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門檻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懶人包和總整理

公投門檻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畢成寫的 【連續第10年銷售冠軍】2022全新改版:最新鐵路公民 和陳英鈐的 公投法與政治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公民投票制度與國際間公投案例 - 第 105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也說明:王思為. 表一公民投票委員會列表22 設立日期公民投票議題公民投票日費用 1998年3月2日 ... 門檻與相關限制 1、憲法修正公民投票的門檻程序規定:憲法第四十六條第二項規定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宏典文化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政治學系政府與公共事務碩士在職專班 蔡榮祥所指導 沈敬學的 民主政治與官僚控制-以嘉義市政府及其所屬機關稅務局為例 (2021),提出公投門檻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民主政治、官僚政治、政黨輪替、官僚控制、嘉義市政府稅務局。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交通大學 社會與文化研究所 劉紀蕙所指導 陳聖允的 由公民身份探討2010-2019年台灣同性婚姻與性平教育爭論:以反同派、平權派與毀廢派為例 (2020),提出因為有 公民身份、平權派、反同派、毀家廢婚派、性少數、同志、權利、良善生活、共同體、公民承認的重點而找出了 公投門檻的解答。

最後網站大補帖/四大公投12/18登場時程、門檻、意見說明會一次看則補充:12月18日將舉行「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投票,四案分別為「重啟核四」、「反萊豬」、「公投綁大選」、「三接遷離(珍愛藻礁)」。11月13日起20場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公投門檻,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連續第10年銷售冠軍】2022全新改版:最新鐵路公民

為了解決公投門檻的問題,作者畢成 這樣論述:

  ★鐵路系列連續第10年銷售冠軍全新改版!全新重點+法令修訂+重大時事+最新試題→四大修訂要點助您與最新考情同步,10年來一直都是鐵特考生們備考路上最堅實的夥伴!★     感謝批踢踢、Dcard鄉民推薦本書:     宏典公民確實讓我覺得有掌握到重點,也有很多比較圖表來幫助理解和建立觀念。把這本讀通真的就可以掌握住90%以上的分數了……。     指考和國考公民內容差很多,尤其是法律科。國考的難度難太多了,高中公民書只能應付60%國考內容。國考公民宏典寫最好,你如果買宏典的初等公民涵蓋98%考試範圍......。     「全新重點+法令修訂+重大時事

+最新試題」四大補強要點完整導入。並針對最讓考生傷腦筋、但近年出題數卻逐年增加的第四篇「生產、分配與消費」,特別加強「圖表」以及「範例」輔助學習,即使是經濟學新手也可輕鬆讀懂。全書內容完整而精要,編排清楚有條理......「讀得下去、記得起來」,助您穩穩答對9成以上題目!     ★2022全書大改版四大要點★      1. 最新命題重點完整導入:如佛洛依德-臨床心理學之父、第一手資料&田野調查、公民媒體&公共媒體、跛鴨總統、地方自治層級(增加好用整理表)、我國第15任總統、副總統與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結果與各政黨席次分配計算詳細說明、無政府主義、七七集團、修憲

之精省內容、竊盜罪構成要件、行政契約類型、對已確定判決不服-聲請釋憲之程序、馬克思「異化」主張之內涵、凱因斯流動性偏好貨幣需求理論、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及更多。     2. 讀到最新、最重要的法規:諸如《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遊說法》、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08號》-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涵蓋外國人、《著作權法》-補強:合理使用範圍……等。     3. 最新試題按章節落點收錄:讀完重點立即測試最新試題,答錯者回頭標記課文重點,學習成效即刻檢視。     4. 精簡篇幅-跟不重要的內容

說再見:將較為過時、再考可能性過低之內容刪除。全書每一字、每一句、每一張整理圖表都與實際考情緊密相關;要唸就唸「真正會考的重點」,不浪費你寶貴的時間。      為什麼讀宏典鐵路系列上榜機率高?不僅專業科目考到高分,更重要的是他們都在「公民大魔王」這科,以90分以上高分勝出!      ★2022年最新考題趨勢評析     (1) 個人、家庭、社會與文化部分:     ■ 必要準備重點:     (1). 米德自我發展理論:重要他人與概括化他人(近年頻出,第一篇Top.2 重點!)、參考團體。   (2). 佛洛依德自我形成理論-本我、自我、超我的判斷

