,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娛樂法:影視音樂IP與合約爭議

為了解決合法機上盒推薦的問題,作者林佳瑩,張志朋 這樣論述:

娛樂產業深入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 但您知道娛樂產業所面臨的法律問題嗎?     ◎韓劇「魷魚遊戲」有抄襲日本「要聽神明的話」電影嗎?你知道Netflix有就「魷魚遊戲」、「Squid Game」提出商標申請嗎?     ◎「刻在你心底的名字」、「目擊者」、「無聲」的電影劇本為什麼都引發著作權的爭議?     ◎「刻在我心底的名字」電影主題曲有抄襲英文老歌「Reality」嗎?     ◎你知道電影名稱「我的少女時代」,以及樂團名稱「S.H.E」、「五月天」、「F.I.R.」、「蘇打綠Sodagreen」、「茄子蛋」、「草東沒有派對」都是註冊商標嗎?     ◎「五分鐘看完一部電影」的二創影

片,究竟是構成抄襲?還是合理使用?     ◎製作同類型的益智問答或是真人實境秀節目,會構成侵權嗎?     ◎知名漫畫Young Guns在改編成電影或電視劇的過程當中,發生了什麼爭議?     ◎你知道「灌籃高手」的角色和「布袋戲」的戲偶角色「史艷文」和「二齒」都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嗎?     ◎「安博盒子」機上盒、「追劇APP」、「電話亭KTV」究竟是合法還是非法?     ◎改編神曲「帥到分手」,是抄襲?還是合理使用?     ◎成人影片有沒有「馬賽克」,權利大不同?成人影片商用著作權和註冊商標保護自己的影片,你也應該學起來!     本書綜覽電影、音樂、遊戲、電視等娛樂產業,蒐集了超過

60個台灣的經典判決,從著作權法、商標法等IP及合約多個角度切入,透過深入淺出的案例介紹,帶您一探娛樂產業的法律面貌。     在娛樂產業高度蓬勃發展與變動的現今,「IP開發」已經成了熱門詞彙。您可以透過本書了解如何事前做好「IP布局」,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無論您是娛樂產業從業人員,或是想一探娛樂產業神秘面紗的消費大眾,本書都能讓您收穫滿滿。     ★誰適合這本書?   ◎唱片公司、經紀公司、音樂製作公司、音樂版權公司、影視動畫製作公司、投資者、發行商、廣告贊助商、影音串流平台、遊戲開發代理商等娛樂產業的經營者與投資者     ◎詞曲作家、歌手、藝人、影視編劇、導演、製片、演員、漫畫家、動

畫師、遊戲設計師等各類娛樂產業從業人員     ◎想一探娛樂法神秘面貌的消費大眾   本書特色     ◎台灣第一本統整娛樂法的書籍   ◎完整蒐集台灣影視、音樂、遊戲等娛樂產業的經典案例   ◎深入淺出的案例分析與介紹   ◎輕鬆了解IP開發與布局

媒介生態學視野下 臺灣OTT TV產業發展策略之研究

為了解決合法機上盒推薦的問題,作者李念穎 這樣論述:

網際網路發展使得影視產業鏈面臨解構與重塑的動態過程,2016年臺灣進入OTT TV發展元年,Netflix、愛奇藝等境外影視平臺接連插旗臺灣,再加上國內業者也紛紛投入市場,短時間內即有多達20家國內外業者在臺灣遍地開花。面對產業生態如此飽和、競爭激烈的市場,加上境外巨頭業者的威脅,臺灣本土OTT TV業者要如何善用自己的核心資源,面對新舊媒體並存的衝突與挑戰,同時與產業中的其他業者建立起既競爭又合作的共生關係,使產業趨向於共生生態環境已成為影視產業的發展重點。本研究透過深度訪談法,與3家不同經營背景的臺灣OTT TV高層主管,包括民視四季線上4gTV、台灣大哥大myVideo、CATCHPL

AY+,以及1位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現任世新大學何吉森副教授進行訪問,以媒介生態學的視野,探究在多邊市場的平臺生態系統中,臺灣OTT TV業者如何面對其經營模式的轉變,並將業者與其所屬的環境,包含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科技技術等面向的互動關係進行討論,暸解臺灣OTT TV業者面對產業生態模式轉變的衝突與挑戰,並針對臺灣線上影視產業的發展提出建議。研究發現,臺灣整體產業環境發展的阻礙原因在於,社會環境與政府政策無法與時俱進地因應快速變遷的科技技術,以致產業生態產生失衡的狀況。而隨著產業界線日趨模糊,許多業者在生態鏈中所扮演的角色也不再單一,並逐漸將企業重點策略朝向上游發展,同時在系統演化的過

程中,本身擁有寬頻及大量用戶優勢的電信業者將可能與有線電視有越來越多的整併與合作關係,成為OTT TV產業的發展前景。本研究期望透過媒介生態的視角,頗析當今仍變動發展中的OTT TV產業,並以此作為臺灣業者轉型方式與未來可能的發展方向提出參考建議,以期能使產業趨向於永續健全的生態環境。

她厭男,她是我女友

為了解決合法機上盒推薦的問題,作者閔智炯 這樣論述:

