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補充保險費網路明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懶人包和總整理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廖欽福所指導 陳亮樺的 全民健康保險強制納保與保險費收繳爭議之法律問題探討 (2020),提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補充保險費網路明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全民健保、強制納保、停復保制度、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 楊銘欽所指導 李建勳的 民眾對於健保藥品費用部分負擔方式之意見調查 (2020),提出因為有 全民健保、藥品部分負擔、自費上限的重點而找出了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補充保險費網路明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補充保險費網路明,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全民健康保險強制納保與保險費收繳爭議之法律問題探討

為了解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補充保險費網路明的問題,作者陳亮樺 這樣論述:

臺灣最珍貴的保險制度,可說是全民健康保險,為全民納保之強制性社會保險制度,提供人民平等之就醫權益。全民健保之財務來源,來自於保險費收入及其他保險收入,採獨立自主之責任,政府不負擔填補收支缺口。伴隨著國人健康意識抬頭、人口結構老化、醫療技術日新月異等影響,造成健保財務缺口逐漸擴大。因此,有穩定之財源,是全民健保永續經營之重要基礎。 全民健保之強制性納保制度,即人民設有戶籍,即均應投保及繳納保險費,惟設置停復保制度,賦予旅外國人可申請停保之選擇權,於102年增訂返國復保應屆滿3個月才能再辦理停保,雖然增加停保者之義務,至今仍屢受社會各界質疑及引發許多爭議,也耗費行政機關的人力與時間。基

於強制納保和平等原則,對於停復保制度,建議立法者宜循序漸進的修法,未來朝向廢除出國可以選擇停保之制度,以更符合負擔公平性。 為維護健保財務平衡、擴大健保費費基及相同所得者相同負擔,二代健保增收補充保險費,實施至今,對於投保單位不主動作為時,因健保法未訂定罰則,形成遞延繳納反有利可圖之投機心態與不公平現象;在保險對象補充保險費項目,就單次給付達一定金額才扣繳補充保險費,其是制度設計之漏洞,致扣費義務人規避保險費。在實務上,扣繳及申報規定複雜且瑣碎,增加了行政機關之行政負擔。目前的制度是否合宜,亦是值得探討之議題,本研究希冀提出相關建議,供未來改革參考,讓全民健保制度更趨於公平性。

民眾對於健保藥品費用部分負擔方式之意見調查

為了解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補充保險費網路明的問題,作者李建勳 這樣論述:

為了紓解全民健保財務壓力,2021年保險費率從4.69%調漲至5.17%,補充保費費率也連動調整,從1.91%漲至2.11%;此外,健保署也提出部分負擔改革構想,希望能挹注健保財源,其中也包括藥品部分負擔之改革,唯尚未調查民眾對這些改革之之意見。因此本計畫利用自擬結構式問卷,探討一般民眾對於健保藥品費用部份負擔方式之意見。資料蒐集方法為透過網路社群平台發送邀請,請20歲以上民眾上網填答此一匿名問卷,再利用統計軟體進行描述性統計、二變項分析、及複迴歸分析等方法,檢定自變項(包括社會人口學特徵與與民眾健康相關因素)與依變項(包括對藥品費用分攤方式接受度、部分負擔意願與部分負擔上限額度設定)之相關

性。研究結果顯示,民眾社會人口學特徵與與健康相關因素對於藥品部分負擔認同程度、藥品部分負擔付費意願與自費上限額度設定方式具相關性。在藥品部分負擔認同程度之調查上,發現原本就了解健保藥品部分負擔計算方式的台灣民眾僅有21.59%;逾五成民眾完全可以接受目前的健保的門診藥費部分負擔與健保門診藥費部分負擔每次需付200元的上限金額規定;有66.37%的民眾贊成與非常贊成提高目前健保門診藥費部分負擔的最高上限金額,其中又以較年輕、學歷較高、職業為醫療保健相關者、沒有慢性疾病與沒有領慢性疾病連續處方箋者較為支持。此外,超過半數民眾完全支持提高健保門診藥費負擔金額上限的目的是在於「讓民眾有成本意識,多拿藥

就要多負擔,減少藥品浪費」及「讓新藥可以早一點納入健保」;顯示台灣民眾對於健保藥品部分負擔認同度高,且大多也接受未來健保藥品部分負擔相關政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