。   (3). 艾瑞克森社會人格發展(心理社會發展)理論:最常考「青少年時期」。   (4). 公共利益衡量標準:三大學說的核心主張(重要!極為頻出)。   (5). 增進公共利益的難題:共有財悲歌、搭便車問題、鄰避效應、社會資本不足(年年出題,第一篇Top.1重點!)。   (6). 團體:常考題型包括各種團體分類(最愛考「非營利組織」)、財團法人&社團法人之差異。今年考了有關「志願團體」的內容,本版特別增加要點整理。特別留意近年題型出現有關「非營利組織、非政府組織、第三部門」的比較,屬於比較細、容易混淆的內容,新版內容有加強說明,請讀者切勿錯過。最後,切記非營利組

織與第三部門「可以有營利活動」,此亦為近年頻出主題之一。    (7). 公民參與:公共政策運作順序、倡議、參與式預算制度。   (8). 媒體識讀:第四權、新聞自由權與媒體近用權、媒體公共角色(注意 「守門人」的概念)、閱聽人與媒體本身之反思;今年新出現公民媒體與公共媒體。   (9). 社會階層化理論:「衝突論」最頻出(留意「階級再製」),其次為功能論;「文化資本」 不平等造成社會階層。   (10). 性別平等(常考專有名詞):性別的分類、異性戀霸權、性別標籤、 性別刻板印象、性別歧視、性別主流化、性別多元化、性騷擾、性別偏見;另注意「性平三法」各自適用的範圍。   

 (11). 各種文化形式:次文化與主流文化的關係、精緻文化、大眾文化、流行文化(最頻出)。    (12). 文化交流(常考專有名詞):涵化、雜揉、文化衝突、文化位階。    (13). 多元文化:多元文化的內涵、我族中心主義V.S.文化相對論。    (14). 全球化與反全球化、全球在地化與在地全球化的比較。      (2) 國家、政府與政治部分:     ■必要準備重點:      (1). 國家:組成要素中之「主權(最高性&獨立性)」、國家的目的、國體與政體,我國國籍取得原則(國籍法第2條頻出)。   (2). 民主政治:民主理論〔最

常考經驗民主理論與審議民主理論(摒除多數決)、其次為多元參與民主理論〕、民主政治特色(責任政治最頻出)、民主政治與「社會資本」。   (3). 民主國家之政府體制:內閣制、總統制、雙首長制、政府與國家的比較(年年出題,重點中的重點!)。   (4). 我國中央政府體制:總統解散立法院之權、總統之彈劾與罷免、行政院之副署權(近年極頻出!)、行政院與立法院之責任關係與覆議案及不信任投票、立法院之「人事同意權」行使對象。另留意近年考題非常愛考「監察院」對公務人員之懲處權(最常考彈劾、糾正、糾舉、審計權)。   (5). 我國文官制度:政務官與事務官之比較(重要常考!)、政務官與事務官之混

合使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6). 地方政府組織與功能:地方自治層級(相當頻出的考點、尤其是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7). 選舉(年年出題,第二篇Top.1重點!):選舉四大原則、選舉人與被選舉人之資格、多數決與比例代表制、單一選區與複數選區、絕對多數與相對多數、一輪投票與二輪投票、各級民意代表選舉方式(特別留意「不分區立委計算方式」、「原住民立委選舉方式」)、婦女保障名額之規定、杜瓦傑法則(三大規律)、杭廷頓之「雙翻轉測驗」、公民投票(常考提案人、適用/不適用事項、公民投票權資格、提案及連署人數門檻。)、選舉之法律規範。     注意近期時事考點!  

 (一).109年1月11日完成第15任總統、副總統與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由選舉結果可知,總統、副總統部分並無變化。惟立法委員選舉結果則與上屆明顯不同→此部分相信後續考試勢必頻繁出題,為此本版亦將最新選舉結果/各政黨立委席次分配全數更新。因此,與立法委員及其他民意代表選舉有關的考點(參選資格、參選方式、選舉方式、不分區立委席次計算方式、民調公布截止日、贊助金額……等)建請讀者們絕對要加強熟讀並多加演練考古題。    (二)2018年公投結果+2021年12月全國性公投   由於2018年之公投具多項特殊意義(公投門檻降低後第一次舉辦、第一次全國性公投通過、同性婚姻議題),110年鐵路

考題即出現此題型。為此本版也特別整理我國迄今歷次公投之主題與投票結果供讀者速記。加以2021年12月又將舉行四項全國性公投,故預料「公民投票」此一主題仍將會是未來本篇極為重要的命題熱點!     (8). 政黨與利益團體:政黨的功能、政黨與利益團體之比較。   (9). 意識形態:左派與右派、自由主義、社會主義與共產主義之比較、第三條路。   (10). 國際組織:我國為會員之國際組織、世界貿易組織WTO、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APEC、自由貿易協定FTA。     (3) 民主與法治部分:     ■ 必要準備重點:     (1). 憲法:憲政主義、

