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受任管理維護業務契約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懶人包和總整理

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受任管理維護業務契約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杜新富寫的 公寓大廈法律規範與民主管理 和陳麗雯 的 千金難買好厝邊:樓管達人就是你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遠景 和書泉所出版 。

亞洲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蔡佩芬所指導 張哲維的 物業管理問題與現行法令衝突性之研究 (2021),提出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受任管理維護業務契約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物業、管理、物業管理、集合式住宅、公寓大廈。

而第二篇論文崑山科技大學 房地產開發與管理研究所 黃靖媛所指導 邱郁熹的 物業管理公司對高層住宅之防火管理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物業管理、高層住宅、防火管理的重點而找出了 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受任管理維護業務契約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受任管理維護業務契約,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公寓大廈法律規範與民主管理

為了解決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受任管理維護業務契約的問題,作者杜新富 這樣論述:

  公寓大廈居住、管理實用寶典!   時代快速變遷,各地日漸都市化,又因臺灣地狹人稠、公共建設及企業林立,使人們的居住空間已和過去大不相同,集合型住宅儼然成為現代住宅的主流型態。然而公寓大廈動輒上百戶,難免產生各種居住問題,甚或是住戶間的衝突與嫌隙,面對此類問題,依循法規,理性、平和地處理才是解決王道,此時一本易讀、實用的法律工具書必不可少,本書不僅詳載公寓大廈管理相關法令,亦提供生活實例、各式範本,絕對是民眾化解居住爭端時的最佳利器!

物業管理問題與現行法令衝突性之研究

為了解決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受任管理維護業務契約的問題,作者張哲維 這樣論述:

台灣因人口成長及土地之減少,居住環境也隨著改變以集合式住宅為主流,早期的村落概念也在都市中形成,伴隨而來的物業管理制度,以及集合式住宅的住戶與管理組織,在這近三十年來的時間也迅速的發展開來,民國八十四年六月二十八日通過施行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集合式住宅正式終於有了法制的管理依據。現行物業管理業的產業依服務的範疇可大約分為三大類別,第一類:建築物與環境的使用管理與維護,主要是針對建築物本身外觀、結構、設施設備以及生活環境的管理維護;第二類:生活與商業支援服務,主要是針對商業型物業以及住宅型物業,在生活類別事項的服務;第三類:資產管理是針對物業資產的租賃管理區塊的服務。我國現行物業管理在法律

適用的部份,有區分為適用社區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以及適用物業管理業者或物業管理人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辦法、保全業法。但無論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或是保全業法,其條文含概之內容範圍,又或是主管機關解釋函等,常常介於模稜兩可之間,也有各自解讀的問題產生。對於集合式住宅的管理組織、區分所有權人、以及實際使用的住戶,在進行管理的過程及認知上,是否有其適法性模糊境界之問題,然而物業管理業與行政主管機關對於法條之認知,是否亦有不同解讀而產生的問題,這些都是值得我們來探討。物業管理包含了廣義的建築物本體,及附屬的設施設備等修繕維護外,也包含了使用者生活中的衣、食、住

、行、育、樂等需求,然而除了這些之外尚與社會、治安、人文、經濟等,均有相當之關連性,如若未能充分了解其管理責任與法律關係,其牽涉層面之廣難以想像,本文以『物業管理問題與現行法令衝突性之研究』為題,主要是希望能為現行物業管理區塊的各種亂象,找出不適合或待加強的法規或觀念問題來注入新流,以期台灣集住合式住宅之使用者、管理者、業者與行政主管機關,能有新的思考方向,對於可能不合宜的法條,能有修改之建議,也希望能對疏漏未立法的部份得到立法機會。

千金難買好厝邊:樓管達人就是你

為了解決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受任管理維護業務契約的問題,作者陳麗雯  這樣論述:

  超值!只需短短數小時,輕鬆成為樓管達人!   ◆本書深入樓管的眉角,是從事社區樓管必讀的入門手冊!   ◆自力救濟提升社區品質,讓您省萬金換好庴邊!   本書先從參與社區樓管事務的基本遊戲規則--規約--切入,再自區權會的召開、管委會選舉、選擇優良物管公司、管理費催繳、停車位產權及管理、建立五心級社區金字招牌、辦理民俗活動、遵守會議秩序等詳加說明,並特別自現今社區樓管事務常見案例作為引子,輔以作者多年的實務經驗剖析,用深入淺出的白話文筆,使一般人都能容易了解社區樓管事務的眉角,指引初探社區樓管事務的您輕鬆上手! 本書特色   住戶欠繳管理費怎麼辦?   社區中有路霸

、停車亂象該如何處理?   社區大樓會議可以進行得更有效率嗎?   千金買庴,萬金買庴邊!A級物業主管強力推薦

物業管理公司對高層住宅之防火管理研究

為了解決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受任管理維護業務契約的問題,作者邱郁熹 這樣論述:

目前台灣由於土地的限制,加上住宅需求的增加,住宅已從傳統透天住宅轉為公寓大廈,並且隨著建築技術以及高層化的發展,高層住宅已成為我國居住模式主軸,而近期發生的城中城大火事件,帶出防火管理執行上的不足,因此對於高層住宅的防火管理有必要做有進一步的探討。在高層住宅中主要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進行管理,主要三大重點為公寓大廈的公共安全、公共安危、公共衛生,本研究以公共安全中的防火管理做討論主題,先針對目前防火管理相關法律規範作整理,並探討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對於高層住宅防火管理執行狀況,從研究發現,高層住宅在管理模式上已從管理委員會自行管理,轉變委託物業管理公司來進行更佳完善之管理。因此進而探討目前物業管

理公司現況發展,以及物業管理公司對高層住宅防火管理之執行所面臨之問題。最後以建立物業管理公司對高層住宅之防火管理機制,將內容分為對人之管理以及對建築物之管理兩大部份,一是對人之管理的防火管理觀念強化,以物管公司管理服務人員以及住戶和管委會對防火觀念做統整性加強;二是建築物之管理以高層住宅防火管理相關設備設施維護管理策略計畫,以提供高層住宅落實防火管理執行。