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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支本票期限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劉振鯤寫的 法學概論(29版) 和高朝樑的 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資格測驗經典講義與試題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本票取消– 本票格式列印下載 - Bostonct也說明:房地產常見票據【支票、台支、本票、商業本票】– 田地記事– 晨… 汽車貸款需要簽『本票』嗎?怎麼簽才安全? 這樣的本票,要不要收? 法律諮詢家.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東展文化所出版 。

淡江大學 資訊管理學系碩士班 李鴻璋所指導 董叡恩的 創新隱私數位金融架構與區塊鏈創新共識之研究 (2020),提出台支本票期限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數位金融;金融科技;區塊鏈;創新服務。

而第二篇論文世新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含碩專班) 陳添輝所指導 曹旭斌的 論工程履約保證金保證書 – 以銀行債權確保為中心 (2015),提出因為有 履約保證金保證書、銀行授信、銀行擔保品、企業授信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支本票期限的解答。

最後網站本票期限是多久?你務必知道的本票時效– 擺渡律師-債務諮詢平台則補充:本票 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擔保性票據,沒有固定的格式,只要具備票據法上 ... 案例中,因為這張本票沒有到期日,所以有效期限是以發票日起算3年,小榮4年後才想起來,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支本票期限,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法學概論(29版)

為了解決台支本票期限的問題,作者劉振鯤 這樣論述:

  .本書係參考教育部公布之「法學概論」課程標準及考選部公布之「法學緒論」命題大綱撰寫,共分一、法律學。二、現行法概要(介紹我國主要法律之內容,並特重民法之撰述)。三、我國現行司法制度等三大單元。全書文字淺明易讀,重要處並輔以圖表或表格說明,將法學重要基礎觀念漸次導引。     .第一編法律學,涵蓋從漢摩拉比法典、希臘、羅馬法以至我國現行法律的法學發展,並廣泛有體系的介紹法律意義、法律淵源、法律解釋、法律適用到法律的制定與公布⋯等重要觀念。第二編現行法概要,將我國現行重要法律內容作體系性的簡述,藉由簡易體系的建立,可作為未來全面學習的基礎。第三編我國現行司法制度,介紹司法制度中的犯罪偵查與

檢察體系、審判體系與重要訴訟制度。學習者藉由此書能掌握法學架構與精要,有利於法律入門之學習。全書單元多附有近年國考試題,能掌握相關考試方向,有助於金榜題名。

創新隱私數位金融架構與區塊鏈創新共識之研究

為了解決台支本票期限的問題,作者董叡恩 這樣論述:

隨著數位科技進步,便利、有效率以及注重個資隱私安全的金融服務已經是社會未來發展的趨勢。歷經新冠肺炎疫情,全球民眾大幅增加透過數位金融進行交易。2018年我國Fintech數位金融科技元年,在各項金融整合服務外又面臨疫情所帶來新的挑戰,刺激經濟政策如發放三倍券以及大量防疫險投保等問題。本研究提出IPDFS以區塊聯盟鏈作為架構內交易訊息與個資保護的核心,建立金融生態聯盟,以數位方式促進經濟票券的推動。致使客戶在使用架構服務時能同時擁有便利整合以及安全隱私,而政府在實施刺激經濟政策時能積極有效率的數位金融系統。初步架構探討結果,政府發放促進經濟票券方面,本方法除了固定設備投資外,不需如三倍券與消費

券的高發行成本。領取方式也以數位流程運作取代人工方式。在安全性問題方面上,利用電子錢包產生離線交易解決紙本票券面額限制、易遭搶以及易遺失的問題。使用期限也設有提醒機制,以免票券容易逾期。本架構與國內傳統網路銀行、瑞典數位銀行進行比較。IPDFS以區塊鏈為產業生態系核心進行擴張,涵蓋範圍可從保險、銀行、促進經濟政府票券等多面向進行流動串接。申請身分驗證可利用自然人憑證進行線上處理。身分登錄與瑞典數位銀行相同採雙因素認證。客戶個資方面則不同於傳統網路銀行以即瑞典數位銀行擁有客戶全部的資料,而是客戶授權擁有。

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資格測驗經典講義與試題

為了解決台支本票期限的問題,作者高朝樑 這樣論述:

論工程履約保證金保證書 – 以銀行債權確保為中心

為了解決台支本票期限的問題,作者曹旭斌 這樣論述:

履約保證金保證書為銀行保證授信業務中主要項目之一,因法律未規定其法律性質,學說與法院判決上各有見解,且未有定論,其法律定性將影響銀行所擔負之責任,其中又以法院判決對於銀行出具之保證書影響最為直接,故整理近十年與銀行出具履約保證金保證書相關判決之爭點與問題,加上學說之見解,探討履約保證金保證書性質對於銀行出具保證書債權確保之影響。銀行授信制度係為確保授信債權而設立,故先探討銀行授信制度,從授信名詞介紹作為開端、分別就銀行之授信制度、債權的擔保方式、各類授信契約的內容及銀行履約保證金保證書授信的方式予以探討與說明。銀行實務上,出具履約保證金保證書之內容各異,不同的文義或條款約定,將影響其法律性質

之認定,現行保證書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範本為大宗,本文以其為基礎,根據法院判決與學說,探討該款保證書之法律性質、功能、文義、保證書簽發人與權利人之法律效果、銀行得為之抗辯、擔保期限及請求權時效等法律相關議題。履約保證金之性質學說有違約定金說、違約金說與信託之讓與擔保說,履約保證金保證書之性質學說有民法保證、無因的債務拘束、立即照付之擔保契約與付款承諾等,法院判決實例亦各有支持者,本文依據保證書之文義與實質意義探討後,認為信託之讓與擔保較為符合履約保證金之性質,而履約保證金保證書應屬付款的一種承諾。另分析近十年法院判決中,發現幾個因履約保證金保證書所衍生與工程履約相關之法律問題,有不真正連帶

債務、並存的債務承擔、監督付款與定型化契約等,因其對於銀行責任與債權保障之影響,本文亦分別予以探討,以確認銀行出具履約保證金保證書遇此類問題之法律責任。根據本文對於履約保證金保證書及衍生法律問題之探討結果,歸納出銀行出具履約保證金保證書所面臨與銀行授信作業、法律、期間及金融專業機構形象有關之責任與風險,最後基於銀行債權確保原則,對辦理履約保證金保證書授信,提出有關法律問題與辦理授信業務之建議,作為本文之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