大法官與我國釋憲制度/審理流程(重要!年年頻出)、我國七次修憲要點、憲法增修條文(最頻出者為第2、3條、以及五院首長產生方式、行政立法間之信任制度)。   (2). 法律的基本觀念:凱爾森法位階理論、中央法規標準法常考條文、我國法律之制定(三讀)與修正。   (3). 平等權(憲法第7條)、自由權(常考人身、居住遷徙、集會結社自由、注意108年公布施行之《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使我國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受益權(常考經濟)、權利之保障(列舉與概括)、人權觀念的演進(留意「社會權」概念頻出)、權利的限制(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另特別注意近年常出現的主題:我國

憲法與法律對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涵蓋外國人(包括外勞)」此一概念。。   (4). 民法與生活(公民出題數NO.1單元):行為能力類型、消滅時效制度、阻卻違法事由、發生債之四大原因、契約自治原則與限制(近年極頻出!)、智慧財產權(重要頻出留意著作權之「合理使用」範圍)、結婚與離婚之規定、近親結婚之限制、婚約解除事由、夫妻財產制、親子關係發生原因(最愛考婚生/非婚生子女、認領、收養)、繼承順序、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遺囑種類與要件、應繼分與特留分之規定。   (5). 刑法與生活:刑罰的目的(應報/預防/綜合)、刑法之「責任原則」(近年新考點)、罪刑法定主義(包括其衍生出的其他刑法原則)、

犯罪成立要件(注意「故意」與「過失」之差異與刑事責任)、阻卻違法事由、責任能力、刑期無刑、主刑與從刑、微罪不舉(不起訴與緩起訴)、被告與被害人人權之保障(近年極頻出!)、「酒駕」之法律責任。   (6). 行政法與生活:依法行政原則、比例原則、信賴保護原則、誠實信用原則、行政行為架構、行政程序基本原則(留意公務人員利益迴避)、行政制裁方式與行政契約類型(近年新考點)。   (7). 權利救濟(極重要單元!):調解/仲裁/和解之比較整理(適用範圍、效力、訴訟外/上和解…重要頻出!)、訴訟程序(職權主義與當事人主義)、司法二元訴訟制度、審級制度、刑事訴訟主要程序與負責人、法官/檢察官之主要

職責(重要常考!特別注意「交保或羈押≠有罪→僅為犯罪嫌疑人」)、無罪推定原則、不告不理&一事不再理原則、偵查不公開原則、訴訟專有名詞意義釐清(公訴、自訴、告訴、告發、上訴、申訴-重要常考!)、對法院裁判不符之救濟方式、行政救濟三大途徑之意義(留意「交通裁決案件」無須經訴願程序、「稅捐爭議案件」須先申請復查)、提起行政訴訟之時機、行政訴訟的種類、提起國家賠償之時機(留意國賠法108年有部分修法)、校園權利救濟(留意大法官釋憲第684號內容)。   (8). 生活法律常識:《勞動基準法》有關最低工資與最高工時之規定將於111年再度上調。並請讀者注意107~108年期間該部法規大幅修訂之

條文,本書亦特別為讀者整理修法前後比較表,幫助讀者快速比較,釐清修法前後差異。     而各部法規中,又以《家庭暴力防治法》與《社會秩序維護法》最為頻出。     (4) 生產、分配與消費部分:     ■ 必要準備重點:     (1). 機會成本(作為經濟成本之應用→極常出計算題!)與比較利益。   (2). 市場機能(一隻看不見的手)。   (3). 需求:需求法則、需求曲線之移動、影響需求曲線變動之因素(最常考商品價格、替代品與互補品、正常財與劣等財)、需求法則之例外(季芬財與炫耀財)。   (4) 供給:供給法則、供給曲曲線之移動、影響供給

曲線移動之因素(最常考商品價格、替代品與互補品)。   (5). 市場均衡:均衡價格、供不應求與供過於求、需求與供給變動對市場均衡之影響(供需圖形重要,極為頻出!)、消費者剩餘與生產者剩餘及社會總剩餘。   (6). 生產:生產要素之流動(家計單位&廠商)、四大生產要素之內涵、生產可能曲線(曲線型態代表意義、各種曲線型態)、成本與利潤之計算、經濟發展要素(最常考社會資本與人力資本,今年則考了企業才能與政府效能)、國際貿易對進出口社會福利之影響(重要、近年常考!)。   (7). 外匯與貿易:升值與貶值的概念、匯率變動對日常生活的影響(重要!最常考進出口)、主要貿易障礙(最常

