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寬頻浮動ip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懶人包和總整理

另外網站光纖mylife(FTTx上網) - 台灣大哥大企業服務也說明:產品特色 · 規格說明:提供非固定制PPPoE(8個浮動IP)或PPPoE(1個固定IP+7個浮動IP)、固定制單機型(以Bridge Mode方式供裝),用戶可依其需求選擇所需的產品規格。 · IP型態: ...

世新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含碩專班) 吳永乾所指導 楊雙睿的 從《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檢視我國電子通訊內容監理機制 (2011),提出台灣大寬頻浮動ip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改良式層級管制、多元管制原則、社會自我管制、自律規範動態模式、民主參與式的共管自律、新自由主義化過程、包裹式立法、橋接式立法、公民參與、事實查證、回覆權。

而第二篇論文樹德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研究所 李志宏所指導 李政廣的 網路攻擊來源追蹤技術應用之研究 (2008),提出因為有 主動防禦、IP 追蹤、使用者辨識、網路攻擊、整合防禦系統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灣大寬頻浮動ip的解答。

最後網站8 port 分享器則補充:如題, 我需要一臺8-port的gigabit IP寬頻分享器, 不需要無線的功能, 爬了一下文發現居然找不到. 現在的IP分享器大多數是5-port的無線IP分享器, 有線的部份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灣大寬頻浮動ip,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從《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檢視我國電子通訊內容監理機制

為了解決台灣大寬頻浮動ip的問題,作者楊雙睿 這樣論述:

數位匯流發展的上位價值,應係透過政策、法規及制度的調整與變革,以確保「消費者長期利益」(long-term interest of end user)的達成。因此,本文以 2007 年9月11日公布的《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作為分析檢視的對象,說明我國通訊傳播政策思維的轉變。尤其是新興影音多媒體版圖快速擴張,將使得我國電視節目的內容服務方式將從「線性」模式轉變為「非線性」模式,如何彈性將新興影音多媒體服務劃歸其一,將考驗著我國內容傳播監理機關在政策與法規之整合階段所需具備的高度智慧。 而本研究認為我國政策路徑規劃可參考歐盟1997年發表的《因應電信、媒體與資訊科技匯流與管制意涵綠皮書》針

對新技術的管制原則所提出的多元管制原則作為依循方向,並透過2006年歐盟《視聽媒體服務指令》以「線性」與「非線性」的分類方式,作為擴充規範主體之概念,將「頻道內容」與「多媒體內容」納入通傳法草案中作為區別標準,此管制密度是一種符合匯流發展趨勢的變革方向,並且將有助於落實「技術中立」及「避免差別待遇」原則,對我國未來推動通訊傳播作用法革新有其參考價值。 此外,為提升管制目的之達成,減輕國家執行管制法律時之負擔,「社會自我管制」機制可提供我國從事行政革新時的思考方向。就理論應用分析來說,「社會自我管制」機制應為一種「浮動式的彈性管理機制」,故從通傳法草案所規範的法律角度分析,可由自我管制及共

同管制分析中找出適當管制方案,如在節目內容之限制、消費者糾紛、置入性行銷等規範上則應給予業者較大的自主空間。另就市場力量較強大的英、美國家,則強化民主參與式的共管自律概念,審慎引入國家規範的作法,是一個可以參考的改進方向,即由公民團體扮演內容管制的重要關鍵角色,在民主參與的概念中,盡量納入公眾、新聞工作者、乃至業者的意見,來進行外部的他律監督,惟政府仍有其執掌與職責,責無旁貸在民間力量薄弱時予以必要的協助,而此一方式將可為「社會自我管制」賦予新的意義。

網路攻擊來源追蹤技術應用之研究

為了解決台灣大寬頻浮動ip的問題,作者李政廣 這樣論述:

網際網路已成為普遍所使用的通訊媒介,TCP/IP通訊協定中網路上任兩方溝通唯一辨識方式就是IP位址(IP Address),目前使用的是IPv4版本,IPv4的主要問題之一,就是IP數量不足,因此網路服務業者(ISP)對於IP之發放採用了浮動IP位址的方式,也就是說大部份的人實際上在不同時間都使用到同一組IP,如此一來任何人在網路上都可保有虛擬匿名的特性;然而,此一方式助長了網路攻擊行為的發生,像是蠕蟲、病毒、阻絕服務(DDoS)的攻擊等。雖然現今提出防禦此類攻擊之各種技術已經非常多且成熟,不過仍然無法完整且有效的找出攻擊者的實體位址。以IP位址判斷攻擊來源的依據在ISP業者發放浮動IP的機

制下已經徹底失效。本研究採取主動偵測及反擊的方式,有別於過去對於攻擊採取單純的防禦,主要是利用各種IP Traceback技術,包含Link Tasking、ICMP等,建置一整合性機制以收集攻擊者更多行為線索,藉此採取主動追蹤確定網路攻擊來源之實體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