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懶人包和總整理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高點法商編委會寫的 學習式六法 和的 月旦小六法(33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計畫公開資訊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也說明:首頁 > 政府資訊公開 > 業務資訊查詢 > 其他 >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計畫公開資訊. ::: 其他. 復查決定書案例查詢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暨所屬公共設施(建築物)維護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高點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輔仁大學 法律學系 吳志光所指導 林彥志的 基於合意之事件處理程序—以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八條為中心 (2021),提出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行政契約、和解契約、高通案、承諾程序、排除措施計畫、中止調查。

而第二篇論文中國文化大學 社會企業管理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楊志誠、王振軒所指導 陳智宏的 我國歷史建築經營模式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歷史建築、經營管理、公辦民營、社會企業、非營利組織的重點而找出了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解答。

最後網站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租稅優惠規定為何? (2517)則補充:2.在同一課稅年度內研究發展支出總金額達新臺幣150萬元或達營業收入淨額2%者,如符合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投資抵減辦法規定者,得按20%抵減當年度及以後4年度之應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學習式六法

為了解決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問題,作者高點法商編委會 這樣論述:

  本書收錄重要法學概念、實務見解及最新六法相關法規,清楚剖析法條精義,充分理解修法動態,精心編整重要且常用之法規,最適合法商學院在校生研習法規時最佳之工具書。編排體例如下:   (一)現行條文:各法規條次後列有條文要旨。   (二)立法沿革:各法規均詳列歷年修正情形。   (三)洞悉立法現況:精選重要法規之最新修正草案及未施行條文、修正前條文、立法理由。   (四)關連性條文索引:以法學概念整合關連性條文。   (五)歷屆試題索引:提示該法條於國考之重要性,如相關司法官、律師等。   (六)法學概念整理:重要法條之下,以通說整理相關法學概念,以利理解相關法律用語。   

(七)精選實務見解:為求學習方便,於法條之下收錄重要實務見解。   (八)憲法法庭裁判:收錄最新憲法法庭裁判案名及主文,以利查閱。   (九)法規索引表:書末附有法規索引表,將本書收錄之法規依筆畫順序排列,以方便讀者查閱。   書中收錄至7月初止之最新法規,包含:法院組織法、行政法院組織法、行政訴訟法及其施行法、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員服務法、行政罰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地方制度法、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土地法、企業併購法、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中華民國刑法及其施行法、刑事訴訟法及其施行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法官法......等。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蕭美琴:藍色公路適用促參法]
作者是 東方報 週五, 05 十月 2012 10:10 記者王志偉/報導

 「藍色公路」議題受到花蓮地方各界重視,在立法院也持續發酵,立委蕭美琴提議,政府在看待交通建設時,應該改變傳統公共建設思維,將海上交通,也就是把「藍色公路」視為重大公共建設的一環,以促參法(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來鼓勵民間投資,並給予稅賦優惠,盡速推動「藍色公路」開航。

 對此,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陳振川表示,如果有需要可以透過修改促參法施行細則來配合。他指出,目前,遊艇碼頭已經是促參的類別,公路也是,可是航線還不是,所以就這一部分,工程會會進一步與交通部洽談。

 蕭美琴在交通委員會質詢表示,傳統的交通工程大多是一些造橋、鋪路、炸山洞、挖隧道,還有鐵路等等,可是目前國際上已經有一種新的趨勢,尤其,台灣屬於海島國家,對於海上交通更加需要。特別是近幾年來造船技術及船隻的穩定度愈發成熟,已經成為另一種重要的交通工具。

 她說,不論是北歐各國,或是夏威夷各島間,都在發展所謂渡輪交通工程,包括遊覽車或是一般小客車都可以開上渡輪,然後從一個接駁點到另一個接駁點。而反觀台灣現在的問題,卻是用傳統的角度來看待交通工程,也就是一定要炸山洞、挖隧道,才是交通建設。可是,大家都沒有想過這些交通建設對於環境的衝擊,尤其是像這次蘇拉颱風過後道路柔腸寸斷,或是興建中的鐵路工程,例如花東的自強隧道已經坍方,在重新做地質檢測後,不知這樣的路段能否繼續施工。