考「關稅」、去年考了「進口配額」)、近年另曾考出「貿易條件」與「貿易下進出口國福利變動」的題型。   (8) 消費者權益:《消費者保護法(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間之關係)》與《公平交易法(監督廠商)》重要常考條文(留意有關七天猶豫期與消費者「解除權」、定型化契約、無過失責任、獨占、結合行為、聯合行為之名詞定義,另「不公平競爭」態樣近年頻出!)。    (9). 市場失靈:資訊不對稱、外部性、寇斯定理。   (10). 總體經濟(年年出題,第四篇To p.1重點!):GDP(定義與限 制)、GDP與GNI(GNP)的差異、通貨膨脹/緊縮之影響(所得重分 配、皮鞋成本、菜單成本;另注意「通

貨緊縮」反而可能在未來逐漸 增加出題)、失業者之定義與失業率之計算、主要失業種類、痛苦指數、總體經濟政策(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愈來愈頻出!)、貨幣供給量之定義與內涵、凱因斯流動性偏好貨幣需求理論。   (11) 政府之職能:不同職能政府之角色(最常考守夜者與全能政府)、公共財與私有財之區分方式與典型(重要極頻出!)、外部性〔定義、政府解決外部性(將外部性內部化)之處理方式→特別留意價格上/下限政策〕、租稅種類與典型(最常考所得稅、銷售稅、財產稅)、課稅原則(最常考受益原則、量能原則)、政府支出(最常考移轉性支出)。      公民這科在近年之所以被考生戲稱為「大魔王」,最主要的原因

無他,就是因為公民的命題範圍「包山包海」,相對其他考試科目,命題委員很容易在題型上做變化;再加上收錄時事與各種比較、找碴題型,真的讓考生相當頭痛!而在這樣變化如此大的命題趨勢下,選擇一本內容與時俱進,不斷更新的考試書,真的會對考生分數產生決定性的影響!本次2022全新改版之「鐵路特考最新公民」除針對近年考題重點做全文內容之精要調整→將許多筆者認為較不合時宜、出題可能性低的內容刪除。當然也不忘再增加收錄考生最喜歡的「比較表」,藉此協助考生應付「比較題型」!此外,為了提升讀者的學習效率,本書仍然維持「雙色編印」搭配大量的「概念圖解」及「比較整理表」;幫助考生讓大腦經常保持在最佳學習狀態,更能集中注

意力在真正的主題重點→記得清楚、記得牢。可說是一次「盡心盡力」、「誠意滿滿」的升級改版!最後當然希望讀者能善加利用本書,考取理想公職。      祝     金榜題名!!

公投門檻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讓公投更方便、更制度化、更多人可以參與決定,是政府的一貫政策。所以,記取去年底經驗,避免因投票大排長龍、民眾放棄投票的亂象,是必須要做的決定。

在不改變任何公投提案門檻的條件下,我們採用英國、加拿大、瑞士等國家的作法,一年選舉、一年公投,就是希望民眾慎思熟慮後,為國家的未來做出選擇。

選舉造勢是一時,鞏固台灣民主成果,讓台灣人決定台灣前途的制度更完整,才是我們要一起努力的目標。

#繼續衝 #繼續拚
#國家繼續向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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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空嗎?
都看完影片了不如再加一下我的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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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治與官僚控制-以嘉義市政府及其所屬機關稅務局為例

為了解決公投門檻的問題,作者沈敬學 這樣論述:

在民主政治中,政黨輪替是民主鞏固的重要表徵,在我國中央政府經歷了三次的政黨輪替後,已穩固民主國家的運作基礎,而地方自治與地方選舉的發展,則促進了中央政府的民主轉型,但在資源匱乏與派系糾結中,更直接面對著民主治理與官僚政治的衝突。因黨外長期執政而被稱為民主聖地的嘉義市,在國民黨執政的9年後,於2014年的地方選舉中,同樣歷經了政黨輪替的洗禮,迫使地方政府必須面對民選首長回應性的政治導向,與文官體系專業責任間的控制與調適的衝突。從探討我國民主政治的發展、憲政體制的建立、參政權的保障,以及官僚理論的典範變遷、文官體制的現況、官僚控制與困境的闡述,再到行政中立的法制與實務的消極性與積極性的分析,建構