如果金智英結婚前看了這本書, 應該會有不一樣的人生吧?   即將改編拍成電影與電視劇   釜山影展「Book to Film」最適合拍成電影的作品   韓國教保文庫年度小說   韓國文化藝術委員會推薦好書   她說就算不能改變世界,   但也許還能治療我的「直男癌」?!   金勝俊沒想到,再次遇見她,竟然是在要求墮胎合法化的示威現場。更沒想到這個讓他思念多年的初戀情人,會成為人們口中的「女性主義者」,而最沒料到的是,他發現自己再次無可救藥地愛上了她!   儘管網路上、好友間充斥各種對女性主義者的批評,勝俊仍深信兩人的邂逅是命運給的第二次機會。但她卻斷言他們之間不可能,最後還提出

交往的條件:如果勝俊先想要分手,就要給她一百萬。   雖然以這種有點奇怪的方式復合,但勝俊心想只要用「好男人」攻勢,一定可以讓女友回歸「正常」,與自己結婚、生小孩……才怪!女友的態度依然若即若離,還老是穿著印有「善良的女人才能去天國,壞女人想去哪就去哪」的T恤,完全不管勝俊怎麼想。   希望她能分享日常,她卻逼他看性侵、偷拍、猥褻的新聞報導;夢想最終能和她步入禮堂,也被她的「不婚宣言」一擊敲碎;就連最能展現自己男性地位的性愛時光,女友都說她要「在上面」!   勝俊不過是想談一場平凡的戀愛,卻沒有一件事情照著他的想像發展,彼此價值觀的歧異讓他的壓力日漸累積,終於在某個事件後徹底爆發開來……

名人推薦   【小說家】劉芷妤 專文推薦   【女性主義者】周芷萱、   【作家】許菁芳、   【女人迷主任製作人】張婉昀 Wanyun、   【文字工作者】諶淑婷     齊聲共鳴!   與其說這是一個戀愛故事,不如說是一則迎向未來的序章……在作者口中的「三十多歲女性主義者的戀愛陰屍路」上前進,有不成為喪屍還繼續活下去的可能嗎?戀愛,可能嗎?——女性主義者/周芷萱   這是個不可能再關上的潘朵拉盒子,是千百年來壓抑、欺凌、侮辱的力道,將女人壓制濃縮成一個集體——怒力十足,值得玩味。——作家/許菁芳   「她的話使我再次爆笑,怎麼會有這麼可笑的笑話,她也衝著我笑,是那種萬念俱灰的笑

容。」那個萬念俱灰的笑容,讓我第一次在這個故事裡泛淚。啊我多麼懂那個萬念俱灰,多麼懂那個哭不出卻不自覺笑了的萬念俱灰。——小說家/劉芷妤   與其討論這個世界哪來這麼多女性主義者,不如來想,這個世界是怎麼把我們打造成女性主義者的,那過程其實很不愉快,所以必須起而改變。——文字工作者/諶淑婷  

因應影音串流平台時代:本國自製節目比例之革新

為了解決合法機上盒推薦的問題,作者李崇安 這樣論述:

電視媒體具有高度的影響力,因此國家經常課予電視媒體推廣本國文化的義務,具體做法為要求電視公司製播一定比例的本國節目。近年來,由於影音串流平台的普及度、影響力已與電視媒體並駕齊驅,是否、如何在影音串流平台上實踐本國自製節目比例制度遂引起相關業者以及主管機關的討論。影音串流平台為新興的影視服務型態,並擁有與傳統電視媒體不同的運作模式,如何在鼓勵創新與政策目的間取得平衡是一重要的議題。基此,本文選擇從比較研究的角度切入。具體的研究方法上,本文先爬梳並歸納美國、加拿大、歐盟以及韓國等四國對於影音串流平台的管制態度,分別為「閱聽人觀點」與「技術觀點」。前者,認為影音串流平台在觀看體驗上與電視並無二致,

故採取拉齊管制的思維。後者則側重於影音串流平台在服務型態、運作模式(推薦系統, Recommendation System)上與傳統電視的差別,而以低度管制因應。進一步,在本國自製節目比例制度的實踐上,採取閱聽人觀點的歐盟確實較為積極,要求影音串流平台的目錄(catalogue)中必須要有30%的歐洲內容。而傳統上相當重視本國文化保護的加拿大則採技術觀點,僅要求業者投資本地的創作。透過上開研究,本文認為歐盟以介入影音串流平台的推薦系統作為推廣歐洲內容的手段,精確因應了媒體科技的改變,可供借鏡。而加拿大則展現在管制手段的靈活運用,在政策選擇上亦值得參考。除此之外,本文並嘗試研究影音串流平台所使用

的推薦系統的原理。結合前開研究成果,本文發現介入推薦系統是一個可行、有效的路徑,確實能提高本國自製節目在平台上的曝光度,但過高的要求可能會減損推薦系統的精確度,造成閱聽人體驗不佳。因此本文認為,在要求影音串流平台透過修改推薦系統推廣本國文化時,應考量比例對閱聽人體驗的衝擊,即是否會過度扭曲推薦結果。於制定比例時,可先採相對低的比例,後再參酌本國自製節目點擊率等資訊決定是否漸進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