 她強調,若能以新的角度來看公共建設及工程,則藍色公路並不需要開山洞、挖隧道,卻能夠構成一種重要的公共交通。她說,蘇花公路每逢豪雨,即使路還沒有斷,可是公路主管機關基於用路人的安全就開始封路,讓農民的農產品運不出去,甚至包括鐵路也會中斷。雖然颱風天海上船隻也不能行走,可是,颱風過後,馬路通常是柔腸寸斷,這時大家是不是要思考,有無其它選項。

 因此,她提議,工程會以新的態度及思維,把藍色公路也視為重大公共工程,看是否可以適用目前的促參法,包括給予稅賦優惠或是油價補貼,以吸引國際間或是國內業者,能有一些投資規劃,讓民眾能有多一條交通選項。

 備詢的陳振川對於蕭美琴的見解表示肯定。就他了解,交通部已經積極在做規劃,可是因為不只是船隻大小的問題,還有港灣,以及東北季風等問題,另一方面,就是旅客量可能也沒有那麼多,這些都需要從政策面來設法加以配合、輔導,否則將來業者買了大船,旅客卻很少,也是問題。陳振川強調,在四面環海的台灣,海上交通運輸當然一定要加以重視。

基於合意之事件處理程序—以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八條為中心

為了解決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問題,作者林彥志 這樣論述:

高通公司居於行動通訊標準必要專利權人地位所為之特殊商業運作模式深受世界各國競爭法主管機關注目,臺灣公平交易委員會亦曾作成行政處分認定高通公司行使專利權之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規定。惟於高通公司不服前開處分所提起之行政訴訟中,公平交易委員會竟與其達成訴訟上之和解,此舉引起各界議論。本文遂以高通案為背景,釐清公平交易委員會與高通公司之和解性質為何,並審查其合法性,同時指出目前以締結行政契約作為公平交易法上基於合意之事件處理程序有所不足。因此,擬以日本獨占禁止法上之承諾程序為觀察對象,比較其與臺灣公平交易委員會和解程序之異同,再於此基礎上,提出公平交易法之修法建議。

月旦小六法(33版)

為了解決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問題,作者 這樣論述:

  .本書共有十類,收錄102種法規,並蒐集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401至813號解釋文、憲法法庭判決至111年第10號。   .依領域分類憲法、行政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商事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刑事執行、法律倫理、國際法等十大類,便利讀者對照使用。     .本版收錄最新修訂之行政訴訟法、法院組織法、法官法、土地法、企業併購法、著作權法、行政罰法、地方制度法、專利法、商標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條文,值得重視。     .適合社會大眾、研習法律者,特別是法律系學生及法律實務工作者使用。

我國歷史建築經營模式之研究

為了解決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問題,作者陳智宏 這樣論述:

歷史建築是「豐富人類精神及智慧無可取代的資源」之文化資產,隨著國際交流的頻繁,已成為展示國家知識力量及文化深度、提升旅遊收益以及國際交流的重要平臺。透過適當之保存機制並且規劃出可永續發展的經營模式也變成歷史建築值得研究的重要議題。本研究之目的是確認何種經營模式最適合歷史建築保存與再利用。本研究主要採用半結構式訪談法、次級資料分析法。本論文主要的研究問題有以下幾個面向。首先,了解我國歷史建築目前保存的狀態。另外,討論歷史建築修復保存與再利用之方式。最後針對目前不同之單位取得歷史建築之經營效益分析,探討政府是否應該持續推動歷史建築公辦民營以達到擴大社會影響力之目的。研究顯示,公辦民營是目前歷史建

築再利用之方向。在目前社會追求文創產業成為另一個經濟發展基礎的前提下。建議社會企業可以投入更多資源並且搭配政策之鼓勵,讓社會創新之影響力可以透過歷史建築凝聚文創之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