官僚控制中民主政治、官僚政治與作為中介價值的文官中立的理論基礎,並以嘉義市政府及其所屬機關稅務局為研究案例。在個案的分析與訪談中,發現文官雖普遍尊重行政中立的概念,但在政務領導與自身權益衝突的控制行為中,不免仍採取迂迴的消極因應,但在地方首長的法定職權與民意基礎上,雖受限於功績制的文官保障,民選首長在控制作為上仍舊具有相當的決定性,得以迫使文官體系放棄對抗或僅能消極應付。惟在形式上的控制雖取得成效,卻造成文官間的不信任和退縮,使政務領導實質上更不可得,減損了行政的一體性及整體的行政效率。文官體系則在面對官僚控制的過程中,僅能固守行政中立的價值,提升專業性還有不可取代性,以維繫自身的自主性。

公投法與政治

為了解決公投門檻的問題,作者陳英鈐 這樣論述:

  公投法與政治盤根錯節,以往人們相信,公投可以挑戰威權,決定自己的前途,如今憲法與公投衝突不斷,國際政治時常凌駕於國際規則,一旦公投發生爭議,法院未必是審議公投的守護神。自2017年公投修法以後,發動公投門檻低、事項限制少、中選會寬鬆審查、以簡單口號指點江山、在質疑聲浪中火速投票、將公投結果當成政府信任投票等,如此究竟與國民主權距離多遠?     本書主要提供知識考古及比較法素材,鳥瞰各國重大政策公投,並以最能體現公投法與政治愛怨交織的同婚公投為例,力求斬斷糾葛,釐清癥結,以供讀者評斷公投法參考。

由公民身份探討2010-2019年台灣同性婚姻與性平教育爭論:以反同派、平權派與毀廢派為例

為了解決公投門檻的問題,作者陳聖允 這樣論述:

本文以2010至2019年間台灣同性婚姻與性別平等教育爭議為主題,本文以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代表平權派、下一代幸福聯盟代表反同派、想像不家庭陣線代表毀家廢婚派等為研究對象。透過梳理他們的運動論述、理念與目標,回答他們如何診斷社會問題與批判彼此?透過何種概念資源支持運動主張?如何界定公民身份的判準?此外,他們側重權利或義務的使用?本文透過三個團體的網路文獻與出版物作為內容分析法與論述分析法的研究資料。本文發現,反同派以捍衛異性戀婚家制度為目標,視該體制為所有公民應追求的共善,能夠促進個人乃至國家的發展。他們反對台灣同運,批判同運的權利論述沒有回應異性戀社群的責任與價值觀,並視同志公民次等於異性

戀公民。因此,同性伴侶僅能透過民法家屬制度獲得除了共同收養外的保障。最後,婚家體制作為共善,任何它的更動必須經由多數決程序。平權派透過聯合國人權公約與公民權等權利論述,爭取同志群體的承認與權利保障、對抗台灣社會的恐同症、推動親密關係民主化等。然而人權論述的使用可能面臨專家統治和缺乏政策落實力等問題。最後,伴侶盟權利論述顯示,他們贊同公民享有個人自由以追尋自我決定之良善生活,免受國家、社會與他人之干涉之價值。毀廢派批判同婚合法化與性別平等教育制度,無法為性少數帶來真正平等。因此,主張以逐條逐法的方式破除婚家體制。不過本文認為,他們必須提出具體的制度政策設計來介入當前權利論述的討論。此外,他們認為

平權派與反同派的公共討論失靈,主要因為雙方來自不同社群而有不同討論話語。本文認為,打破自由主義公私劃分的主張,能促進雙方觀點的交流,還能使促進性解放議題的公共討論。最後,本文認為平權派對反同派的批判確實凸顯其異性戀優越性,而毀廢派則具有深化平權派之平等觀的可能性。不過毀廢派必須進一步發展其性權論述,以更為細緻的性權利不同面向,提出具體可行的政策制度。第二,三派皆使用公民身份之自我統治精神,但平權派的作法對該精神皆具有負面效應,毀廢派則指出現有性平教育的專家治理導致公共參與的喪失。第三,本文透過對三者對公共討論的失靈或無法共識的不同判斷,主張跨越公私劃分、納入三派觀點於公共討論中除了能解決上述衝

突,更能促進同志群體達成深厚的公民承認,推進性、親密關係的認識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